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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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 霜王之牙(七)
更新时间 2023-03-27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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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诡秘之主》第二部什么时候发布?
「爱潜水的乌贼」新书将于3月4日12:30发布,诡秘世界第二部《宿命之环》即将来袭!
Q2:在哪里可以看到爱潜水的乌贼的新书《宿命之环》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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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诡秘之主》首款官方限量版盲盒介绍?
超前情报!盲盒内10位塔罗会成员随机款大公开: 1、塔罗会的创始人“愚者”先生——克莱恩·莫雷蒂 “总有些事情,高于其他。” 黑发褐瞳、容貌普通、轮廓较深的青年。 他原本是名为周明瑞的现代人,却因一个转运仪式而意外成为霍伊大学历史系学生克莱恩。而后,他加入廷根市值夜者小队,成为“占卜家”,又为守护廷根而牺牲。死而复生后,他为复仇及寻求晋升,转换多个身份,并逐渐发觉世界的真相。 在了解到来自星空的威胁后,克莱恩选择成神,并为对抗天尊的意志陷入了沉眠…… 2、塔罗会最热情的“正义”小姐,奥黛丽·霍尔 “下午好,愚者先生~!” 金发碧眼的少女,是贝克兰德最耀眼的宝石。 她出身于鲁恩大贵族霍尔家族,身份高贵,备受宠爱。最初,她被意外拉入灰雾之上,成为了塔罗会创始成员。而后,她通过塔罗会成为了一名“观众”,并让自己的宠物犬苏茜也成为了超凡生物。她善良温暖,渴望帮助更多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在愚者沉睡后,她毅然离开了家族,为实现理想和唤醒愚者,迎接着新的挑战…… 3、塔罗会中大名鼎鼎的“倒吊人”先生——阿尔杰·威尔逊 ……
双子城——大草原上唯一的城寨都市。
干冷的风在傍晚开始清扫大地,一排排半人高的草墙随风而倒,像大浪一样铺展开去,止于城墙之下——只有她在风中一动不动,仿佛从未有风来过。高大陡峭的城郭围出两个大水桶,一条大江由北向南从她们之间穿过。若骑马漫步,每座半城需要一个半小时才能绕完一圈。
入夜了,牧民在营火旁谈论起远方的孤城。她刚好卡在宣邛两国分界线上:西半城归邛,东半城归宣。交通要冲,大江两岸的客栈里汇集着四方商贾,以及偷奸耍滑之辈、逍遥法外之徒。
草原上秋冬刮东北风,又干又冷,直吹的年轻人缩袖子,老年人哆嗦腿。西岸的客栈迎着风,没人愿意往那跑,老板们便只能开出低价,招待一些囊中羞涩的旅客。相比之下,东岸的客栈有城墙挡风,此时生意正是红火。这似乎成为了东半城较之西半城富庶的原因之一。
西岸,云归客栈的掌柜此时刚刚开始迎接今晚的客人,之后发生的事情将会远远超出他的预料。
小客栈相当简陋。南北两面砖墙已经严重破损,随处可见的裂纹中塞满了黄泥。有的地方的石砖已经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夯实的土砖。唯一一面完整的墙是掌柜背靠的西墙——邛国人开店讲究靠山,就算三面墙全塌了,靠山的那面也得完好如新。草原上树木稀缺,整个屋子最贵的地方就是那架起屋顶的几根房梁。没有那么多钱去买瓦片,房梁上铺着的是厚厚一层干草。掌柜坐在台前,欣赏着自己看了半辈子的店。一旁不起眼的小二正在擦桌子,店虽破旧,桌子却收拾的很整洁。打满补丁的屋门被人推开了,迎面走进来今晚的第一位客人。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大风,把屋顶的干草吹开了一角,掌柜也冻得哆嗦了一下。
这第一位客人是个壮汉,厚厚的大衣包裹着宽大的躯体。肥大的袖子包裹着左臂,伸出一只义手。右边的袖子从中间撕开,露出一条碗口般粗壮的花臂。他只是缓缓走到柜台前,掌柜就得按捺住往后退一步的欲望。他把胳膊往台上一倚,那遒劲的躯体好像要把整张柜台压塌。
“来一斤烧酒”,大汉念叨着,把一枚10元铜币按在柜台上。
“来一斤烧酒——”掌柜往小二那边喊去,小二应了声“好嘞”,转身进了厨房。
“磊哥,您老可是稀客啊,河对面的温柔乡不去,咋来光顾我这穷地方?”掌柜打趣道,他的脸色随即阴沉下来,他凑到汉子耳边,轻声道:“难不成……那伙人又来了?”
