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凶手是名女性。而现场的女性只有一位,那就是你,北山志织小姐!”如同推理作品中常见的情景一样,在经历了重重的调查取证后,侦探将身处洋房内的所有人汇聚在一起,通过严谨缜密的推理证明后,在戏剧的高潮处指认出了凶手。
看到了这一幕,身为助手的我,关口诚一,激动的快要哭了出来。当然,如果他能在“总而言之”之前有着一点点的推理就更好了。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看来又该轮到我出场了。和木场直树搭档了这几年来,我已经越来越适应了他查案不用推理的模式了。设身处地地说,如果我拥有他那样的能力,也会对浪费时间的推理不屑一顾。
“你凭什么说凶手是名女性!”在我还在感慨的时候,被指认为凶手的北山小姐正满腔怒火地对着木场发泄。这也不奇怪,不管是谁被平白无故地说成是凶手都会这么愤怒。而最关键的是,木场还真的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她是凶手。毕竟,现在距离案发只过去了半个小时,他没有时间去寻找证据。
“我当然知道凶手是女性,因为我看到了。”木场理直气壮地回答道。其实严格来说,他应该是感受到。我纠正过他很多次,可他就是改正不过来。
“你亲眼看到是我杀人了?”北山还不放弃,继续问道。
木场摇摇头,“这当然没有。我说的是,我看见了凶手是名女性,而不是说看到了凶手是你,这两者间有很大区别。”木场理直气壮地说。
这下不只是北山小姐,在场的其他人都在窃窃私语,理解不了木场刚才的话。在他们的理解中,木场既然亲眼看到了凶手,就应该知道凶手是谁。可是在我看来,他们完全理解错了木场的话。他是先感受到凶手是名女性,之后才因为在场的人只有一名女性才知道了谁是凶手。这也是为什么我要一直纠正木场的原因。
“请大家安静一下。”看到局面有点失控,我就知道是我站出来的时候了。我走上前去,将木场直树挤在身后。“木场侦探的意思是,他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知道了凶手是名女性。只是他不善言辞,才说成了看到凶手是名女性。”
“哦,原来是这样啊。”周围的人立马表示出了理解,毕竟在人们的印象中,侦探大多数都是有着自己独特的怪癖的人。不过我能听见身后的木场发出的不爽的龇牙声,我选择了无视掉它。
“那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凶手是女性!”见我站上前来,北山立刻枪打出头鸟。
“证据当然有。”我从口袋里摸出一个证物袋,里面装着几根细长的头发丝。“这是我们从凶案现场发现的证物,长达20多厘米的发丝。而死者是名男性,且在我们发现他的尸体之前除了凶手没人进入过死者的房间。能留下这样的发丝的人只有可能是凶手!”说到最后,我露出了一名侦探应该有的微笑,自信地看着她。
“这......”在证物面前,北山小姐哑口无言。
此乃谎言。这几根头发是我刚才乘着他们所有人聚集到洋房大厅里的时候偷偷地从北山的房间里找到的。“证据只是一种方式,重要的是找到凶手”我大学时的同学这样和我说过。没想到当当初反驳这句话的我,现在居然把它当成座右铭一般运用到了现实中。我不由地在心里苦笑。
“不仅如此,凶案现场还有别的证据。”我乘胜追击,“从凶手没有做过多的掩饰来看,这应该是激情杀人。死者在我们之中是最矮的一位男性,伤口却是由下到上的刺伤,这就证明了凶手是比他身高还要矮小的你——北山小姐!”我指着北山,说出了自己的推理。
北山志织的心理防线被击碎了,她咬着指甲,浑身止不住地发抖。这样一来任谁都能看出她就是凶手了。
很显然,这也是胡乱说的。凶手完全有可能蹲下或者是用其他的方式伪装自己的身高,仅凭这一点并不能推导出北山就是凶手。但是,既然我已经知道了她是凶手,就完全不用担心这么多了。
没错,我是先射箭,然后根据箭的位置来画靶。这种写推理小说的方式成了我和木场的探案方式。当然了,这些全都要归功于木场的能力。
“为什么?”战栗的北山机械地扭过头来看着我,“为什么你们能这么快知道我就是凶手?”
“因为我们这里存在格差。”刚才一直站在我身后的木场走上前来,指着自己的脑袋说道。周围的众人拍手称赞。
我无奈地叹气,他还是这么爱出风头。明明他们听到的推理都是我的功劳,可最终受到众人赞扬的却依旧是侦探木场。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没有他就没有我的推理。我这样安慰自己。
十几分钟后,警察来了,带走了嫌犯北山志织。而我和木场诚一也终于有机会休息一下,我们坐在洋房的酒柜前,喝着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果汁。
“我说木场,你这样做会让人引起误会的。”
木场疑惑地看着我。
“就是说,你最后对北山说的那句‘我们这里存在格差’,你是指着自己脑袋说的对吧。可这样一来,大家都会认为是你的智力比凶手更高,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对吧。”我指正木场道。
木场点点头,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喝着手中那杯果汁。
没错,我和木场探案依靠的并不是智力,而是他的能力——他那能看见别人心灵的能力。就如同字面意思一样,木场是名货真价实的心灵侦探。只可惜,因为他从小就能看见别人内心的缘故,木场丧失了和正常人一样的沟通能力。而这个时候就需要我出场,将他看到的内心用常人能够接受的方式说出来。现在的我撒谎已经越来越拿手了,毕竟我和他共事了这么久,已经成了一条他肚子里的蛔虫。
“话说回来,”静静地喝着果汁的木场突然间说,我注意到,他的眼神空洞且虚无,像是在看着远处什么不存在的东西一样。“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吗?”
我当然记得,那几天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记得啊,这么了?”
“没事。”木场苦笑到,“只是突然间在想,如果我当时没有招你做助手,我们两现在会是怎样的处境。”
那我一定依旧在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吧。我大脑里这样想,但说出来的却是另一番话语:“没有我,恐怕你一件案子都破不了吧。”
我们两都被我的话逗笑了。不过,木场的话确实让我回忆起了我们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时的我才刚刚从大学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