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个不锈钢抽屉里醒过来的。
抽屉只拉出来一半,顶上压着一排同样的抽屉,缝隙里漏下一线灯光,正好照在我右手背上。空气很凉,是那种贴着金属的、从后背一路渗进肋骨的凉,凉得牙关自己就打起来了。除湿机在什么地方嗡嗡地响,响一阵,停两秒,又响。
我先动的是眼睛,看见头顶是水泥顶,两盏灯管,一根亮着,一根一直在闪。灯管外面罩着铁丝网,网上积了灰,灰在闪的那一根下面沉着一条黑线。再往上我看不到了,抽屉挡着。
亮的那根灯管是白的,白得发青。这种白我在很多地方见过——库房、冷库、地下车库里那些为了省钱才装的灯,都是这种白。它照不出影子,只照得出颜色:我手上的皮肤是灰的,白布是灰的,连那根闪着的灯管边上那圈光晕也是灰的。
我想动腿,腿没动。我用力了一下,腿在,但不听使唤,像是不属于我。这种感觉我见过一次,是七年前冬天,我在一个废弃的冷库清点旧货,蹲了两个小时,站起来的时候腿就是这样的。
那一次,我是活的。
然后我动的是左手,没动成。
我把它抬起来看。手背上有三块淤青,颜色已经不均匀了,中间是黄绿的,外圈还泛着紫,边缘按下去是不褪色的。这种颜色说明出血已经吸收了四五天,瘀不是这一两天落下的。我用右手拇指按了一下最中间那一块,按下去的时候没什么感觉,松开的时候有一点点胀,像隔着两层布去捏自己的肉。
更麻烦的是我的手指——指节往里扣着,扣成了一个钩,我用右手去掰,掰不开。整只手是硬的,像冻过又化了一半的肉。我掰了三次,第三次用力大了点,听见指关节里面“咯“了一声,很短,然后就没了。
我把左手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土腥味,还有一点点铁锈味。
指甲缝是黑的。我把指甲翻过来对着灯看,缝里嵌的东西是干的、白的、有颗粒感的粉,压在指甲和肉的边界上,抠不下来。我用右手的指甲去挑,挑出来一点点,捻在指腹上,是涩的。
水泥。
我活了二十七年,跟水泥打过不少交道。工地上没干的、墙皮上掉的、骨头里长出来的那几种我都没见过;我见过的是被人砸在布上、鞋底上、证物袋上的水泥。它有一个特点:干了以后会往指甲缝里钻,钻进去就洗不干净。
我把左手放下,开始看这个房间。
很大,像库房,也像停尸间。天花板很低,伸手就能碰到,上面走着一排管子,管子上凝着水珠,隔一会儿掉下来一滴,掉在柜子顶上,“嗒“一声,很轻。两排不锈钢柜子从地面堆到顶,每排十二列,每列六层。柜门上有编号,每扇门上还有一盏小灯,绿灯是灭的,红灯是亮的。
我数了一遍,一排红灯,三十七盏。这个数字我记住了,因为我数的时候中间被打断过两次——除湿机响了一次,走廊里有一辆车推过去,轮子不圆,在地上磕,磕、磕、磕,磕到尽头就没声了。
数到第二层的时候,我发现我数错了。第一层最上面那一格,我一开始把它算成了八盏,其实是六盏——那一格被管子的阴影压住了,两盏灯藏在暗里。我重数了一遍,还是三十七。
我撑着抽屉边沿坐起来。腿是软的,落地的时候膝盖先软了一下,脚底板碰上地砖,凉得往上弹,我扶着柜门缓了几秒才站住。我身上盖着一块白布,布滑下去的时候,从布边掉出一枚铁牌,当啷一声扣在地上,弹了一下才躺平。
我弯腰把它捡起来。弯腰的时候,风衣下摆扫到地砖上,带起一层很薄的水汽,扑在脚踝上。
铁牌很薄,比身份证还薄,正面刻着字。字是凹下去的,填着白漆。
牌子上有一层薄薄的油,是皮肤长年贴着留下的,我一捏就滑了一下。
女27编号 077
第一栏是空的。那一小块地方是平的,连漆都没上,不是磨损磨出来的。
我盯着那串数字看了三秒。
我做二手鉴定七年,见过无数编号。编号这个东西有一个特点:它从来不属于你,它属于一张表。表在,编号才有意义;表没有了,编号就是一块废铁。
一块二十七年里一直挂在脖子上的东西,怎么会没有名字。
