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小狗“铃铛”

  伦敦的一个周六夜晚,无亲无故的约翰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寂静的大街上行走着。他望着路旁建筑内一家六口幸福的聚餐,眼中的羡慕和向往根本藏不住。心中的失落和饥饿感让他无心继续走下去,约翰往回走,下了一段地下通道,到了他家——

  一个不知道废弃了多久的小报摊。

  约翰如往常一样回到家,坐在唯一的椅子上,准备享用他的晚餐。

  约翰的家很特别,地板砖是报纸做的,还搭了一个小帐篷,地板上放着一个破雨伞、桌子上还有两个水杯,还有一个收音机呢,虽然也是坏的。

  他家可没有墙壁呢!也没有屋顶,不过因为约翰的家是在地下通道里,所以也不用担心它会被雨淋了。

  是不是很特别。

  像露营一样,有趣极了。

  约翰的晚餐可丰富了,有一盒豆子酱,和不到半包的麦子面包,还有一小杯牛奶和一小包饼干。

  牛奶约翰总爱最后再喝:先舔一下豆子酱,在微微抿一小口牛奶,慢慢的均匀得将豆子酱涂满面包的一整面“吧唧”一口咬下去,那滋味想想都好吃。

  吃完面包,如果还没吃饱的话,约翰会把饼干也吃了,但他一般不这么做,因为不是每天都有面包吃的。

  约翰吃的不多,吃的也很慢,当然也没有更多的食物给他吃了。

  吃完晚饭约翰像昨天一样,又留了一口牛奶没喝完,说着,约翰腿旁就靠过来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

  “别急别急”约翰从不知哪里掏出一个,差不多算是约翰家里唯一完整的盘子。

  将剩余的牛奶倒进盘子里,刚倒进来,那个毛茸茸的小脑袋就挤了过来,一眨眼,盘子里的牛奶就消失不见了,像变魔术一样。

  毛茸茸的小脑袋,吃完牛奶后开心的抬起了头,是一条黄色的小奶狗,由于又吃到了牛奶,小尾巴开心的摇来摇去。

  小奶狗虽然看起来有一点瘦,不过精神很好,两个眼睛炯炯有神,似乎是当猎犬的好苗子。

  这只小狗是从哪来的,差不多是前天凌晨吧。

  二十号夜晚,约翰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伦敦慈善机构,每天早晨七点,就会有人在街头给无家可归的市民面包还有水。

  可因为最近这片地区发生了枪击事件,慈善机构的人也不再派送食物了。

  约翰只能在路边乞讨,希望能给予他一点食物。

  显然,没人会给予一个有手有脚、身体强壮还到处乞讨的人帮助。

  韭菜约翰以为今晚又要饿肚子的时候,他在路边发现了一个棕色的纸箱子,里面居然有一大包面包、还有一个活着睡着了的小狗。

  约翰带走了面包,不过他可能不太喜欢小狗。

  约翰今晚很开心,因为他终于可以吃顿饱饭了。

  舒舒服服睡了一觉,等早上起床时却发现了这一幕,有一只,可以说是棕色吧,的小狗正窝在约翰脑袋旁边睡着了。

  好像是昨晚他在纸箱里看到那只,居然跟着约翰回了家。

  于是小狗就住在了约翰的小报

  摊了,小狗每天还会叫约翰起床呢,所以约翰叫他“小铃铛”。

本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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