此人常年走镖,身上有着不少银两,来这里只怕也是……
“别提了”,汉子恨恨地说,他骂了一句娘,把右手骨节捏的震天价响。
“别跟那种人一般见识啦”,掌柜敲了敲汉子的胸口,陪笑道:“门口冷,磊哥往里坐!”
汉子摆了摆手,没好气的随便找个地方坐了。不一会,小二就端酒上来,转身又跑进厨房。暖和的烧酒冒着热气,汉子忍不住呷了一口,这一会的功夫,小二又端上一盘油炸花生。在这苦寒之地,酒几乎是来者必点,喝酒时整点小菜是草原上人的传统。一勺油,一勺盐,一把花生,有了它们,即便是普通人家也能做出像样的下酒菜。这种小菜,双子城的每家客栈都会炒上一盘,作为赠品。如果食客想要酱牛肉这种高级货——多加10元铜币。汉子每一次只抓一颗花生,嚼了很久才去抓下一颗。酒更是喝的极慢,吃四五颗花生,抿一小口,照这个速度,一斤酒能给他喝上两个钟头。
不知过了多久,风似乎也没那么烈了,正当掌柜准备出去看看天气时,第二位客人进来了。
不,还没进来。人还站在门口,好像不太容易进来的样子。
这第二位客人是个胖子。
掌柜从没见过胖成这样的人——过于肥胖的身体堵在门口,那比门还要宽的腰部仿佛在告诉他:眼前的人想正着身子进是完全进不来的。胖子不仅身体极宽,个字也很高,像肉墙一样横在门前,堵住了月光与风进来的路。胖子好不容易把身子侧过来,先把头伸进去,再把身子慢慢的挤进去。木头门框被他压着,深深地陷进肉里。他每动一下,掌柜都忍不住担心这宝贝木头会被他压断。
终于,胖子全身都挤进店内。
尽管有失礼数,但掌柜还是禁不住从上到下打量起眼前的庞然大物:巨大的狗皮毡帽覆盖着一整个脑袋,只露出狭小的五官。全身上下都被不知有多厚的棉袄包裹着,只有双手的皮肤暴露在外。胳膊足足有壮汉的腿那么粗,相比之下,手却十分细小,不比自己的手大,也并不肥。再往下看,胖子的两脚缩在高筒靴里,似乎腿脚不是十分方便,也许是承受了太多的重量。
“来两斤马奶酒,一大盘牛肉干”,胖子说着,往掌柜手里塞了两枚10元铜币,又塞了一枚5元铜币。他虽然体态臃肿,声音却很利索。
“这就准备!”小二伶俐地应了一声,又跑进了厨房。
胖子缓缓挪到壮汉对桌,慢吞吞坐定在长椅上。屁股沉下去的一刹那,只听吱呀呀一阵乱响,摇摇欲坠的长椅正扭动着快要散架的躯体求救,看得掌柜心惊胆战。这椅子若是塌了,今晚赚多少都不够赔的。
不一会,三大碗热气腾腾的马奶酒就端上来了,小二又去端来一盘牛肉干。这下不仅掌柜,连对面的汉子都瞪大了双眼——想看看这胖子会展现出何等令人震惊的吃相。却见胖子喝了一大口酒,咬下半条肉干慢慢咀嚼,虽然豪迈,也不比寻常男人强过太多。胖子似乎是发觉到了两人的视线,瘦小的脸上蒙上了一层阴影。掌柜赶忙笑道:“若不是胜日帮的人来了,敝店哪有机会招待两位英雄好汉。”
胜日帮众专去东岸挑富人下手,每次他们一来,得到消息的富商要么先走为上,要么去住西岸。这一下东西颠倒,穷地方反而生意红火。伙食虽然差了点,奈何钱不能丢,小命更是要紧!
