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活着,而是为了更好地活着
第四章水落石出
连日来的奔波,早已使几人精疲力竭。坐在前往县民政局的车里,阳光从车窗外照射进来,随着路边树木一闪一闪地晃动着。郭启明并未刻意躲闪,而是睁着眼睛,若有所思地看着窗外。
经核实,死者的遗体于3月21日火化。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湖明省殡葬管理条例》,对参与死者遗体非法运输车辆及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一
“如果你不方便,我们可以去你那边。至于耽误你的时间,会按规定给你误工费。”郭启明故作轻快地说道。
电话里头的王伯展言简意赅,只说没有空便挂了。
几人这才明白,王伯展是不愿意配合调查,随之也产生了分歧。
刘楚君以为,事故调查的差不多了,王伯展又在隔壁县,相隔100多公里,即使去了也未必配合,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不如不去。
张雨庭则认为,王伯展作为最关键证人,应该不厌其烦地主动去争取,而不是遇点挫折就半途而废。
听了两人的争执,郭启明觉得张雨庭说的在理,便决定先吃点晚饭,然后赶赴隔壁县主动找王伯展调查。
二
郭启明辗转难眠,一个人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外面呼呼的冷风,直扑打在他的憔悴的脸上。他忽觉自己清醒了许多,又觉自己两眼昏昏沉沉,仿佛将要失了明。他这才感到自己真的有些疲惫了。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他心情复杂,难以言状。
起初王伯展执意不接受调查,可能被接连不断的电话弄得有些焦烦了,便极不情愿地答应了下来。
与王伯展碰面,已是三天后的事了,是在其打工附近的一家餐馆里。他蓬头垢面,满身泥土。佝偻着身子,显得格外的消瘦。看到他们,好似犯了错的小孩,只顾低头自说自话,也不敢抬头。
在王伯展缓缓地陈述中,这起事故真相渐渐地的浮出了水面。
据王伯展讲述:事发当日,其姐姐王巧云来电,称他侄子在粤海出了事,要他陪死者妻子梁巧红赶赴粤海处理。3月16日早上6点左右,当他看到侄子时,其发青着脸色平躺在两栋楼之间的一个2层裙楼的楼顶上面,人已死亡。
经他了解,其侄子是在楼上杂乱无章的施工现场检查架子搭设时,不慎坠落至2楼楼顶死亡。他本想报警走法律程序,但施工单位却声称他侄子属于违章作业,一旦报警,不仅要追究法律责任,还会扣除一定的赔偿金。
他听后极为害怕,便按照施工单位教的,便代表死者家属与事故单位暗中谈了善后赔偿事宜。因为地方风俗原因,死者家属要求将尸体运回老家处理。
最后经双方协商,事故单位一次性赔偿给死者家属165万元,其中包括尸体运回湖明的费用。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后,事故单位傅了155万元,剩余的10万元在死亡证明开具后再予支傅。
调查完王伯展,几人便又与傅天华联系了解了那边的调查情况。在充分证据面前,证明了郭启明最初的设想,该起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该建筑单位的确存在瞒报行为。
由此得知,事故单位为了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目的,采用了多种威逼利诱手段,终于让老实巴交的这个农民工王伯展,默认并签订了这份见不得光的瞒报“私了”协议。
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至此,这起耗时长达数月的“黑白案”,最终在“专案组”的不懈努力下圆满画上了句号。
三
11月1日,几人拖着疲倦身躯登上了返程的高铁。
坐在高铁上,郭启明紧闭着双目,眼前不断浮现着一路上遇到的人或事:他想到了死者媳妇,想到了死者的母亲,又想到了死者的小孩……宛若播放中的电影,一幕接着一幕……。
突然,他又想到了“正义”。心想:“世人皆追崇正义,也都向往正义。可每每正义到来之时,或因现实或因其他,又怕正义给自身带来祸端,便唯恐避之不及。
在黑与白的世间里,正义就像一面铜镜,照在每个人的脸上。但在这个世俗的世间里,正义本来的面目已然被摧残得难以分辨。看似对的也未必就对,看似邪的也不尽然都邪。即便如此,但世间总该有一条考量正义的标准。然而,这个标准又是什么呢?”
思忖良久,郭启明始终未能得出自己想要的答案。但又觉答案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可终究想破脑子却难以表述。于是,便又自我安慰地感喟道:或许正义就隐藏晦明难辨的世俗里,那就是“清白做人、本分做事,坚守原则、勇于担当,忠于职守、明辨是非”吧!
伴随着对正义执著的思考与见解,郭启明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意,渐渐地进入了梦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