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绿色的幽光在空气中无声绽开,像是有人把一小片北极的夜空撕下来贴在了墙壁上。那光芒并不刺眼,反而带着某种粘稠的、缓慢流淌的质感,边缘处不断地明灭闪烁,每一次明灭的节奏都与呼吸暗合——仿佛它不是一道光,而是一个活物,正在用某种人类无法理解的方式打量这个房间。
然后,一个人影从光幕里倒飞了出来。
不是走出来,不是跌出来,是倒飞——像被一只看不见的巨手攥住了衣领,抡圆了往外一甩。他的身体在空中画了一道不受控制的抛物线,肩膀先着地,然后是后背,然后是后脑勺,最后整个人像一袋被摔碎的土豆,“砰”的一声闷响砸在了地面。那声音不算大,却足够沉闷,闷得像一口倒扣的钟被木桩撞了一下,震得地上的灰尘全都跳了起来,在午后的阳光里乱糟糟地飞舞。
附近的行人脚步顿了顿。
但也只是顿了顿。这座城市的人们见过太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从天桥上突然开始演讲的疯子,在地铁口举着二维码乞讨的老头,把自己涂成金色假装雕塑然后在你投币时突然眨眼的街头艺人。一个从绿光里飞出来的男人,大概又是什么新的骗术吧?短视频时代,骗子也得与时俱进。
“这骗子演得还挺像,那番茄酱跟真血似的。”
“警察不来管管吗?现在的骗子都这么张扬了吗?”
“宝贝看到没?这就是骗子,你以后不要跟他一样,走,妈妈给你买冰淇淋去。”
那些声音从四面八方飘过来,不高不低,刚好能飘进旅时衍的耳朵里。说话的人并不在意他听见——不如说,他们就是希望他听见。这座城市的人早就学会了用冷漠包裹自己,像穿了一件防弹衣,上面印着四个字:“别想骗我”。
躺在地上的男人就是旅时衍。
他现在的样子确实很像骗子——十四岁的少年,身高还没完全抽条,身板偏瘦,校服穿在身上总显得大了一号,袖口要往上卷两道才不会盖住手指。此刻那件校服已经被什么东西撕开了好几道口子,露出底下一层薄薄的、还在微微颤抖的皮肉。头发乱成一团,沾着不知道是汗还是血的东西,额前的碎发被糊成一绺一绺的,贴在脑门上。
最触目惊心的是他嘴角挂着的那道血迹,从唇角一直蜿蜒到下巴,在午后的光线里泛着不正常的暗红。那不是番茄酱。番茄酱不会带着体温一滴一滴地落在胸口,把白衬衫的领口染成一片慢慢洇开的深色。
他趴在地上,手指抠着地面的砖缝,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青筋从手背上浮起来。胸腔里有什么东西在烧——不是愤怒,而是一种比愤怒更深的东西,像是有人把他的五脏六腑全掏出来,用砂纸磨了一遍,再胡乱塞回去。疼是真的疼,那种被碾压、被撕碎、被焚烧的感觉还残留在每一根神经末梢,像是他的身体还没从那个地狱里完全回过神来。
但他不能在这里躺着。他咬着牙,手撑着地面,膝盖顶着地砖,一节一节地把自己的身体从地上顶起来,动作慢得像一台生了锈的老机器在强行启动。起来的过程中他咳了一声,掌心接住了几点暗红色的液体。他低头看了一眼,然后把手在裤子上蹭了蹭,继续往家的方向拖拽着身体走。背影在人群里显得格外单薄——十四岁的肩膀还撑不起那件被撕破的校服,肩线垮到了胳膊根,下摆空荡荡地晃着。但他一步一步地走着,脊背挺得很直,像一棵被风吹了太久却始终没被吹倒的树苗。
身后,绿色光幕已经悄然消散,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仿佛从未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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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家中,旅时衍反手关上门,身体靠着门板滑了下去,最后无力地瘫坐在地上。冰凉的瓷砖贴着他的后背,透过校服薄薄的布料渗进皮肤,让他打了个冷颤。头顶的白炽灯发出嗡嗡的电流声,那声音不大,却持续不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暗处一直盯着他看。
房间不大,是那种最便宜的合租房——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塑料衣柜、一面落满了灰的镜子。书桌上堆着几本初一的教科书,封皮还没怎么翻开过,边角却已经磨得起了毛,那是被钥匙和硬币在书包里来回蹭的痕迹。墙角摞着几个泡面箱子,最上面那箱拆了封,里面还剩半箱酸辣牛肉面。
他垂着头,盯着自己摊开的掌心发呆。刚才那道光还残留在他的视网膜上,绿莹莹的,在眼前晃来晃去,闭上眼反而看得更清楚。
在刚刚——不,应该说,在过去的整整七天里——他经历了一件这个地球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终其一生都无法经历的事。
他获得了一项能力。
他还给这项能力起了一个很中二的名字,叫“月渡七息”。七息,因为每次穿越只能停留七天。月渡,因为每隔一个月才能开启一次。名字虽然中二,但精确得无可挑剔。
这项能力的规则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每个月的某一天,那道绿色光幕会准时出现在他面前。他可以在光幕中选择一个世界——游戏、动漫、小说、神话传说,只要是被人创作出来的故事,都在候选名单上。选定之后,他会带着身上携带的所有东西,穿越到那个世界里去,停留七天。七天之后,无论他是否活着,都会被强制送回现实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他可以改变剧情,可以抢夺机缘,可以杀死反派,可以拯救好人。他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有可能产生蝴蝶效应,进而改变那个世界的故事走向。甚至——有极低极低极低的概率——他可以把那个世界的东西带回现实。
听起来像是天选之子的剧本,对吧?
