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战鼓声响起,两国的士兵在战场上拼命厮杀,交战的起因似乎是两国之间的领土争端,当然,这并不重要,两方的将领都心知肚明,这只不过是又一个开战的借口。
人群中,一位魁梧的巨汉表现十分抢眼,刚开战不久,手持巨剑的他已经砍倒四五十人了,在战场的他甚至吓得周围的敌军不敢靠近,这时,一位身披红色披风,头戴银头盔的银发男子从敌军中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白质的皮肤,优雅而纤细的身姿,让人怀疑他真的是来打仗的吗?
巨汉眼看此人走近了自己,提起刀便向此人砍去,结果被他轻松躲过,躲闪的同时,他脸上似乎还带着微笑,眼神中充满着不屑,紧接着一剑便刺中了巨汉的心脏,不偏不倚,正是心脏正中心的位置,这不由得令人怀疑他是怎么做到的?
巨汉倒下了,银发男子绕过他的尸体,继续在战场上厮杀着。不知过了多久,本应该被刺穿心脏的巨汉竟然奇迹般的醒了过来,像没事人似的,继续挥舞着巨剑向敌军砍去,在他又砍倒三四十人的时候,敌军的第一波攻势终于结束了,巨汉累得满头大汗,缓慢的走回了城墙内。
“罗格索,这次战斗中,你砍倒上百人了吗?”一位金发男子问道
“大概没有,没想到我竟然栽在了敌方的一个银发娘娘腔手上,真是太丢人了。”罗格索捂着脸说道。
“银发娘娘腔?那大概是奇兹•威尔曼,我在敌军工作时,经常与他切磋呢。”
“你不这么说,我还差点忘了,你是被国王用50枚金币收买过来的”罗格索一脸鄙夷的说道。
“别这么说嘛,我又不是克德康王国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对国家不忠,为了钱投敌不很正常吗?”
“那么,假如有一天对面国家的国王出更高的价钱,你会跑回去吗?”罗格索带着嘲笑的语气问道
“拿钱诱骗我去送死,这种蠢事我才不干呢。那个打碎个花瓶都会勃然大怒的国王,才不会原谅我呢。”金发男子回答道。
“不说这个了,我们来聊聊别的,你的不死能力,是怎么一回事儿?”金发男子问道
金发男子的话语让罗格索回想起了过去安稳平凡的日子。
罗格索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日复一日的过着安逸又平凡的生活,对于当时年少好动的他对这生活虽然感到有些无聊,但也觉得很幸福。但是好景不长,在他九岁那年,有一伙盗贼袭击了他们的村庄,罗格索的父母,哥哥,妹妹,包括他自己全部死在了那场浩劫之中,但是在盗贼走后三天后,罗格索睁开了双眼,躺在床上,周围的村民发现他时,他还带着呼吸,村民只是把他当成晕倒的幸存者,并没有想太多,但罗克索清晰的记着那盗贼的利刃,毫无疑问的是割开了他的喉咙,事后,他也从村民口中得知,发现他时,喉咙处确实有着很大一片的血迹,当时医护人员还很奇怪,为什么有血迹,却没有伤口?但当时也没有想太多,只当是他亲人的血,碰巧溅在了他的喉咙处,随后便将他擦洗干净了。
后来,罗格索成为的一名士兵,在战场上与敌军厮杀,他曾好几次倒在战场上,又再度站起,不断的厮杀,不断的杀敌,直到现在。
他已经是一位威名远扬的军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