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去天水,其实我一直犹豫着。对于短暂三天拖夫携女的旅行,我可能更愿意选择新鲜的去处,体会异域的风情,感受视觉的冲击,排解生活的乏味,弥补梦想的缺失。天水在很多时候对于我来说更像一个独行的去处,一个安置心灵和精神的去处,我更有可能在一个人的时候,在很多年以后去那里,不仅仅为了满足声色犬马之需,也不仅仅是为打发千篇一律的生活带来的枯燥感。
天水对于我来说,毕竟不是个平常的地方。在天水有我人生最重要的邂逅,在天水有我人生最华丽的转身,在天水有我人生最虔诚的膜拜……
(一)十年
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十年于宇宙而言何其短,于你我凡人又怎能说短。从学生到工作到脱掉军装,从少女到少妇,从孩子到妻子到母亲,十年足以让我身上发生多少无法逆转的质变。而那些数不尽的,悄然而生的,无法阻挡的量变,时时刻刻、不分昼夜地在发生着:多了几根白发,多了几缕惆怅,流失了一些胶原蛋白,流失了一些坚持与梦……
十年之前,我只身一人去了天水,为了我难以抉择的爱情以及与它相依相随的命运。十年之前,在玉泉观,我经历了人生最重要的邂逅,当爱人的手搭在我的背包上,当我转身,当那种平淡而厚重的情怀包容我,我就此相信宿命,并且愿意将一生交给宿命。一个14325平方公里,拥有357万人的城市,不早一秒,不晚一秒,不多一步,不少一步,不前一米,不后一米,恰恰遇到了我该遇到了那个人,我想这就是命运对我的暗示。
而且是一个洋溢着喜庆的暗示。我始终感谢命运对我格外的眷恋与爱护。三年后,我和我相遇的人结婚了,五年后,我们有了爱情的结晶,十年后,我在天水,我们都在天水。
(二)旅伴
景色对于我们而言或许已经不再是旅行的关键。虽不能说,看过太多的风景,但可以说,看过很多美丽的风景。我们可能更多地是在寻找一种心情,一种感觉,或者是自己失落很久的快乐,或者是自己失落很久的期待,或者是我们失落很久的激动。旅伴,则是那个能帮我们一块寻找这些东西的人。
我们应当庆幸,这次的天水之行,有着恰恰好的旅伴。比之于爱情更久,我们的友情开始在三十多前,开始于穿着开裆裤的儿时,远的已经对那些细节失去了印象,只记得曾经分别时那淡淡却化解不开的忧伤。
现在我们的孩子,已经成为了彼此的好友。她们原本就相识,很快便相熟,渐渐成依恋。一高一矮的两个女孩,手拉着手,因着一些简单的事情而哈哈大笑,欢笑着跑,欢乐着开始学打牌。即便是淘气摔倒在泥巴里,即便是热闹引得路人侧目,即便是疯狂到深夜还不肯睡去,我也不想去阻挡她们……在她们成长的路上,渐渐也会像我们一样,被越来越多的欲望所束缚,被越来越多的惆怅所牵绊,被越来越多的规则和潜规则所桎梏,不如就让她们此刻就尽情欢笑,尽情释放,尽情享受没有忧愁的童年……
三十年后的悠悠和可可,也会相伴同行吗?
(三)烟雨麦积山
十年中我的思想没有变得深厚,反倒被柴米油盐泡的简单而琐碎。所以写这一段的时候,我特意没有去看十年前的游记,害怕自己羞愧已无法写出当时的语句。记得有位文人叔叔和他家阿姨看过曾说,我的游记颇有几分余秋雨之风呢。而此刻呢,我想我的文字中可能夹杂着循规蹈矩的公文影子,可能隐藏着鸡飞狗跳的平庸痕迹了……可我还能写,这点已经足够让我快乐。
十年前的麦积山,给我震撼最多的,是信仰。那时的我本身就迷茫着,如同淋漓飘零的风雨,如同烟雨迷离的麦积,我找不到方向,寻找着方向。十年后的麦积山,给我震撼最多的,是感恩。当我牵着四岁女儿的手,一步一步登着台阶,走在如同屏障一般保护我们的爱人前头,瞻仰着神的仪容;当我遐想一千多年前,人们凭着双手,用尽一生的精力与虔诚,在坚若磐石的山上刻出栩栩如生的佛像;当我俯视麦积山下层峦叠翠的美景,呼吸心旷神怡的空气,我觉得需要感谢的太多太多。我转而又想,拥有信仰的人,必定也是那懂得感恩的人。信仰不是风中的芦苇,不是河中的流沙,信仰是盘踞在麦积山的千年不变,是环绕在朝圣者心中永恒的热爱与热情。我相信,只有在爱着并且懂得爱的人,才能拥有真正的信仰;我更相信,只有在爱着并且懂得爱的人,才会始终怀着感恩的心,感恩每一缕新鲜的空气,感恩每一次美好的路过,感恩每一颗善良的心灵,甚至也感恩,那些让我们懂得什么是新鲜的肮脏,什么是美好的丑恶,什么是善良的卑鄙。
在麦积山的路上,我们不过匆匆过客。佛像用它悠久温柔的目光注视我们,但绝不会为我们停留。但我们还是应该感恩,那相互对视时悠然而生的敬畏与神圣。
(四)舌尖上的旅行
食色性也。
舌尖上的旅行很短,但也很长,长的可能延伸到我们身体的每一个器官,每一根血管,更长的可能延展到我们大脑的某个皮层,固化成永远难以磨灭的美丽记忆。
舌尖上的旅行很浓缩,但很精华,肯定关乎身体关于心情,也大多关乎地理关乎人文,关乎历史关乎现在。谁能说你吃下的一个小小的东西,不是当地风俗社会的缩影吗?
这次的天水之行,也是一次不错的舌尖之旅。
先说说二马路的铁板烧。在脑海里翻腾一下当时点的菜,至今依然有咽口水的感觉,绿豆苗、羊肉、鸡胗、腰花、油麦菜、土豆丝、金针菇、肥肠……就这八个了,排名不分先后。特色,这是第一感觉。吃过很多铁板烧,但每一盘菜都是拿热气腾腾的铁板端上来,每一盘都蒸腾着水汽让菜愈发水灵灵的铁板烧,我还是头一次吃到。精致,也是毋庸置疑的,每一道菜都别有味道:绿豆苗鲜,盐味刚刚好,丝毫没有遮掩菜原本的清香;羊肉虽浓烈但熨帖,伴着洋葱清香,既有大西北的粗犷又有小江南的温柔;鸡胗、腰花的核心是香,原料香配料也香,两种香交叠在一起,让人吃得舒心舒胃;油麦菜绿油油色美且嫩,清清淡淡的,恰好填补了桌上缺少的一点素淡;土豆丝酸辣味,精致细腻的切工,让味道渗入得淋漓尽致;金针菇伴着绿色青椒,两个颜色和味道彼此相逼,相得益彰;肥肠是我觉得较为一般的,少了些肥肠的本色味道,但也算是焦脆可口,别有风味。
二马路上的胖子铁板烧因此成了我味蕾记忆中难以磨灭的。
再说羊羔肉。羊羔肉是次日吃的,地地道道的上好羊羔肉,肉质嫩、鲜、肉味香、辣,没有一丝膻气。天水人很厚道,四斤肉满满两大盘,即使如此,我们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不知不觉中也就消灭了一大半。突然想起可可背诵的《将进酒》中写道的,“会须一饮三百杯。”古人豪迈的情怀可能也源于若干年前的此时此刻此景,好地方,好朋友,好酒,好菜,好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