旅时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当他第一次看到那道绿色光幕的时候,他几乎没有犹豫,嘴里还叼着半根没嗦完的螺蛳粉,就一头扎了进去。
“不会死”这三个字,是他在进入光幕之前,光幕反反复复提醒他的。穿越期间,无论他在异世界遭受怎样的伤害,死亡只会让他提前返回现实,肉身不会受到实质性损伤。所以他想,既然死不了,那还怕什么?当然要选一个机缘最多、上限最高、能一步登天的世界。
于是他选了洪荒。
盘古开天辟地,龙凤大劫,巫妖争霸,圣人执棋,人族于万族夹缝中艰难求生——那个天地未定、机缘遍地、随便捡一块石头都可能是先天至宝的洪荒世界。在他的想象里,自己会成为天选之子,在洪荒大陆上一路奇遇,捡到盘古斧碎片,喝到三光神水,随便拜个圣人当师父,然后拳打祖巫脚踢妖皇,在洪荒纪元上刻下自己的名字。
现实给了他七天的地狱。
他到的时候,正赶上巫妖量劫最惨烈的阶段。巫族和妖族在天地之间展开了一场足以让日月失色的旷世大战,而夹在中间的人族——那个还没有三皇五帝庇佑、没有修为、没有法宝、连一个正经的修真功法都没有的孱弱人族——成了这场战争里最不值钱的消耗品。妖族要用人族精血炼制屠巫剑,用人族魂魄淬炼噬巫幡,用人族尸骨铺成通往不周山的血路。他在七天之内,被杀了上万次。每一次死亡都是真实的——被撕碎的痛,被焚烧的痛,被碾成肉泥的痛,被抽出魂魄的痛。然后复活。再被杀。再复活。再被杀。
他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和经血被炼制成了一把剑。那把剑后来被一个妖族将领拿去砍了几个巫族,砍完还嫌不够锋利。他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被炼成剑也就算了,居然还是个次品。
第一次,他觉得“不会死”是上天给他的恩赐。第上百次,他开始怀疑“不会死”是上天给他最恶毒的诅咒。第上万次,他已经麻木了——被杀了就等复活,复活了就换个方向逃,逃不掉就被杀,杀完了再等复活。七天,一万次死亡。
现在他回来了。身体没有伤口,校服上的裂口是穿越时被空间乱流撕开的。但他胸腔里的那种灼烧感还在一跳一跳地疼,像是那一万次死亡的记忆已经被刻进了骨髓深处,不是肉身回来了就能抹掉的。
“不行,”他低声对自己说,声音沙哑得像用砂纸磨过嗓子,“下次可不能再这么没准备就进去了。”
他在心里把自己骂了一百遍。太白痴了。居然以为“不会死”就等于“稳赢”?不会死只是保底,但保底不保赢。就像一个账号有无限复活次数,但你一级白板装备赤手空拳冲进满级BOSS副本,复活一万次也摸不到BOSS的脚趾头。
“一定得准备一些装备,”他从地上爬起来,拉开衣柜,开始翻找所有能用的东西,“不然下次进去也是被虐杀的份。”
衣柜里塞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个十四岁男生的衣柜,你大概能想象是什么样子——几件皱巴巴的T恤,两套校服替换装,一件去年过年买的羽绒服,一双鞋底已经磨平了的运动鞋。还有藏在衣柜最深处、用旧报纸包着的他的“战略物资”:一包压缩饼干,三袋方便面,几根火腿肠,一盒便利店买一送一的苏打饼干。这是他为通宵打游戏储备的存粮,现在成了穿越装备的第一批物资。
他把这些吃的全塞进一个旧背包里。想了想,又去厨房拿了两包素食食材、一袋面粉、一小瓶盐。铲子是上次春游时买的折叠铲,折叠起来只有巴掌大,展开却能把土挖出半米深。刀是一把厨房用的水果刀,刀刃已经有点卷了,但好歹能割东西。剑——他没有剑,翻遍了整个出租屋也只找到一根晾衣杆,铝合金的,掂在手里轻飘飘的,挥舞起来倒是虎虎生风,但他怀疑在洪荒里连妖族的皮毛都刮不掉。最后他想起了那把复合弓。
说是复合弓,其实是他两年前在体育用品店买的入门级反曲弓,花了他攒了整整半年的零花钱。弓身是黑色的玻璃纤维,弦是尼龙的,射程最多五十米,拉满一次手臂就酸半天。当初买它是想学射箭追女孩子(隔壁班的体委就是靠射箭拿了市二等奖,然后交了女朋友),结果射箭学了半年,女朋友没追到,箭术倒是练出了点准头。这把弓一直挂在墙上吃灰,今天终于派上了用场。
