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台风“鸿雁”

  重生后,怎么尽是一些幼稚的事情。

  可能这就是青春吧。

  他走出教室,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开个玩笑而已,别当真。”

  “你让我扔垃圾,我给你把吃剩的垃圾扔掉了,就是你吃棒棒糖吃剩的垃圾扔掉了。”向晚红了眼,委屈地说着,像一只被雨淋湿的小狐狸。

  “是你自己要抢的。”

  “可是我帮你扔垃圾了。”

  “这样,以后不会了,好吧。”

  “嗯。那——”向晚轻轻点头,盯着墙壁看,指尖在墙壁上点了点,“那你喜不喜欢程莹莹?我就随便问一下。你喜欢她,就去表白吧。”

  “我不喜欢她,我说过了。”

  “真没有?”

  “你脑子里除了谈恋爱还有什么?男生和女生说句话,就是谈恋爱的话,那我和你,算什么?”郑明笑盈盈地问

  他披着阳光站在她眼前,目光澄澈又明亮。

  向晚晃了神,别扭地道:“当然是同学。”

  “那就是咯。”

  郑明转身进了教室,向晚跟在他身后,像小媳妇一样,她绝不承认她跟着他身后看起来像小媳妇。

  尽管,她自己也觉得有点像,还是一个吃醋的小媳妇。

  晚自习前,向晚的课桌上就摆了一根棒棒糖,郑明送她的。

  他说:“送你棒棒糖,是奖励你今天好好学习了。”

