温哥华的夏天一如既往的炎热,干燥,但只需要一杯冰咖啡就可以浇灭身体内所有的热量,喝下去的感觉就像一个魔术,尽管清楚地知道手法,却依然折服于魔术师的演技。安可正坐在一家大学城里的星巴克的一张长桌前看着窗外发呆,他经常像这样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说他在思考。普通人也许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会思考,但他除了吃饭的时候都在思考,思考着这世界上的一切,也正因为如此,他从不相信数学课本上的既定公式,或是任何所谓的至理名言。他只喜欢解答艺术作品中存在的疑问,他认为只有那才是名为“真理”的东西。他喜欢看小说,他说过小说是人类唯一的自由空间。他喜欢电影,他说过电影是他一生所求,是能将小说具现化的唯一途径。他喜欢音乐,他说过理由很简单,他开心时想听,难过时想听,这便是喜欢了。此时他的身前放着一杯冰咖啡和已经打开的笔记本电脑,电脑上是一部电子版的《基督山伯爵》,这确实是一本经典的小说,字里行间都散发着真实的气息。
“还没看完?”我说
安可:“第五遍了”
“看这么多遍有意义嘛?”
“没意义”
“那还看什么?”
“只是想看,有时候这种想看的感觉就是这么无法阻挡”
虽然安可并未告诉我为什么想看,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可我知道,他是在感叹大仲马如何写出如此复杂却让人印象深刻的复仇故事以至于自己久久不能忘怀,想着自己能否拥有唐泰斯(《基督山伯爵》主人公)的好运,能够天降一比庞大到富可敌国的财富,成为上帝的使者,让陷害自己的敌人得到制裁以解心头之恨。又或者,安可在想自己能否像唐泰斯那样忍受14年的牢狱生活,正如现在自己经历的一样。“等待”与“希望”,在全书结尾画龙点睛般的四个字,对于安可来说却是现在最需要的。
“你说错了”安可突然说道
“哪错了?”
“‘等待’”
“没错啊,我也看过这本书,确实是这么写的”
“是的,但那是翻译的版本,我想大仲马的本意应该是‘坚持’,这个词可比等待要深刻多了”
至于安可现在发呆的原因?因为他刚才在闲暇之际滑手机的时候看到了一条朋友圈,是一家在深圳的麦当劳的照片,照片里的麦当劳里正排着一条如巨型蜈蚣一样为了5块钱的板烧鸡腿堡而排的长队,为什么这张照片会让安可发呆?当然不是因为他自己也想吃,而是他似乎从这张照片里看到了商机
安可:“假如我能花5块钱买过来再以原价15块钱卖出去的话,应该会是不错的生意”
“在这里卖吗?你说在这?”我问
“是的,空运过来”
“空运?成本太大了吧?”
“假设一架飞机能装一万个,一个十块钱的利润也就是,也就是十万块钱,普通飞机飞一次成本不过5万元,还是有5万块钱的利润”安可说
“好吧,即使你能运过来,你能保证1万个汉堡全都卖掉吗?”
