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大铁屉被掷于窗口旁的大铁皮桌子上,刚蒸得的米饭将它们的一头雾水散向最近的玻璃窗,打饭窗口一下子仙气缭绕,只有各处乱窜的菜味和铁勺烩铁锅的绝唱证实了我们是被三餐柴米油盐酱醋茶围绕的饮食男女。二两米饭,一荤两素,餐盘里方方正正热气腾腾的米饭带给我的亲切感是附赠穿越功能的。雾气覆盖住我的镜片,让我从另一面跨入三十多年之前的岁月。
其实去食堂打饭这件事在我记忆里最早应该回溯到我三四岁的时候。那时候住在机关大院里,对爸妈开火做饭的印象仅限于逢年过节他们穿着围裙炸虾片、猫耳朵,或者老妈做她拿手的家乡菜糖醋排骨和带鱼的情景。我们家的一天三顿基本是开在机关食堂的,又大又香的馒头和香喷喷的手抓羊肉是我还是人类幼崽时享受过的最好的食堂美味。有时叔叔们开着吉普车来,缷下一条羊腿或者半扇羊肉,爸妈一定会把它们转交给食堂大师傅。大西北好吃的羊肉由本地大师傅一顿操作留在我味蕾中的记忆是后来随父母迁回成都后再也没有任何一家羊肉店超越过的。
回到成都后没有几年,饭盒由铁皮的升格成了亮锃锃的不锈钢,那时我三年级,真正开始了我的非标准盒饭时光。
早餐,一天中最难的一顿饭。餐桌上的内容是一回事,时间的紧迫、一家人不同的苏醒程度使得“快点儿,要迟到了”几乎成了家家户户早餐餐桌上使用频率最高的几个词之一。那时我的早餐相对容易,至少没有人催我。妈妈在外地工作,一周回来两次,周三下午回来晚上就要随单位的车回去,另一次就是周六下午回周日走。我基本在公鸡带崽的状态下度过了我的小学时代。老爸单位离家挺远的,需要很早出发,早饭在单位解决。估计也是经过了一系列的尝试,最终找到了相对可行的解决我早餐的办法-----订制。离我家步行五分钟就到了现在成都的核心商圈所在东大街。八十年代的东大街还是被法国梧桐和一片平房连另一片平房占据的样子,好处是沿主路的商铺十有六七都是饮食小店,不似今天除了火锅就是银行。老爸找了一间早餐以经营小笼包和面条为主小店。铁皮蒸笼,八个小包子挤在其中为一笼,叠塔似的高高垒在店门口的炉灶上,水汽上扬,在黑夜未褪尽的湿寒的成都冬日的早晨,这画面是很治愈的。十岁的我,虽然在长身体且不算瘦小,但八个小笼包还是太多了,年轻的老板看在彼此也算是邻居的份上,每天早晨给我提供六个小笼包(那时要么点一笼要么半笼)外加一碗海带汤,价钱和老爸议好,由我每早交付。这便是我吃食堂的真正的开始。店主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也是成都人,有点酷酷的,应该也有点潮。我记得有好几次中午或者晚上去他店里吃面的时候看到他衣衫楚楚的坐在店门口完全不像是经营一家小面馆的老板,倒像是坐写字楼的白领。他有个哥哥,似乎有精神上面的残疾,也不时出现在店里,要么自己独坐一旁喃喃自语,要么被熟识的邻居打趣两句,要么就是情绪愤愤的大声说着什么旁人听不懂的话。他们的父母不太能帮他照顾生意,因为其中有一位似乎身体极其不好,长年需要有人在身边照料。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使得年轻的弟弟显得很酷,话很少,也很少笑,跟其它张罗面馆生意的老板们的热脸相比,他绝对的冷而酷,至少从一个十岁孩子的眼中看去是这样。街坊邻居也有在生意不忙时偶尔在他门口跟他聊天的,留在记忆中的是有一次他跟一位中年大叔说:“有啥子办法,一家子都拴在这个铺子上。”同时把眼光落在他那个正在独自喃喃的大哥的身上,眼中是无奈是疲累。“这个娃娃真的不容易。”中年大叔叹口气对身边的其他听众说。后来每次我看到他穿着那时候年轻人引以为时髦的“甩尖子”皮鞋和红色的花花公子针织衫时常觉得如果他能有选择,这家小店并不是他的梦想。在他那里吃早餐大概坚持了有一年。又过了两三年,小店易主。后来听说那几年里弟弟经历了几段不成功的恋爱,在牌桌上也不太顺意,后来典卖了小店与父母和哥哥做了分割离开成都到别的城市去了。高高垒叠在一起的铁制蒸笼,一双尖头皮鞋,一件红色针织衫都浮在蓉城昏暗冰冷的冬天的水雾中。