“胜日帮算什么东西”,汉子骂道:“要是敢来劫我的镖,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磊哥是大英雄,您能看上的高手,这世间只怕不多”,掌柜满脸堆笑地应和着。
汉子正骂得畅快,“吱——”的一声,屋门突然没来由的开了。
“胜日帮众虽然不比以往,倒也不是吃干饭的……”门口幽幽的传来苍老的声音。也许是因为冷风的刺激,众人均不由得吸了一口凉气。
门开了一条缝,一支拐杖从缝里踏进店中,紧接着拐杖的是一条干瘦的腿。一步,两步,一个步履蹒跚的老驼子慢慢走近众人视野之内。
“哎呦,是贺老!”掌柜立马迎了上去:“您老也来了吗?”
“我只半年前来过一次,亏你还记得我……”老驼子慢悠悠地说着,颤巍巍地塞了一个5元铜币在掌柜手里:“来一碗清酒。”
“来一碗清酒——”掌柜朝厨房里喊道,小二立刻应了一声。
老驼子一步步走向桌子,每走一步,那握着拐杖的手都不住颤抖。他骨瘦如柴,简直不像是还活着,倒像是一颗已经死了很久的树,大风一吹就能把他折断一样。他好像是在直视前方,但从那空洞的眼神中,没人搞得清他到底想看向哪里。巨大的驼峰从他背上高高隆起,已经比他头还要高出一截,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颗歪脖儿松。老驼子终于坐到汉子邻桌。小二把温好的清酒端上来了,他颤巍巍地拿起小碗,轻轻抿了一口,又颤巍巍地把小碗放下。这一来一回,满满的清酒给他抖出来不少,洒出来的比喝进肚子里的还多。
“胜日帮纵横草原三十载,你以为靠的是什么”,老驼子接着先前的话说:“十堂长老,以一敌百,四殿天王,万人不败!两百帮众,各个都是有能之人。别说咱这些刀尖上行走的,就是宣王老爷来了,也管不了胜日帮的事。”
汉子摆了摆手,碎碎的说道:“我那天押一支镖,半路上被那帮畜生抢劫。我只看那群人张牙舞爪地向我冲来,不止谋财,还想杀人灭口。我怎能受这鸟气,正要出手——斜刺里突然杀出一个小孩儿,拔刀乱砍一阵,就把他们杀了个干净。我看他们号称任侠,连个娃娃都敌不过,想必也没多少真本事!”
