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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时。
九龙坡,黑风寨。
黑风寨是九龙坡五大匪寨之一,寨子规模不大,一由土石浇筑成的寨墙将黑风寨分为内外围。
外围远处设有望风哨,近处还有绊马索、拒马等防御措施。
内围最醒目的建筑则是聚义厅,聚义厅前有一大片空地,此地为练武场,平常用于操练土匪,练武场两侧设有大大小小的宅院以及刑房和马厩。
高亢、短促而急切的嘶鸣从马厩中传出,一身着灰色麻布,身材瘦削的男子提着料桶伫立在马前愣神。
直到脸颊一侧被如同沾满温水的湿润海绵的马舌打湿,男子才有了动作。
“别舔了,舔马是没有好下场的。”
男子名为宁昱,本是地球上一名刚毕业就躺平的大学生。
眼睛一闭一睁,宁昱就到了土匪窝。
畜牧专业的宁昱在这里谋了一份喂马的差事,续上了前世的人生轨迹,也算弥补了上一世找寻工作时要求的应届生工作经验。
说是喂马,其实马窖里不只是马,还有的是驴和骡子。
寨子那么多人,不可能人人都骑马。
抢来的女人可以装麻袋背在马上,粮食还得靠这些骡子和驴运上山。
在土匪窝待了半年,信息闭锁,宁昱对这个朝代的底细也是一知半解。
只知道这个朝代为乾,坐拥十三州,九龙坡位处于沧州青云县。
而且这个世界上还有仙,因为今早黑风寨来了一位仙人。
总的来说,宁昱想凭借脑海中的历史底蕴来抓住时代这艘大船是行不通了。
思来想去,马夫还是不错的,毕竟在这个草菅人命的朝代,自己不是被抢的那一方。山上还有粮草,有女人,只要官兵一日不上山剿匪,宁昱就能多逍遥一天,得过且过。
山色渐晚,宁昱将料桶中的最后一把草料倒入槽中。
看着眼前膘肥体壮,毛皮铮亮的马匹。
“也算是和猴哥当了一回同事。”
摸了一手马头,将饲桶放回原位,拾捯拾捯衣物,跺跺脚—下班。
宁昱走出马厩,来到一侧的小屋,轻踢了一脚缩在床上酣睡的老头。
老头被吓了一跳,弹坐而起,左右张望着。
“还睡,官兵收你来了!”宁昱打趣道。
“什么?官兵!哪?”
在看清楚是宁昱后,老头松了一口气。
“你......你小子懂不懂尊老爱幼,哪有这样踢老头的,老头我虽身强力壮,也禁不住你这样招呼!”
“行行行,是我不懂,冒昧了。那以后这喂马的事,您自己干,我撂挑子了!”
老头名叫李栓柱,是宁昱来之前的马夫。
宁昱学的快,又有前世的理论基础和牛马精神,一人顶两人干。
其实,这活一天下来满打满算也不超过八个小时。
老头就将白天喂马的活撂给了宁昱,自己负责夜喂。
这不,才睡醒。
“哎呦,老头这身子骨快散架了,快......好汉,扶我一把!”
老头半眯着眼,伸出一只手悬在半空,还晃了晃。
宁昱自是不理会。
手又晃了晃。
宁昱转身走人。
老头起身跟了上来。
“不愧是书生!”老头调侃道。
书生是寨子里对宁昱的戏称,宁昱容貌俊朗,不同于山里这些糙汉,又加上说话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文字差异,就像所谓的读书人。
按照寨子的话说,宁昱下山去,不用抢,勾勾指头女人就能跟着上来。
宁昱也不想,他总不能跟这些人一样去讲满嘴屁股的黄段子吧。
这些糙汉的段子还是太低级了,要是让宁昱这种饱经网络熏陶的宁昱来,往山下跑的马儿都得累死几匹,匪寨人口还得翻上一番,要知道,宁昱的高中成绩并不理想。
“走,吃食去!”宁昱清空脑海中想法,对着老头说道。
伙食房的烟囱冒着浓烟,较以往更胜一筹。
还未到跟前,米粥的香味已经在鼻尖盘旋。
一群人围在伙食房门口进进出出。
“今天是什么日子?竟然有粥吃?”老头惊呼。
一穿黄色布衫,双眼凌厉,身材矮小精悍的人抠着牙缝正对走来。
宁昱见过这人几次,是塔上放哨的,这个点,应该是赶去轮班。
“你管他什么日子,有肉吃就是好日子,何况今天大当家亲自操刀,忒香嘞!”