我抬起头,看向正前方那张桌子。
那是一张很旧的办公桌,桌面铺着一块碎花桌布,桌布上压着一块玻璃。玻璃底下什么都没有,连一张照片、一张纸片都没有。
玻璃的这一角缺了一小块,缺口是白的。看了两秒我才判断出来,那是磨出来的,磨了很多年。桌角是一台电脑,白色的,很厚,屏幕亮着,屏幕边上有一个圆形的电源灯,一明一暗,频率和那根坏灯管一样。
我在桌边站着,闻到一股味道。旧塑料受热以后的那种味,很淡。贴着这股味再往里闻,还有一点烟味——烧过的纸的味。
屏幕上是一张表格。
表头写着:待结案卷宗(近三十日)。
下面一行一行,几百行,每一行四栏:编号、姓名、死亡时间、状态。字号很小,行距很挤,看久了眼睛发干。我把椅子拉近了一点,椅子的脚在地砖上刮出一声长音。
我拖到最底下一行。
那一行是黄的。全表只有这一行有颜色。
077—07-19 22:47未结案
姓名那一栏是一道横杠。
我把手从鼠标上拿开,重新看了一遍那三个字。
未结案。
在我们的行话里,这三个字有固定含义:东西在,人没了,事没完。一个卷宗挂上这三个字,说明现场还在,物证还在,责任人还没找到。它是一句催办的话。
可我是一个死人,而且我就躺在这儿。
我往下拉了一格。这一行不在表格里,是屏幕下面单独跳出来的一行提示,白底黑字,字体比表格大一号:
【查看本案卷宗,需权限 200点。当前 0点。】
我把鼠标移开,没点。
紧接着,第二个窗口跟着弹出来,压在第一个上面,光标在最后一行的位置闪:
【支线任务已开启:07-12地铁末班车失踪案】【目标:查清林小满的死因】【时限:七天】【完成奖励:权限 300点】【失败惩罚:本案卷宗永久封存】
我盯着“永久封存“这四个字。
我做鉴定的第一年,师父教过我一件事:卷宗是不怕放的,放十年八年都能翻出来。唯一翻不出来的,是“封存“。封存这个东西,是有人替你把抽屉锁上,然后把钥匙扔了。
我把这两行提示之间的空白看了很久。
七天。三百点。两百点。
也就是说,我得先替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孩,把她的死因查干净,才能拿到看我自己那一页的资格。
我伸手,按了一下屏幕右上角那个叉。
窗口没有关掉。
屏幕上跳出一行新的提示:
【本操作已记录。记录人:077。】
我把手收回来。
记录人:077。
他们没给我留名字,只给我留了一个编号。而这个编号刚刚替我做了一次签字。
我做过七年鉴定,最怕的就是这种单子:一笔账,写错了可以改,改完还是账;没人签字,那笔账就不存在,它只是一行挂在系统里的字。
现在这一行字上,签的是我。
我在桌边坐下来。椅子很旧,往后一靠就摇,吱的一声,在空屋子里响出去很远,过了两秒才没了。
我低头,重新看我的左手。
那三块淤青,是从指节往里扣的。
一个人只有在死死攥着什么东西的时候,才会攥成这样。攥得越久,指节的受力点越清楚,皮肤下面那三块印子就越深。
我死的时候,攥着东西,攥到僵。
我张开左手。
掌心里是空的。
我坐在那儿,盯着自己的手心看了很久,久到灯管又开始闪。
然后我听见了脚步声。
皮鞋,很慢,一步,两步,三步,从走廊尽头过来。走到门口停住了。
我没回头。
那个人在门口站了大概五秒。我听见他把一支烟从盒子里抽出来的声音,听见他捏了捏它,又把它塞回去。
然后他开口了,嗓音很干:
“醒得比上回快。“
我没接话。
“把手放下。“他说,“你那只手,攥不了东西的。“
我慢慢把手放到膝盖上,转过椅子。
他四十来岁,穿一件深色夹克,头发很短,脸很干,眼睛底下有两块青。他靠在门框上看着我,看了三秒。
然后他说了第二句话。
“你叫姜晚。“
我点了点头。
他摇了摇头。
“不对。“他说,“姜晚死了。“
“你是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