老驼子一听“娃娃”二字,脸上皱纹突然扭曲了一下,空洞的眼神也变得明亮了。
“喂,你说的娃娃,他手上是不是缠着绷带?”老驼子把身子突然凑近,这神采奕奕的样子反把汉子吓了一跳。汉子沉思片刻,或许是在回忆那时的情状。
“呃……是了,倒确实是缠着绷带没错”,汉子点了点头,指了指自己的右臂道:“两只胳膊都有,白布绷带,整条小臂都被缠满了。”
“老夫见过一样的缠法”,老驼子顿了顿,指着一边的小二道:“那孩子长得跟这小二有些相像,只使刀,而且不止一把。”汉子大为惊讶,他印象中的那孩子竟然也是这般。还记得他左右腰间各别了一把刀,使起刀来风风火火,一刀还没砍到,另一刀早已跟来。
看到汉子点了点头,连掌柜也不禁“啊”了一声。果真是同一人吗?世间竟有如此巧法。
“老夫有幸被他搭救过一次”,老驼子捋了捋灰白的胡须,说道:“那天老夫也是在路边小面馆打尖。不知是不是兜里的银两给人看见了,过一会竟有六个帮众把老夫围成一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老夫看他们绝非善类,正要掏钱,却看见那孩子闯进他们中间,不由分说,一脚就把一个帮众给踹到了墙上……”
“虽然莽撞了点,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好孩子”,汉子拍了拍手,示意老驼子继续往下说。于是他继续道:“他们就和那孩子厮杀在一块。那孩子开始只用一把刀,但越打越快,逐渐把第二把刀也给拔了出来。这两把刀一把快过一把,那孩子使得更是一刀快过一刀,渐渐的老夫已经看不清那身法。不多时,那六个帮众竟然抵挡不住。”老驼子说了几句便累了,又喝了一小口酒,接着道:“都说双拳难敌四手,那孩子却能以一敌六。他的武功路数是老夫所从未见过的,我想并非帮众无能,只因那孩子刀法精妙。”
“能以一敌六,必然有过人之处”,掌柜也应和着,但那汉子却不以为然。他大口喝了口酒,抢道:“我看非也,老头子你太高看他了。看不出武功路数,或许是本就乱打一气,没有路数!”
“也可能是集各种路数于一身,汇集百家之长哦。”
这句话既不是掌柜和小二说的,也不是老驼子和胖子说的,更不可能是汉子自相矛盾。清澈的女声从背后传来,让所有人都忍不住回头。
不知何时,店中央已经站了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她穿着黑布斗篷,戴着面纱,一袭青色连衣长裙刚好没过膝盖,双腿踏进长筒靴中,脚上穿着长袜。
“掌柜的,来一碗苏台茄”少女道,说着便拿出一枚5元铜币和两枚1元铜币递给掌柜。这“苏台茄”是草原土话,意思是奶茶。这是用碎砖茶加入水和牛奶煮成的饮品。与平原人的习惯不同,草原人不会往奶茶里加糖,却会加盐。糖作为一种奢侈品,在产糖的王都都能炒到三十多铜币一斤,绝非普通老百姓所能消费得起。相比之下,咸奶茶只需要一点点盐巴就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所以为草原人所青睐。少女轻轻把被风吹乱的长发拨到两边,然后旁若无人地走到店中一角落座。众人均看得呆了,连小二都忘了上茶。
“喂,还愣着干嘛!”掌柜戳了戳小二,小二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跑进厨房,路上还绊了一跤。
“姑娘与那小伙子认识?”汉子奇道。对于四十岁的自己来说,十几岁的小伙子自然可以叫他“娃子”,但此时是与姑娘交谈,还是应该说的规矩一点。
“阿武少侠锄强扶弱,打抱不平,熔各家刀法于一炉,小女子也深深为之倾倒呢。”少女笑道,说罢便向众人道了个万福。众人心想,这姑娘家的孤身一人,敢行走在盗匪横行的双子城郊,必然有所凭依。因此说话中自然带点礼数,不敢傲慢。
不一会,小二上茶了。一碗热气腾腾的奶茶,外加一小块奶酪放在盘中。点奶茶的人多半会要一点奶酪作为配菜,这一习惯逐渐被众客栈所接受,并在几百年间演变成约定俗成的赠品。少女品了一口奶茶,说:“胜日帮苦于阿武少侠的活跃,大江沿线的贸易也顺畅了许多呢。”
一直沉默着的胖子此时却闷哼了一声。胖子怒道:“什么阿武阿武的,就是有了他,胜日帮的人今晚才会过来搜人。什么少侠,依我看,那就是个灾星!”
“客官别生气”,掌柜只得在一旁赔笑。
“这个帮那个帮的,有本事就来取老子人头!”汉子把大手往桌上一拍,满桌的盘子都跟着一震。
“砰”的一声,店门被人一脚踹开了。
“谁的人头不想要了?”
店门前叉腰站着一个留着络腮胡的男人。
狼皮大衣,斩马刀,络腮胡,一身的刀疤。这些特征的出现,意味着“他”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