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寅躲在一栋烂尾楼里面避雨,一手拿着烧火棍,一只手拿着一本针线缝合的古书。他的脸在面前的篝火映照下明暗不定,书页上则是一片空白。
“我叫方寅,我叫方寅。”方寅嘴里碎碎念到。
已经很久没有人叫他的名字了,以至于有一段时间他忘记了自己叫什么,直到一个熟人喊了他一声,他才记起来他叫方寅。
方寅曾经是个都市白领,他有个美满幸福的家,他的妻子在他初中的时候就与他相识,他女儿去年十月份才出生。
一场车祸毁了他的家庭,一个混蛋逆行,造成的后果就是,妻子死亡,年幼的女儿在睡梦中头破血流。
他自己则是左腿粉碎性骨折,脑子遭受了重创。
而那个逆行的混蛋当场死亡,方寅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如果可能的话,方寅真不想让那个混蛋就这么去死。
自那之后,方寅就像个行尸走肉一样活着,不过,他的嘴角时不时翘起,真像是个神经病,也不知道是被刺激的,还是大脑受创。
而这本书,就是他祖上传下来的正宗道家法门,但是不知为何,当方寅从旧宅子里翻出来这本书的时候,他却是空白无字的。
不知不觉已经盯着那本没用的书看了半个多小时了,篝火已经小了下去,方寅把身旁的柴火添了进去,拿着从纸箱上撕下来的硬纸片扇着,眨眼间火又盛了起来。
方寅盯着自己手里那本没有什么用的书,甩手把书丢进了火堆里,但那本书却没有像别的书籍一样,燃烧成灰烬,反而火焰瞬间升高,噌的一下升至了两米多,而那本书悬浮在火焰当中,飞快的翻页,他那浑浑噩噩的脑子里硬生生的塞进了另一个人的人生。
第二天,又一个流浪汉路过,看见这里堆了不少柴火,还以为这里也有流浪汉,便想去打个招呼,等他走到柴火边,却看到了灰烬中一具焦黑的骨骸,吓得他跌倒在地。
佛堂内一个靠着柱子道袍上沾着点点黑血的道士睁开了眼睛,他环顾了一下四周,佛寺像是经历过一场大战,供台上有一座无头金佛,他的头颅静静的躺在地上,断裂面平整光滑,显然是被利刃切割下来的,刘浪扭过头来,看着身旁那把铁剑,显然就是“他”把那尊佛像头颅给了斩下来的。
方寅定睛一看,这哪里是佛啊,分明是个披着佛皮的大鬼,浑身黑漆漆的,俨然没有了初见时的宝相庄严,一身赘肉,也不知道吃了多少香火信徒,那厉鬼的脑袋满口黄牙头发稀疏满脸横肉,无比狰狞。
方寅见状吓得拿起旁边的铁剑和左手旁的包袱就往外跑去,直到出了门他才缓了下来,边走边看着寺院内的情况。
有人满脸青紫的摔倒在地,有人胸口中剑倒在地上,有两个老僧趴在棋盘上一动不动,显然,是被毒死的。
方寅一惊。
难道都是自己杀的?被剑杀的也就罢了,怎么还有毒死的,道士是能干出来下毒这种事吗?
方寅赶忙搜查了一遍衣服上的各个口袋,还真有一瓶药,这八成就是毒药了。
除了搜到身上有药之外,还搜到了一个钱袋和一本书,看封皮,好像就是他那本家传古书。
钱袋不用看,用手一掂量,大概三十文,用手一摸,还有两块硬疙瘩,应该是碎银子。
翻到了第一页,而这次书上却不是一片空白,上面有了一张画,正是那个被“他”斩杀的大鬼。
方寅眉头一皱,翻到了第二页,上面画着一只脱了皮的青鬼,那张皮上长着茂密的头发,皮肤白皙,浑身赤裸,像是一张美人皮,白皙的美人皮与青鬼产生强烈的对比。
难不成……我得杀了他?不杀他会怎么样?杀了他我会得到什么?