“额……你说的没错,这也是我刚刚在想的问题,如何才能找到1万个订单”
安可没多久又说:“果然还是不行啊,这是个失败的策略”安可说完又继续看他的《基督山伯爵》,似乎在向伯爵寻求帮助
你问我是谁?我谁都不是,我只是故事的叙述者,偶尔能跟安可说上两句话,但只从两句话我就能清楚的知道安可所有的想法,而这些想法只有靠我向各位表述,因为安可从来不跟任何人透露自己的思考结果,他认为这些是他珍贵的财富,也对,要说每个穷困潦倒的人所剩下的财富也只有自己的脑细胞了,如果连思想都没了要怎么活下去呢?我时常在星巴克等着安可的到来,每日我都期待着安可能够出现,有他在我就不必自言自语,我可以跟他聊聊电影,聊聊音乐,这毫无疑问是件极其幸福的事
我正想再跟安可说两句话的时候,安可把电脑一合装进书包准备离去,我没阻止他,因为我知道我阻止不了他,没人能阻止安可做任何他想做的事除了他自己。我看着安可的背影离去,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一条黑色的长裤,一双黑红相间的New Balance休闲运动鞋,背着一个黑色背包,安可竭尽可能地用黑色包裹着自己的每一寸肌肤,他的一切似乎都是黑色的,不只是穿的衣服,用的电脑,用的耳机,用的手机还有他的人生,都是黑色的,他一定是个黑色强迫症患者。为什么他要这么做?很抱歉,即使我有全人类中最高的智商也解不开这道难题。我只能大胆地猜想,也许他喜欢吧,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从他黑色的人生就能分析出没人能阻止安可做他想做的事,而当我每次看到安可这样充满神秘感的背影的时候我才发觉,也许任何地猜测与分析都毫无作用,也许我对他一无所知
安可平时在一家中餐厅打工,不上班的时候你都能在中午时分在星巴克看见他,或者是更早的时候看见他边喝着绿茶边发呆,然后总是在夜幕快要降临前匆匆离开,热爱黑色的他似乎对黑夜有种莫名的恐惧,就像同样穿着黑袍的吸血鬼看到了阳光一样。
“为什么每天都要在这个时候离开的这么匆忙?”我在他要离开我视线前问了他
虽然我知道他不会回答我,但我还是问了。这也是安可身上的一种魔力,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从来不会回答任何关于自己的问题,但是他们还是忍不住要问,也许安可就是这样一个不喜欢满足别人好奇心的人。他像一个只有正极没有负极的磁铁一样,不会回答自然也不会问。
加拿大的四季总是那么分明。此时正值最炎热时分,一切的事物都被炽烈的阳光照射的滚烫无比,让人感觉是在烧焦的铁板上行走,呼吸都十分困难。
“热的时候希望冬天快来,等到冷的时候又希望夏天快来,这个世界真的有懂得知足的人吗?”安可曾经这么说过
“倘若夏天的时候不知道会否有冬天,冬天的时候不知道会否有夏天,或者根本就不知道春夏秋冬是什么,也许就不会奢求那么多了吧”我当时这样回答道。
“可一切在故事的开头就已经知道了,不是吗?如果可以我真想回到我还不知道春夏秋冬的时候”
“即使回到了过去,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的,我们没法改变我们的过去和未来,因为改变过去这件事同样会变成我们的未来”
“你说的对,看来还是我想的太多了”
我经常与安可进行这样毫无意义的交流,安可在餐厅没有太多与工友的交谈,但那是因为这家餐厅的员工大多都说粤语,而在深圳长大的安可对于粤语却是个会听不会说的门外汉。安可是个对声音要求极高的神经病,任何一个说一种语言带着口音的人都会在无形中收到他的鄙视,只有能将一种语言完美展现出来的人才值得尊敬,我记得他是这么说的,几乎所有说粤语的人都说不清楚普通话,如果学了粤语反而让他的中文带上了口音怎么办?上帝似乎有意让安可弥补这个缺陷,离奇般地将安可带到这里,为了能够移民加拿大,安可需要在这里待上将近两年,同时被迫学说粤语
“能拿到身份你就自由了!”安可的父亲是这样说的
安可自己认为能拍电影才是真正的自由,因为他喜欢电影。因此,安可对这个地方似乎只有厌恶的情感,我指的是加拿大,毕竟这个地方跟中国实在太不一样了,没有喧闹的街区;没有人潮的洗礼;没有灯火阑珊的午夜。而唯一共同的地方,只有星巴克。安可对星巴克不止喜欢,更多的是依赖,许多人的母校可能叫哈佛,可能叫清华,而安可的母校叫Starbucks,在他看来这个由星星和钱组成的英文单词,要远比那些狗屁常青藤更有含金量。在这间全球连锁的“教室”里,各种咖啡的香味与年代悠久而又惬意的音乐在空中激荡;各种华丽的装扮与一成不变而又庄严的制服在暗中争艳,你可以说整日坐在这里的人都一无是处,游手好闲,但却不能说每个人都心怀鬼胎,胸无大志。事实上每个能在星巴克坐上一天的人都是在观察周围的人,他们喜欢这样做,我必须说那比电视连续剧有趣的多了。有人在这里学习,有人在这里恋爱,有人在这里工作,而安可,在这里变得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