一直到妈妈在我读初中时调回成都,我小学从三年级开始早饭和午饭都是类似这样过来的。当时读的小学没有食堂,而且超过90%的学生都是就近上学,所以中午饭都是各回各家找各妈。老爸在步行十分钟的范围内给我联系了一家卖中餐的小炒馆子。固定的凉拌三丝配二两米饭我竟然吃了两三年,并且到现在一直不厌烦拌三丝这道菜也是奇迹。这家店的店名等等早已记不得了,只记得长头发的老板娘总是坐在店门口用玻璃窗户隔出来的两三平米的凉菜橱窗里为我拌三丝收钱盛米饭的样子。老板娘应该是位善良的女性,因为她给我的饭菜的份量总是很多,有时甚至吃不了。对于店面内的样子我反而不太记得清,因为不同于早餐,我午饭是拿饭盒打回家吃的。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印象中中午时分那里总是生意很好,很挤。曾经内向羞涩的我不好意思往人多的地方挤,经常只是怯怯的站在玻璃窗外等着人少了,迅速走进去,递上饭盒和钱。人们都喜欢闲聊,特别是当一些热量补充进体内之后,那些好奇心爱打听的本性就会爆发,不分性别。一段时间之后就有同样是他们家熟客的堂食客人在背后谈论我,我成了他们若干话酌料之一:
“这个女娃每天只吃一样菜啊。”(我打的是拌三丝,所以严格来说每天都吃三样菜。)
“她家里没有人照顾她吗?”(拜托,我只是跟绝大多数孩子一样有一对双职工爹妈而已。)
“她自己还不会做饭吗?”(这是最有伤害性的,关键是我大概又活了将近二十年才开始学做饭。)
中午固定在这里买午饭的还有另一个孩子。她略比我大一点,但却比我开朗健谈多了。记忆里的她留着短发,明眸皓齿,一双浓眉让她英气逼人,一下子就能从我们这些普通女孩子中脱颖而出。起初我跟她没有太多的交谈,有关她的一切只是在排队等候的时候一点点拼凑起来的。她有个哥哥,比她大很多,似乎已经工作了。她的爸妈一起下海经商了(下海,这个词在八十年代中是个时尚词汇,跟“万元户”一样意味着勇气,意味着不顾一切)。她很自由----她可以随意点菜;她已经有自己的游戏机了,而且什么时候玩以及玩多久都由自己决定;她不太在意家长会,因为她父母不一定有空去。我很羡慕她,觉得她与众不同,而且佩服她与身旁那些陌生的大人们的交谈能力和勇气,但却从没有主动与她交谈过。直到有一天,她在我等餐的时候走向我,问:“你打了饭去哪里吃呢?”
“回家。”我说。
“为什么不在这里吃呢?我们一起。”
我抬头看看周围,默默摇摇头。
“那,我能去你家吗?”
我愣住了。我承认小学时期的我是个孤独的孩子,面对同龄孩子的主动示好很难拒绝。
“你中午在家都干什么?”她问。
“看书。”
“你成绩很好吧,是老师喜欢的那种。”我感觉她特别强调了“老师喜欢”这几个字。
我不好意思的摇摇头,答:“我看小说,读《故事会》。老师不喜欢。”我也在暗中强调最后五个字。于是心照。
我跟她不远也不近的交往了一年多,偶尔中午她来我家一起吃饭,偶尔暑假时一起游泳,偶尔她带着我去混场电影看,偶尔会聊起成长与梦想-----我说我想当侦探,或者写侦探故事的人。她笑我看《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看傻了,她说要挣钱,要离开成都,要让很多人都喜欢她。有几次晚餐时分我们玩罢归家,我邀请她到家里吃饭,她总是摇头拒绝,说不喜欢跟家长一起吃饭。她比我大两三岁,大概已经开始发育了。记得有一次在泳池里有一个小流氓试图扯她游泳衣的肩带,这事对我们刺激很大,很久都没再去那个泳池。后来,从她的身上我开始闻到烟味儿,开始看到变色口红。直到有一天傍晚我正和爸妈一起吃晚饭,一抬头穿过绿色的木窗台看到她,利落的短发,眉毛黑且挺直,睫毛浓密的眼睛虽不是叫人惊叹的大,但却是叫人惊叹的黑而有神。我喜欢看她的眼睛,那是写满情绪的眼睛,有时欢乐,有时难过,有时带着挑衅,有时落没,有时仿佛藏着一匹野马......她是个长得好看的女孩子。很奇怪我真正认真记住她的样子似乎就是那一刻。我跑出去想把她拉进屋,她却甩开我的手说:“我以前不会再来找你玩了,我,有朋友了。”在我呆住的几秒钟里,她似乎按了按我的肩说:“加油,要么当侦探,要么当写侦探故事的人。”我其实并不难过,这份露水姐妹情从一开始我俩可能都明白不会长久。