“嗝~嗝!”
放哨的打了几个饱嗝,从牙缝间扯出一缕肉丝,又重新塞回嘴里细细品尝,扶着肚子,往山下去了。
就因黑风寨的业务能力太强,团伙越做越大,周围就那么几家镇子抢来抢去,后来以至于人都混熟了,抢劫只需打个招呼。
土匪也懂得竭泽而渔这个道理,每次只抢小头,大头呢?大头都在县宁老爷家的粮库里。
所以平日口粮都是窝头配咸菜,有时只有野菜充饥,因此米粥可是稀罕物,肉更是逢年过节才能吃上。
老头吞着口水,迈大了步子。
新鲜柴火塞在锅底,烟气顺着大锅徐徐而上,只令人看不清楚锅内情况,沸腾的气泡噗噗作响,大勺的搅动偶尔带出几根肉丝,剁碎的野菜浮在浓稠的粥上,气味扑鼻,扣人心弦。
锅边掌勺的黑色大汉正是黑风寨的话事人-刘霸玄。
听闻刘霸玄小时就因体格健壮于常人,被仙师选中带走。
不知道什么原因几年之后又被送了回来,仙法没有学成,倒是学了一些拳脚功夫。
后又仗着功夫喝酒闹事,欺男霸女。
趁人家新婚之际,当着新郎的面,强行玷污新娘。
最后被朝廷通缉,只能带着弟弟以及同乡的团伙跑入九龙坡,占山为王。
后又逢乱世,多人投靠,成了气候。
刘霸玄身后还有一人,仙风道骨模样,身着道服,发须全白,手持拂尘,一根半米长的黑色长幡插在身后,捋着山羊胡子,一股傲然之色,颇有些威风。
刘霸玄放下大勺,扯着嗓子道:“今仙师来我陋寨,实是蓬荜生辉。古人云: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我黑风寨有仙师庇护,定能更上一层,此乃一大喜事。
仙师不吝赐教,有教无类,收我一匪徒为徒,再续仙缘,无异于再造之恩,此乃二大喜事。
此外,仙师亲自施法捕羊,解我寨燃眉之急,饱我等口腹之欲,此乃三大喜事。兄弟们,谢仙师!”
周围匪徒闻言,皆高呼。
“谢仙师!”
“仙师大义”
“仙师的恩情,一辈子都还不完啊!”
......
宁昱半信半疑,来这世界半年,只有道听途说,但从未见过山野精怪,更未见过仙家手段。
就在众人欢呼之际,仙师拂尘一扫,一腥红之物凭空出现在大锅一侧。
仔细看去,竟是半扇羊。
羊头仍在,可羊眼未闭,羊角耸立,一侧血肉早已被剐去,肋骨外露,另一侧被刮去毛皮,可见血肉筋膜,一颗羊蛋耷拉在胯下,好大一头公山羊。
仙师拂尘再次一扫,羊已然不见。
见此手段,刘霸玄眼中精光一闪,面露渴求之色,众匪见状,呼声更盛。
呼声中,唯有宁昱一人,默不作声,手中准备去盛饭的碗差点掉落,眼底惊恐之色更是难以掩藏。
羊,偶蹄目。
而眼前这只,蹄有三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