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拾梦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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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笨小孩

  致各位敬爱的读者

  你们好!

  见字如面,算算时间,这本书从开始到结束,已经过了四月有余,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那么按照我一开始的预想,这本书应该会有三部,拾梦,旧梦,归梦,如今第一部也就是这本拾梦完结,剩下两部也在筹备中。

  看我书的读者并不多,但也很感谢你们可以阅读我的故事,我依然记得有一位兄弟问过我:“这真的是我的故事么?”

  今天我来回答他:“是的,这就是我的故事,是不是看起来还挺无聊的!”

  没什么说的,说说我吧,我姓吴,目前大一,遇见她那年,我18岁!

  我今年20岁,在我人生18岁到20岁这两年,说出来都有些荒唐!我遇见她,抱紧她,最后推开她!可现在我却有些怀念她,是不是挺傻逼的还。

  可是我没什么办法,可能人总是这样,总以为机会无限,等到真的抓不住的时候才会开始后悔。

  我不知道我现在到底对她是什么样的一种情感,喜欢?或者是爱?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会想她,会整夜睡不着,也会一放假就徘徊在她学校周围只为了能远远的见她一面

  但我运气太差,一次都没遇到过。

  我们其实不属于一见钟情那种,是慢慢的走进对方的心里,不过我见她第一面就被震惊了,我从未见过谁有她那样纯净的眼睛,我们的故事和书里写的一样,不过有些我没法写出来,希望诸君原谅,值得一提的是她一直在等我,在等我变得更好,等我对她好一点,在我们并不算漫长的爱情道路里,也在她有限的耐心里,她好像从未放弃过我这个小混蛋,而我呢?就跟个傻逼一样,越努力追赶反而却越来越远,就好像她一直站在原地等着我大步奔跑着去拥抱她,我却朝着相反的方向越跑越远,就跟个执迷不悟的笨小孩一样滑稽。

  有人说,人这一辈子会遇到两万个看一眼就爱上的人,我不知道我和她算不算是这种范畴,但她那双大眼睛,我很确信我是第一眼就爱上的。

  我曾经不止一次问着曾经的自己,为什么不能对她好一点呢?非要搞到最后活在她的黑名单里然后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悔不当初?我曾自诩为她的王子,可我没带着我的公主去迪士尼,也没送过她一件像样的礼物,没有我们两个人幸福的合照,最后甚至连束花都没有送过她!

  有创造力的人不会沉溺于过去的痛苦,他们学会教训;而弱者则是整日沉浸在痛苦中,回顾以往的苦难来折磨自己。

  这是巴尔扎克说的,意思就是我们不必自欺欺人,一个真正清醒的人是不会困在回忆里面出不来的,愿各位读者都能所得即所愿。

  有读者给我留言说“既然放不下就去追,只要她还喜欢你,就死皮赖脸的去追,绝对有效果”我没回复他,那句“只要她喜欢你”让我直直的愣了半天,是啊,喜欢就要去追,可她现在真的还喜欢我吗?这句在之前是肯定句的话现在在我这儿还真是个疑问句。

  但可能每个人的一生都是在荒唐弥漫中度过,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一些错事,这些事或大或小,或多或少,其实到最后也都变得无关紧要了起来,就像我和她,不过现在看来也无所谓啦!

  她值得更好的生活。

  我想以后她会喜欢上同校的男生,开启属于她的校园恋,他会等她下课后送她回寝室逛操场,当然也会一起上课吃饭一起在无人的角落偷偷轻吻,只是她可能再也不会想起我这个见不到面,老是隔着屏幕惹她生气的人了。

  愿天下所有的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

  谨以未完的此书,纪念我荒诞又满怀爱意的青春!

  (全书完)

Astears · 作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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