初三那年,妈妈调回了成都,学校离家也近,我的三餐都很正常的在家解决。初三下学期,从春入夏的时节,家里要小装修一下。那一个月我又揣上了亮锃锃的不锈钢饭盒走进了学校的食堂。
一只大铁屉被掷于窗口旁的大铁皮桌子上,刚蒸得的米饭将它们的一头雾水散向最近的玻璃窗,打饭窗口一下子仙气缭绕。二两米饭,一荤两素,饭盒里方方正正的米饭热气腾腾,那时我还有一双视力均为1点5的眼睛,所以我依然能看清对面一个男生望过来的眼神。他的眼光落在我身边的女生身上,女生接住了,但二人又倏的赶快将目光移开,女生的脸仿佛被热气蒸出了红晕,又让水漾开,好一个“桃花浅深处,似匀深浅妆”,十五岁的女孩子真美。
她是我的好朋友,单字一个盼。盼跟我的经历相似,幼时从外地迁回,性格安静,胆怯。她个子高挑,皮肤白皙,圆圆的脸上有几点雀斑和一个尖下巴,长头发要么束成一条马尾,要么编一条独辫。她不是让人乍见就眼前一亮的女生,她总是静静的,眼神静静的,说话腔调静静的,一说话还爱脸红,平时不说话时喜欢静静的发呆。然而,我要说,这是真实的她,又不是真实的她,只要你跟她有过深入的谈话,只要她向你打开了内心的那道门,你才是认识了那个真正的她。
她是一个矛盾体,跟我一样。
吃完饭,盼拉着我跑到操场上看男生踢球。那时校际联赛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每天中午都有一场比赛。比赛前会有不同班级的同学在球场上练球,女生会围着看,忙着张罗这个那个。那天我们班的男生有比赛,午饭后他们约好先去场上练练球。男生们先先后后地进入场地,女生们三三两两地围在两边观战。场地边已经没有位置了,盼拉着我登上了主席台,虽然离赛场略远,但视野开阔且不拥挤。我们女生看什么?看战术?看配合?看技术?用我们物理老师的话说,“你们一上场,两队人就是展开群殴干仗的架式,没有战术,没有配合,更没有技术”,既然这些东西场上都没有,我们女生自然也看不到,我们看的是热闹----本班控球就加油加油拼命喊,对方控球就喝倒彩!我和盼全情投入的看着场上忙着奔跑、抢球、射门的同学,嘻笑着,突然一个身影从场上跑下,穿过围在场边的女生来到我们跟前,递上了个什么东西,说了声“帮我拿一下”就又返身跑回场上。盼握着那个男生递来的电子手表又红了脸,我打趣道:“为什么他要舍近求远呐?真怪。”盼瞪我一眼,没有搭话,眼神早又随着那人影跑远了。
我以为他们俩的这层意思一定会被捅破,因为他们之间眼神的羁绊我都能随时捕捉,不论是在饭堂、教室、操场,只要两人共同出现的场所必然会互相投射眼电波。他们太羞涩、太胆怯,但又太情不自禁。某一个春日的午后,不记得什么课了,反正从老师到同学都松松散散的对抗着春困。老师嘴巴一张一合地讲着什么,同学们做什么的都有,听课的、小憩的、聊天的、发愣的。我一边转着笔,一边抬头朝盼那方望去,看看她在干什么。她扭头朝着我的方向,目光却直接越过我系到我右后侧的那位男生身上。那男生也正抬头看着她。也许我是有特异功能吧,我能感觉到时光在那几秒钟里停止成了永恒。我,乃至他们身边的一切都褪去,世界都不存在了,空间,只有他和她,和两颗年轻跳动的心。那是最初的躁动,是最纯净的热血激荡,以后的漫长人生中将不会再有白衣素雪,剔透晶莹。不知是什么阻断了那电流的交流,我看到盼粉颈桃腮红成一片,转身垂首,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她----桃花春色暖先开,明媚谁人不看来。
某天中午饭后,我和盼一起趴在她的座位上休息,她的同桌怒冲冲地拍桌子把我们叫醒,带着又挑衅,又嘲弄的口气对盼说:“黎同学刚刚警告我,说叫我不要欺负班长喜欢的人。我欺负你了吗?”
