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到了一份文案工作,在一家小广告公司里,实习期工资只有两千多块。我继续住在信哲的家里,他问我:“你什么时候搬走?”我说:“这个阶段可能没机会搬走了,我至少等过了实习期,有了点经验,再换一份稳定一点的大企业里的工作之后才能考虑独立。”信哲的表情告诉我:你真够麻烦的。但他一句话也没有讲。
这个月,信哲转正了,签了合同,工资有了相当的提升,还多了许多补贴福利。他说他要重新找地方住。我有些内疚,认为他这样做是因为我。他轻笑着:“这原本就是我暂时落脚的地方,等安顿好了工作自然要换地方的,跟你没一点关系。”
听他这样说,我其实有点失落。虽然平房里我们一起生活了一个多月,但我们几乎并没有太多交集,他总早出晚归的,用餐都在外边,只是回来睡个觉,我想与他多说点话,他却总是说自己太累要休息。
在同一屋檐下的男女,怎么看都像是夫妻,而我们像是婚后七年那样,他已厌倦极了我。
我们搬家了,实际上没有搬走大部分用品。我有些舍不得那些破旧的电磁炉、风扇、床褥、茶几……因为抛弃它们意味着要多花钱买新的。信哲显出很厌恶的样子来,为着一个新的开始,必须要舍弃一些原来的东西。
我们搬到了一座老居民楼里,靠近商务区——他和我工作的地方,是套二房,有一点简单的家具:床、沙发、柜子、桌子、灶台。他把主卧让给我,里面有大大的阳台,他说:“你可以躺在这里多晒晒太阳,这样健康。”
我看着他泛白的面色说:“是你该多晒太阳了,你皮肤现在有点病态的白了。”
他说:“那还不是你,曾让我躲避阳光,现在我已经养成不见太阳的习惯了。”
我喜欢他说他怎么样都是因为我,即便是埋怨,我也很高兴自己能影响到他。我睡在主卧,睡觉从不拉窗帘,这样即便不设闹钟,刺眼的阳光一照进来就能照到我的身上,我也就醒了。原本在平房里,信哲总是比我起的早许多,当我起床时,他就已经走了。现在,我比他起的早了。
这样,每天我就可以做早餐,简简单单的早饭:煎鸡蛋、米粥、炒米饭、三明治。等我做好饭,信哲差不多就起来了,他毫无预备我会早起给他做早饭,能看出来他还是很高兴的,一点也不客气地坐下来吃。
他吃东西还是那么斯文,细嚼慢咽的,边吃边发出“嗯”的声音,“钟艺,你真行,做饭还挺有一手的。”
我想说,我吃他的、用他的,以后就用做饭、做家务来补偿他吧。我没说出口,因为此时难得的不尴尬,话一出口就会破坏这样的氛围。
他一只手托住腮看着我:“你怎么不吃啊,还愁眉苦脸的,怎么了?”
这是我来到J城他的第一句关心我的话。我笑笑,说没什么。
我的公司规模不大,事却很多,从没准时下过班。我们的总监是一个三十多岁未婚男性,个头矮矮的,皮肤黝黑,说话故意用泡泡音。他自以为自己很帅、很有魅力,所以很喜欢调戏女同事。
起先总监对我并没有太关注,我得兴只有开会和被安排工作、交代工作时与他有交集。
这天,我的工作被排得很足,可以认为是在故意欺负新员工,因为有许多并不在我分内的事,大多是在给同级同事收集资料、统计数据的事。我还在实习期,只好忍耐。
加班两个多小时候后,公司的人差不多走了个八九成,我周边的座位都空了,但我的工作还有许多没完成。
总监端着杯子从办公室里出来,看到了我故作惊讶得问:“你怎么还没走?”
“还有几分策划案没校正。”
“哦哦。”总监走了,没一会儿又踱回来,问我有没有吃饭。我摇了摇头。他好心地说:“我也没吃哎,饿死我了。”他回办公室放下杯子,又出去了。
这会儿信哲应该下班了,他可能会到小公园逛一逛,直到九点多才到家,然后洗个澡,在沙发里看会儿书,等头发干了就睡下了,丝毫不会注意到我不在。
总监回来了,他拿着两包麦当劳的打包袋,把一包放在我的桌子上:“吃完了再做,别饿坏了。”他带着另一包回了办公室。
我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因为我这是在免费加班,公司还不提供晚餐就有点过分了。
到九点多,我终于做完了工作,这个点刚刚好,说不定回到家能刚好和信哲同时到家。我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总监办公室的门打开了,他拎着公文包关上了灯,转身看到我:“你也做完了啊,辛苦了。刚好我也要走,不如送你回家吧。”我拒绝了他,说家很近,走回去就好。
“在哪边?”他随口一问。我说:“往南直走,十来分钟。”
“我正好也往南走,顺路的事。”
我就跟着总监到了地下停车场,坐上了他的副驾驶。车开出去了很久,我意识到路是反的。
总监恍然大悟:“我说呢,你咋还没说到地方了呢。”他笑起来:“原来这边不是南边啊,我方向感一直都不好,分不清东南西北,只管左右。”
他倒车往回开,开得很慢,和我开始聊天。问我平时有什么爱好、喜欢吃什么之类的,与工作毫不相干的事。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沉,气氛有点暧昧,我不敢看他,余光中见得他总撇头看我,只得装作全然不知。
经过了漫长的煎熬,我可算是下车了。我向总监礼貌地道谢,他向我邪魅地抛了个媚眼,说:“送美女回家是我的荣幸。”我打了个寒颤,感觉脖颈后的鸡皮疙瘩都立起来了。不得不说,这人太油腻了。
我回到家,信哲刚好从卫生间出来,裸漏的上半身,只在腰上围了片浴巾。他的身上没有肌肉,也没有多余的肥肉,白白净净的肚皮上有团稀疏的散淡的黑毛。
我激动得抱上去,难掩自己好色本性,却被他一把推开:“钟艺,你干嘛?”他声音很严厉,表情很严肃,神色很厌恶。
我故作轻松地说:“刚刚是总监送我回来的,你知道他多油吗,看他一眼就是脏了眼睛。我可算强忍着回来了,一进门你就让我看这个,我能不激动吗?”
信哲翻了白眼,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你说的什么啊,我听不懂。你进屋休息吧,别打搅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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