他把弓取下来,用抹布擦了擦,弓身上落了一层薄灰,在手指抹过的痕迹里露出底下哑光的黑色。他试了试弦,还是紧的。又翻出一捆箭——十二支,箭羽有些歪了,尾翼的塑料片有一片裂了道缝。他用胶带缠了两圈,勉强固定住。
把这些全塞进背包后,他退后一步,打量着自己的“穿越装备”:一个旧背包,一把水果刀,一把折叠铲,一根晾衣杆,一把入门反曲弓,十二支修修补补的箭,还有够吃七天的干粮和水。这就是他目前能搞到的所有的最好的东西了。
他看着这堆破烂,忽然有点想笑。就这?就要去跟妖皇帝俊、东皇太一、十二祖巫抢机缘?人家一个喷嚏就能把他连人带背包吹成灰。但他笑不出来,因为他想起了那一万次死亡里的最后一次。那次他躲在一个石洞里,外面的巫族和妖族正在厮杀,地动山摇,碎石不断从头顶落下。他缩在石洞最深处,抱着膝盖,听着外面天崩地裂的声音。一个念头在他心里慢慢发芽,不是恐惧,不是绝望——是愤怒。
凭什么?凭什么人族就要被当作刍狗?凭什么他们能像割草一样收割人族的性命?妖族,巫族,圣人——他们都把人族当作棋子、当作材料、当作垫脚石。没有人问过人族的意见。没有人觉得人族也有资格站在天地之间,挺直脊梁,说一声“不”。
这个念头埋进了他的骨血里,和那一万次死亡的记忆一起,在他的心脏最深处燃着一簇不灭的火。
“妖族给我等着,下一次,一定要让你们血债血偿。”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低,低到只有自己能听见。但语气里的东西,不像是一个十四岁少年该有的。
他走到书桌前,拉开抽屉,翻出一个巴掌大的线圈本。封面是那种最便宜的马粪纸,边角已经卷了。他翻开第一页,上面密密麻麻写着前几次月考的物理公式——他也不爱学习,但物理是他唯一能听懂的那一门,老师说他“脑子灵,就是太懒”。他用拇指翻过那些写满了公式的纸页,翻到中间一片空白的地方,拿起一支只剩半截的铅笔,开始写今天的日记。
“今天发现了一个绿色的光幕——”
笔尖停在纸上,墨灰色的字迹在灯光下微微反光。他想了想,如果把这么直白的记录写在日记里,万一被人看到怎么办?同学借他的笔记本抄题,房东定期会进屋检查卫生,还有他妈偶尔也会不打招呼跑来送换季的衣服。任何一个人翻开这个本子,看到“绿色光幕”“穿越”“洪荒”这些字眼,要么觉得他疯了,要么觉得他在写小说。如果是前者,他可能会被送去看心理医生。如果是后者,他可能要被同学嘲笑“写流水账的水平还敢写小说”。
想到“小说”两个字,他心里突然抽了一下。上个月他闲着没事,在一个同学群里说自己写了个小说,还发了一段。结果那个同学说他写的东西市面上早就有同款了,评分9.2,说他写的这个跟人家的比,就是烂片流水账。他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一直梗着,梗到现在。
所以,绝对不能暴露。
他把刚写的那一行字用橡皮擦掉,橡皮擦过的地方留下了浅浅的印子。他盯着那片空白想了几秒钟,然后重新落笔。这一次,笔锋变了——不再是歪歪扭扭、时而连笔时而分叉的白话记录,而是一种更端正、更凝练、更古老的行文节奏。他初一当过一学期的语文课代表——不是因为他成绩好,是因为全班就他一个人能把《岳阳楼记》背完整,老师觉得这孩子“肚子里有点墨水”。后来成绩一路滑坡,课代表被撤了,但那点墨水还在,像井底最后残留的一层薄水,不深,但还能映出月亮。
他写道——
时年丙午,仲夏晦日。余方啖粉,忽见翠光盈室,若幔悬空。心异之,遂探身入。俄而天地倒旋,斗转星移,已坠莽荒之野。
但见赤土千里,腥风卷地。有巨妖如山,攫人如刈蒿。余附一孱弱少年身,藏于石穴,窥见苍生哀嚎,血炼为刃,惨酷不可名状。巫妖相争,人族为刍狗,七日间目睹骸骨成丘,余亦数罹其难,然身虽灭而神归,痛楚刻骨。
及返现世,呕血于道,路人皆目为诈术。蹒跚归寓,乃悟此光幕乃通万界之门,月可一启。然洪荒杀劫滔天,欲存性命,须备弓矢、粮秣、利器以应之。
遂告慈母,假研学之名求赀。得钱两千,市复合弓、短刃、糗粮若干。今伏案记此异遇,恐泄天机,故以隐语录之。嗟乎!妖氛未靖,此恨当雪。
