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地狱的恶灵骑士,拥有不死不灭之身。因为吸食了地狱审司的魂魄,被阎王爷罚到人间吸食一百万个恶人的魂魄。
这一百万个恶人的魂魄我要吸到猴年马月?加上我并不着急回到地狱去,索性就在人间摆起烂来。
由于我的不死不灭之身,我一直以一个25岁帅哥的模样示人。人间的社会往往是颜值即正义,这为我办案时带来许多方便。
人间的很多种工作我都做过,现在在做的的是送外卖。送外卖在短时间内可以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有助于我嗅探到恶人。
我记得我送外卖遇到的第一个恶人是一个大学教授丁辉,他常常利用自己在学术上的权势威胁自己手下的女学生,以达成他那龌龊的目的。我给他送外卖的时候已经有三个女学生惨遭黑手。
于是我立即对他进行审判:灵魂剥夺!
我的很多行为世人是看不到的。那天晚上我在丁辉下班必经的十字路口布下结界,等他开车进到结界后,我骑着送外卖的电瓶车到他的车前把他截停。
急刹车后他从车子上下来,怒气冲冲地朝我走来,一把抓住我的衣领:“你小子不想活了?骑电瓶车骑到机动……”他看到我的眼睛的时候,我已经变身成一具浑身着火的骷髅,电瓶车也变成着火的钢架。
丁辉被吓得顿了下,他拍了下自己的脸,“我不是在做梦吧,最近把自己搞得太累了,刚才下班在办公室不该让春燕给我吹笛子的。”
我大声喝道:“丁辉你可知罪?”
丁辉还在恍惚之中,喃喃自语道:“坏了,难道是做坏事心虚出现幻觉了?”
我索性不再跟他废话,拿着他的手在燃烧的认罪书上按手印。然后用燃烧的钩子钩穿他的下肢,用铁链连接在烈焰之车上,发动车子,在公路上狂飙。
丁辉在路面上被拖行着,血肉逐渐燃烧起来,发出瘆人的惨叫声。
我的速度越来越快,丁辉的身上的血肉开始掉落,就像火山喷发落在地上的岩浆一样。火块落在地上将地面融化,大地也开始陷落。陷落形成的大坑往前蔓延,我和丁辉都掉入到大坑之中。大坑里是向下的斜坡,一直通向地府。
我的铁链拖曳着丁辉,此时他只是一具燃烧的骸骨。我把丁辉交给地府判官,判官在纪律册上记下一笔,就把他打发给小鬼了。两个小鬼将会把他投入第十四层地狱。
第十四层地狱全是岩浆,在这里恶人的魂魄会沉入岩浆下面,就像溺水一样,但是恶人们已经不能再死一次了。而他们仍然能感受到岩浆的灼痛感和濒死的窒息感。过一会他们会浮上来,痛苦也会暂时减轻。但是过一会则会又沉下去,如此重复不止。
但是世人却不会看到他这副样子。他们看到的只有丁辉在路上开车,到十字路口突然心肌梗死,暴毙在路上。人们还在感叹,这么年轻有为的教授,怎么突然就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