盼错愕地怔住了,转瞬她略带怒气地回敬道:“神经病。”冲出了教室。
“班长喜欢她哦。黎说的。”她的同桌故意提高了调门。
关于谁谁喜欢谁这类话题其实并不新鲜,从小学时代就有了。有趣的是大部分时候这并不是对某男生某女生个人魅力的肯定,而是挖苦讽刺居多。更有甚者在跟同学吵架的时候会脱口而出这样的话:“你这个人真讨厌,难怪某某某会喜欢你。”或者“你这个人真讨厌,你等着,某某某才会喜欢你。”这些文法不通的句子却是吵架时的杀手锏。真正生气的人通常的回应是:“他喜欢你,他早就喜欢你了。你也喜欢他。”然后吵架双方就陷于“他喜欢你”,“他才喜欢你呢”这样无休无止的轮回中;或者极愤恨时会去报告老师。而对于盼的这种反应,基本就是接受、承认及同样喜欢对方的表现。我乐呵呵地白了她同桌一眼追出去,却在后楼梯通往卫生间的路口撞到了“狭路相逢”的这两个人。两人迎面立在一条再无旁人的小路上,都突然停住了。男生有些局促地望向盼,而盼却怯懦地扭过头急速的与他擦肩而过。我突然有些生气,为什么要把头扭开?为什么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正如那天在课堂上一样?初三了,马上就毕业了,高中在哪里?未来在哪里?你们会各自在哪里?上天给了你们表达的机会,不敢说,连多看一眼都不敢吗?盼,你在怕什么?
我默默地退回自己的阴影里,第一次感受到了近情情怯的无可奈何。
当我们开始换上漂亮的连衣裙的时候,毕业的季节真的来临了。毕业留言册是每个同学人手必备的东西,各人按照自己的喜好用各种不干胶贴纸或者手绘图案装点自己的留言册,那是同学间最后的惊艳。
放学路上,我问:“我看见他把毕业留言册给你了,你想好怎么写了吗?”
盼先是不语,沉吟一下说:“跟其他同学差不多吧。不然呢?”
“他给你写了什么?”
这突然又让盼红了脸,笑着说:“也不过是有幸当同学三年,祝福美好未来之类的呀。”
“真的吗?我怎么有点不信呢。拿来我看。”
盼笑着打开我的手,说:“我放家了。该写的同学都写了,我收起来了。”
“这都快毕业了,你和他要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喜欢他的女生那么多,我算什么呀。平凡入尘埃。”盼突然情绪低落下来。
“不是吧,我觉得他是真的喜欢你。黎不是还提醒你报学校旁的那所高中吗,因为他一定会去那里念。”我说。
盼站住脚,有些急促地说:“他喜欢黄蓉那样的,聪明漂亮古灵精怪,你说我哪一点符合?我既不漂亮也不聪明,连机灵都算不上。上次去宝光寺玩,他想抱我起来帮我够到那个辐条,我不敢,你猜为什么?我怕他嫌我太重了。我不敢在他面前唱歌,因为他唱歌太好听了。我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他欣赏的优点,只希望不要暴露更多缺点。”
为了缓和一下气氛,我说:“喜欢黄蓉那样的,是男生都喜欢啊,难道有人喜欢梅超风那样的!”