搁笔。他长呼一口气,把本子捧起来端详了片刻。文言夹杂白话,格律谈不上工整,用典更是没有——通篇就老老实实地叙事。但读起来意外地顺。他把那段话反复看了三遍,心里浮起一点久违的自得——曾经他也是语文的一把好手,在班里背课文向来是第一个背完的。如今成绩早就一塌糊涂,但这支笔落到纸面上的触感,还残留着当年课代表的一点点余温。
他把笔记本合上,塞进抽屉最里面,用一摞物理卷子和半包没吃完的辣条压住。站起身,走到窗前,拉开那扇一个月没擦过的窗户。晚风灌了进来,带着楼下烧烤摊的孜然味和夏夜里潮湿的泥土气息。
窗外,那座城市正按部就班地运转着: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机械地变换着颜色,车流在晚高峰里排成一条红色的长龙,尾灯在天色将暗未暗的薄暮里明明灭灭。对面那栋写字楼的大屏幕正在播什么地产广告,霓虹把半边天空染成浅浅的粉紫色。楼下便利店的自动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一个穿着拖鞋的大叔叼着烟走出来,在门口伸了个懒腰,烟头的火星在夜色里亮了一下,像一只沉默的萤火虫。
这座喧闹而平庸的城市。他在这里住了十四年,以为这就是世界的全部——上学、放学、考试、放假、打游戏、吃泡面、被老妈骂。但现在他知道不是了。在那道绿色光幕亮起的那一刻,这世界的另一面在他眼前撕开了一角,露出底下涌动的、无边无际的黑暗与光芒。那个世界更危险,更残酷,但也更辽阔——辽阔到足以容纳一个少年所有不切实际的野心。
他仰起头,望着天边最后一缕晚霞沉入楼群的剪影。少年的眼睛里映着城市初上的华灯,眼底深处却燃着一簇更亮的东西。
“我旅时衍,终将成为诸天万界,唯一的王。”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声音不大,但很稳,像是在陈述一个已经被刻进命运里的既定事实。
他看了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22:47。夜色已深,楼下的车流渐渐稀疏,便利店的灯光在空旷的街道上投下一片冷白色的孤岛。他打了个哈欠,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可乐,仰头咕咚咕咚灌了几口。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进胃里,碳酸气泡在舌尖炸开一片微小的刺痛,驱散了盘踞在他四肢里的最后一点疲惫,他忍不住发出一声畅快的喟叹。
喝完可乐,他把瓶子往垃圾桶里一扔——没扔进,瓶子砸在桶沿上弹了出去,咕噜噜滚到了墙角。他懒得捡,直接关了灯,把自己摔进床上那堆凌乱的被子里。
黑暗里,他的眼睛还睁着。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缝,从灯座一直延伸到墙角,像一条干涸的河床。他盯着那条裂缝,脑子里反复勾勒着穿梭诸天万界的画面——下一次穿越该带多少干粮,该选哪个时间节点降落,该从哪里开始改变剧情,该用什么方式给妖族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洪荒虽大,机缘虽多,但处处杀机,一步走错就是万丈深渊。
他在心中反复告诫自己:这次是侥幸——不,连侥幸都算不上,是被杀回来了一万次。这逆天的机缘,绝不能再像头一回那么莽撞地糟蹋了。下次踏入洪荒,必要步步为营,在那片苍莽的远古大地上,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来。
手机屏幕暗了。窗帘缝里漏进来一线路灯光,细细的,落在床沿上。他翻了个身,把被子拽上来盖住肩膀。困意终于从四面八方涌来,沉沉地压在他的眼皮上。
意识滑入黑暗的前一刻,他脑子里闪过的最后一个画面,不是妖族的利爪,不是巫族的巨锤,也不是那道无声绽开的绿色幽光。
是那把被他用胶带缠了又缠、箭羽歪歪斜斜的复合弓。
明天得再练练准头,他想。
然后睡着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