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花茶,一般来说是女士偏爱,给我买的?”
庄先生的府上,徐小姐又一次来访。
庄先生点了点头,徐小姐又道:“可我不爱喝茶呀。”
“可你从未拒绝我的……”庄先生话没说完,迟钝如他,也意识到了什么。其实庄话角哪有给她买什么茶,她不懂茶,正如他不懂她。
“对,你更爱喝葡萄酒。”
“要不你去买点?好巧你知道我的口味。”
“那……”
“我等你回来。”
庄话角裹好风衣,抓上帽子,临走前看了看屋内陈设,出门去了;徐小姐也卸下伪装,行动起来。
出于某种原因,她需要在此布下一个必杀的局,确保自己能完全,真正杀死那个虚伪且危险的男人。
好巧,今天是圣诞夜。
她知道他不爱酒,所以他回来还是会端起茶杯,她就可以在他进门时递一杯暖茶过去,暖手又暖心。
徐小姐布置一切的时候,丝毫没想过避开墙上那幅画里,男人的视线。
“还得用火烤一烤,再丢进河里,丢进……”她还没想好丢进哪条河里。
庄话角其实并不富有,他把家安在了公寓楼里,说是“府上”,其实也不过是一道绿中带褐色锈斑的铁门。推门而出的庄先生有些后悔,楼道里是呼啸的穿堂冷风,但去而复返好像又有些喜感,索性咬牙狠心,又紧紧裹好了风衣,用硌人的立领全力代替围巾,这座城市似乎从不下雪。
狂风让他失神的刹那,他想起有一年,他也是这样在深夜出来替她买东西。
那年冬天的晚上,他从公寓里出来,门一角有小绳牵着铃铛,随着关门,一阵脆声在楼道回响。当时住下的公寓楼没有这么强的风,除了铃铛声,都静静的。
那年是她来月事了,天还没那么晚,有商店开着,徐小姐差他出来买些姜糖来驱寒,出门前,他们拉着手,徐小姐的身子被小心护着,临走前,他数次拦下她因寒冷而举起的酒,那厚实柔红的液体在玻璃杯里摇晃,为了不让她再喝酒,庄先生才决定早点出门,但却忘了早点回来。
那个夜里,徐嘉易疼的厉害,独自在他家点起火盆,搬了张凳子,用毛毯裹紧自己,窝靠着椅背,呆在书桌旁,好巧,庄先生的纸笔也在书桌上,她寂寞难耐,阅读起来:
“概念上说,我是爱她的,徐嘉易这个名字在我心里已经成了一种意象符号。
我这不长的一生有过许多女人,用张爱玲的比喻来说吧,玫瑰无数,烫心的红只有一个,饭黏子一群,再剩下的,就是徐嘉易了。
或许是我们正热恋的缘故吧,和每个女孩热恋,我总以为她是特殊的,但最后无一例外的俗气,世界就是这样,人也都是这样,接触,相爱过一个女孩,就是爱过了所有女孩。男人想要的就是新鲜感罢了,想捕获每个女孩落入俗气前的那一点俗气的灿烂罢了。
其实这个道理不光是用在爱情,但日记嘛,总是不能什么都写出来的,免得有人看了,倒叫他把烦心事偷了去了。
和徐嘉易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我第一次走进seven-eleven,那时,这样的便利店新颖,也比一般烟纸店亮堂不止许多,只要在傍晚之后路过一次,就会对这奇怪的建筑印象深刻,而店内的装潢和暖气更让你流连忘返。
拜托,用‘有趣’来形容这样一个女孩,也未免太俗气。”
偷看庄先生的情史,让徐嘉易暂且忘了疼痛,直到那扇铁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她知道,那是他的软皮鞋跟,他推开门,晚风晃了煤炭烟一阵,她早就归好纸笔,伸开双臂,等他来抱。
今夜也是一样,庄话角来到熟悉的seven-eleven便利店,扑面冷风,冷雨,冰冷喧嚣的楼道,这些东西和便利店一样,他早已习以为常了。
和店员已经熟络到无话可说,但他看庄话角又从货柜拿下那个牌子的洋酒,店员就知道,那个活泼的徐小姐又来了,她在夏天常来做客,同庄先生一起来买东西,穿了件短裙,蹦蹦跳跳的,留了不少好印象。
然后他明知故问道:“徐小姐又来了吧?”
“对啊,你也熟悉了,凡是我来买这瓶酒,就总是她会到。”
“都是福气到。”他打趣道。
回家的路上,庄话角会经过一条马路,今天是圣诞节,所以车少,他日常会习惯地绕开,尽可能不来这里,他厌恶,或者说害怕这里:他的那朵烫心玫瑰曾血洒于此。
那朵玫瑰是红色带烫金的,那是朵富家玫瑰,这位大小姐经常会逛旧书摊,庄先生与她相见过几面,也都是在书摊。她身边常有两位旁侍,大块大块的,他只能从人缝里看她,于是看到深处,庄先生不自觉的在手中的书上写下这么两句:“抬眼花闭落,颔首玉羞惭。”
庄话角是一个二流作家,他作品不少,但真正卖座的只有一篇,那是他在报上的连载小说,除那以外,他的书大多都滞销了,为了让自己活下去,他只好常来旧书摊。那位美貌的小姐常在深闺,父母几乎不让出门,就是让了,身边也会带上保镖。这一来一去间,小姐也留意到这些书的作者差不多是同一人,于是她向书摊老板请教,老板一指,她从人缝里看见他正好抬眼,两相对视,他羞红了脸,夹起书溜溜跑了,忘了自己的笔还夹在书里。
小姐一指,道:“把他那本拿来。”
两个旁侍朝庄先生的方向靠近,他逃开后回头看了一眼,庆幸自己的机警,那本书被拿给小姐,她翻开,看见那两行字,用他留下的笔另写两行,递给老板:“烦请您下次帮我转交给他。”
徐嘉易的一举一动全被记录下来,这在不久的将来酿成一份悲剧,她会拿到一出独角戏的殇情剧本。
我们不妨先看看她的处境。
她情绪平稳,起码看上去是这样的,然后她听见敲门声,徐小姐不知道这时候还有谁会到访,透过猫眼,她看到一个送信员。见没人开门,他蹲下,脱离了猫眼的范围,徐小姐猜他把信封放到了门口的地毯下面,待他转身下了楼,徐小姐打开门,果然在地毯下拿到了信封,她回到书桌前,取出信瓤:
“我知道你想杀我,这才特意准备了这封信。当我心里异常感觉强烈的那天,我把它寄了出去,但没贴邮票,也没标地址,大概它会被送回来,不管我此刻是死了,或者还没让你得逞,我都希望这封信会交给你,里面的内容能帮到你。
最好的情况是你答应我的求婚,这样我会同你分享所有秘密,包括我另一个家的事情,最坏的情况是我丧命,所以无论如何,信都是要寄的,我不想在死后害了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