盼却依旧严肃,“不能成为他最喜欢的那种又何必跟他说明什么呢?我也不能太卑微是吧。”
我看着她慢慢地说道:“你这个人,虽然嘴上说自己低若尘埃,但这心气儿,完全是----青云可梯星可摘。”
后来我知道,极度的自尊与自卑相交织正是真正爱慕着另一个人的体现。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在之后数年的牵绊中,如果那个男生能握住盼的手,盯着她的眼睛告诉盼他喜欢她,他们的故事一定会有不一样的结局。后来有部特别有名的小说叫《廊桥遗梦》,读到它的时候就让我想起他和她。在我眼里,他们连四日的欢愉都不需要,只要一场开诚布公对话,一次再无躲闪的对视,就可,一世。
高中三年家与校一墙之隔,食堂跟我产生不了什么联系,现在在记忆中竟然想不起高中食堂的位置来。
初出社会的那个夏天,是我的人生中最颓废的一个夏天。梦想,难以企及;现实,不忍直视。不甘于蹉跎,又不敢洒脱,便纵容自己混在一帮喜欢玩闹的朋友里,每天夜晚当成白天过,白天就迷迷糊糊过。我的这帮朋友,也跟别人的朋友一个样,有着正当的工作,有着良好的品格。他们二十出头,为了谋生,白天的八小时用来干活,黄昏以后就为如何挥发荷尔蒙犯愁,非要想方设法要把它打发掉。大多数人都这样,并且还为彼此大家创造了许多途径,冷淡杯,在成都的夏夜就是一种。冷淡杯,就是晚上的大排档,有的地方也叫夜啤酒。荤素兼济,凉菜加烧烤,啤酒当饮料。那个夏天,冷淡杯就是我的另类食堂。几乎同一帮人,基本上每天晚上在一起吃着同样的东西,说着同样自怨自艾的话,连冷笑话都没有更新的机会。身处其中的自己体会着前所未有的孤独。望向众人,个个都说懂得彼此,可是我知道没有人懂得我的心。我似乎也并不是来寻求理解的,求的是逃避。逃避感觉被堵死的前路,逃避对自我懈怠的质问,逃避苦闷却又不知为何而苦闷的青春。痛苦呀,经过啤酒的浇淋并没有淡去,而是发酵了,挥发出不覊的笑与骂,挥发出许多无谓的泪水。这也许是青春年少必修的一课,但比起认真的处理每一段感情,脚踏实地的把握现实,勤勤肯肯地准备考研,这样的挥霍是容易的,甚至是舒适的。它唯一的坏处是一旦陷入其中便渐渐滑入牢骚满腹的失志。
我是幸运的,因为她,我最走心的挚友之一,昱。
那段日子,我白天还要上班,中午太困了就跑到音乐学院找昱,借她的寝室补个觉,后来干脆午饭也让她一并从食堂打。她接纳和容忍了我一个月,于是有一天,我们带着尚温的饭盒来到一个有藤架的小园子里。昱具体说过的话早已随时光飞远,但我记得自己的眼泪滚入饭菜内,昱说的每个字都扎在心上,并且无从反驳。她严肃但轻柔的语气是那么有力量,以至让我感到战栗,为自己无谓的沉沦。我似乎都能看见已经展开双臂准备拥抱深渊的自己,被眼前这个文弱而坚强的女子拽住,通过她的一枕睡塌,一碗饭食,一场开诚布公的真挚坦言,以及作为朋友已超额付出的理解、支持和包容。她让我有勇气为我的心去坚持去努力。因为那是我唯一的骄傲,独它是我的一切,我的幸与不幸,我的力量。我可以分享我的故事,我的喜乐,唯独我的心独属于我。那天起,以及之后的无数个夏夜,我的记忆中不再有冷淡杯,我开始认真的学习生活。遇到昱,我一直认为是老天爷的厚待。
情绪铺垫至此,是正式介绍昱的时候了。我和昱因为《再别康桥》相识,她学音乐,我念中文,也都算是骨子里有点文艺细胞的女生。昱,有一头直且顺的长发,配上她清澈灵动的眸子,很有一种作家三毛览尽天涯路,我心净如水的感觉。相处下来,发现她性格温和,待人宽厚,自带让人无法拒绝的亲和力。最难得的,她绝不是一个烂好人,她是有原则的。这个小女子有着非常坚毅刚强的内心,这是她魅力的源泉。谁又不曾经历误解与委屈呢,谁又躲得过岁月赐与的至暗时刻呢,谁又不曾面对诱惑与抉择呢?要做到勇敢面对,宽厚接纳,睿智取舍又谈何容易!后来我和昱先后出国,太平洋大西洋,BJ上海圣地亚哥,几十年,清风依旧,明月照心。
一日三餐,对大多数人而言大抵总有一餐是不属于家人的。大千世界,人人皆是饮食男女。用一餐饭去看这个精彩繁复的时代,去认识与自己相或不同的人,获得的成长,是自己的内心。
我摘下眼镜,当擦拭干净重新戴上时发现餐盘里方方的二两米饭和一荤两素早已勾得我腹内雷声大作,正欲饕口馋舌,对面有人坐下,一张纸片被推送过来,我的目光被另一双目光抓住,“今晚有一场极好的话剧,我们,一起。”
是他。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