轻哼一声,管他呢,什么鬼东西。
方寅边走边想,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山下。
那是一个小镇,街上人来人往显然是在赶集。
他穿梭在人群之间,突然,有只小手伸向他的钱袋子,刘浪手疾眼快,握住那只手,扭过身来一脚踢过去,把小毛贼一脚踢倒,扭头赶忙钻入人群。
方寅知道,那些个小毛贼都是成群结队,背后说不定还有地痞流氓,他不想惹麻烦。
小毛贼一个趔趄扑倒在地,扭头一看,人已经不知道跑哪了,站起来后,拍了拍身上的灰,扭头继续寻找目标。
方寅转悠了半天,总算找到了一家客栈,客栈不大,想来也不贵。
小二看到一个道士走进客栈,赶忙从柜台里面走出来,点头哈腰。
“唉!道长!打尖还是住店啊?”
“普通单人房多少钱?”
“二十文一晚。”
还真不便宜,方寅心中想到,低头解开钱袋,数了二十个铜板递给小二。
小二回到柜台低头拿起一个绑着牌子的钥匙递给了刘浪。
“后院二号房,道长这边请。”小二带着刘浪走到后院一扇门前交代了点注意事项便走了。
方寅打开门锁,四处看了房间布局摆设。
“嗯,还行,还算干净。”方寅点了点头,转身把房间门关上。
把包袱平铺在床上,想看看包袱里都有些个啥。
一个木盒子,里面装了三个银元宝,四本挺薄的道家典籍,一盒子符纸,一叠文书。
方寅翻开那叠文书看了看,是一堆度牒路引。
这副皮囊原来的主人叫张徽,
方寅咦了一声,“三清印!”
“这玩意该咋用,画符?还是拍人?”
方寅拿起三清印狠狠地挥舞了几下。
“用来拍人感觉挺爽的。”
方寅感觉肚子饿了,把装银子的盒子放到床底,拿了七枚铜钱放到钱袋子里,把钱袋子放回包袱。
又把薅下来的头发分别放到窗口和门边。
虽然方寅没有漏财,但在这个还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时代,出门在外,怎么防备都不过分。
方寅吃饱喝足,因为在正靠窗的那桌吃饭,闲的没事就看起了窗外的风景。
大街上人来人往,因为镇子较小又是偏远,没有什么富户,行人大多数穿的都是麻布衣服,又不似后世染料那般丰富,大街上的衣服多以棕色为主,因为耐脏嘛,偶尔会出现一两个灰色和蓝色。
正当方寅百无聊赖的数着衣服颜色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顿时,就把附近的几桌客人眼神都给吸引了过去,里桌的客人也赶忙放下了碗筷凑近过来看。
距离方寅较近的客人说到。
“那妮子真有你说的那么嫩?”
“我还能骗你不成,当时我就在现场,那妮子洗完手,白嫩嫩的,不像是经常干活的婆姨,我家那婆姨那手糙的都能磨刀了,被镇长看到了,当时眼睛就是一亮,赶忙请到了家里。”
他对面的客人喝了口酒吧唧了吧唧嘴,又不忿的说道。
“镇长真不是个东西,也不看人姑娘愿意不愿意,就连拖带拽的给拉到他家里,看这外面敲锣打鼓,明显是给他儿子找了个好媳妇。”
邻座的客人惊恐的看了看四周,看没人看他俩,低头小声说道。
“你闭嘴,这事等咱俩回家喝酒的时候再唠,你就不怕在外面被人听到,今年收税多收你一担粮,让你家婆姨跟孩儿喝西北风?”
端着酒杯的客人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低着头又给自己的杯里倒了杯酒,小口小口的抿着。
别人眼里那是喜庆的花轿,而在他眼里,那却是阴气缭绕的阴轿。
轿子阴气四溢,抬轿子的人印堂阴气缠绕,而旁边的看客毫不知情,他们的印堂上也缠绕着丝丝阴气,虽然远不如那几个轿夫,但回家难免会病一场。
方寅扭过头假装吃饭,但眼角却撇着那个花轿,直到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