  向晚收到糖后,嘴角高高地翘起来,看了一个晚自习的书,坐在他身边学习让她觉得很安心,有一种吹27°海风的安心。

  喜欢她的人很多,但他们都是肤浅的喜欢,只是喜欢长相而已。

  连她爸妈都放弃她了,觉得她这个样子是读不了书的了。

  郑明没有。

  向晚喜欢坐在郑明旁边学习。

  上学,其实也不错。

  向晚开始学习后,郑明看她顺眼多了。

  在学校的每一天都是差不多的,上课,下课,放学,和同桌讲话,每一天都是一样的。

  但如果有喜欢的人,就不一样了。

  因为,每一天都能在太阳升起时看见他。

  程莹莹喜欢上郑明了。

  她喜欢上学,因为上学可以看见郑明。可她又很自卑,她喜欢的男生身边坐着校花向晚,她不如向晚漂亮。

  听说男生都喜欢漂亮的女生。

  她不够漂亮,只是一个长得清秀的普通女生。

  不过,因为她是语文课代表的缘故,她对郑明的喜欢也是有一点点用处的。

  每次改听写的时候,其他同学只能错3个字,郑明可以错4个字。

  这是程莹莹悄悄给郑明的礼物。

  可郑明每一次都是全对,她从来没把这份礼物送出去,郑明也不需要。

  高一的程莹莹和她的好朋友李悦有着一样的烦恼。

  暗恋带来的自卑。

  她暗恋着郑明,李悦暗恋着李家豪,她们俩都觉得自己是丑小鸭。

  与李悦不同,程莹莹也有自己的小骄傲,她的成绩在11班名列前茅,比向晚高多了。如果郑明喜欢聪明的女生的话,他或许会喜欢我的。

  每次写作业写累了,程莹莹总会升起这些隐秘的念头。

  她的成绩在艺术生里面很不错,保持下去,可以上北京电影学院。

  BJ的街道上种满了玫瑰花,她曾经去BJ旅游,看见过一路盛开的玫瑰,她想以后可以和郑明一起去看看。

  在玉城这样的三线小城,街道上种的都是些芒果树,荔枝树,菠萝蜜树,到了秋天,空气里泛着清甜的果香。

  总不如BJ浪漫。

  可程莹莹既担心郑明不喜欢她,又担心郑明考不上BJ的学校。

  她不知道郑明想考清华北大。

  向晚知道,楚妍也知道。

  考清华北大的梦想,在中国,太寻常了。

  当中国学生开始考试时,就会知道这两所大学,都梦想着自己考上这两所大学中的一所。

  郑明从小学一年级起,就认为自己以后会上清北。

  每个中国人,小时候都这样想。

  绝大多数人都考不上,但都会默契的把这个梦想传给下一代。至少,在小孩上幼儿园时,家长会幻想孩子上清北。

  郑明的话,郑城吴梅夫妇是不指望了。

  他俩指望郑薇考上清北。

  事实上,最后郑薇真的考上了,考上了清华计算机系。但那时的郑薇已经不再崇拜她平凡的老哥了。

  重生一世,他要留住妹妹崇拜的目光。

  考上清北是必须的,考上后,绝不当老师了,他真的不想经历高中轮回了。

  十几年数学老师的经历,让他不用再费心思学数学了。

  即便是奥赛金牌考高考数学,都考不过郑明。

  因为,他们都会考满分。

  英语的话,四级是十七年前考过的,忘得什么都不剩了,得慢慢学。

  理综的话,靠他的数学基础,都不难,花时间就行了。

  历史、地理、政治,这三门文综,及格就行。学到差不多能及格,能应付高二的会考,郑明就放弃了。

  也就是说,他真正要学的就4科:

  “物理、化学、生物、英语。”

  现在才高一,他有大把时间,甚至闲到被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包围了。

  教室是狭小的,座位是固定的,但少年们的脑洞是无限宽广的。

  他们脑子里的坑,比南非大峡谷还要深不见底。

  半期考前,学科小测特别多,上午考数学,下午考语文,晚上考数学,这样的模式放在前几个班还好。

  前几个班老实,不搞事情。

  尤其是考试的时候,最老实不过了,顶多就作弊而已。最好的班不会作弊,因为不敢。

  最差的班,也不会作弊。

  之前郑明监考的时候,有一次监考11班,抓到一个学生考试的时候玩手机。

  试卷都是白的。

  他说:“老师,考试不能作弊。”

  他的手机只是很小声地响了声“Timi——”。他人坐在考场上,眼睛盯紧了手机屏幕,让他的诸葛亮拿了首杀。

  给他一份答案,他都不会去抄,懒得抄。

  这就是11班的仙人。

  此时,11班的人都觉得郑明是仙人。

  后来,大家觉得李嘉豪被郑明传染了,也成仙人了。

  晚修第二节课下课,英语测完了,穿旗袍的英语老师王婉仪抱着试卷出去了。

  李家豪在走廊上逛了一圈,可能是晚风吹来了灵感吧,他听见了脑坑里的声音。

  他踩着人字拖,顶着紫色斜刘海,站上讲台,道:“同学们,英语老师让我把选择题答案给大家对一下。”

  说完,李嘉豪嘴角泛起一丝诡异的笑,又假装平静地道:“老师说了,这次题目很难,有的题答案有争议,考得太深了。”

  大家纷纷拿出试卷,看向黑板,把自己的预期成绩降低。

  而后,李家豪拿着自己的试卷,背对着大家,把自己的答案写在黑板上,身后一片哀嚎。

  向晚对完答案,直接自闭了,趴在课桌上,没精打采地叹气。

  这段时间,她学得最用心的就是英语了。

  结果考得还不如她不学高,她把脸侧过来看向郑明,声音沙哑又依赖:“早知道不学了,越努力越不幸——”

  “你才卷几天,就想躺平了?”

  “卷,躺平,是什么?”向晚眨了眨眼。

  “卷就是奋力奔跑,躺平就是躺在沙滩上等海水蔓过来。”

  “噢。我也卷了呀,”向晚把她课外多写的英语习题拿出来,“卷了也没用,下次不卷了。”

  郑明见她失魂落魄,听见周围学生的忧愁叹息,摇头失笑,肩膀微微颤动,朝讲台上的李家豪扔了个纸团,大声道:“哥们,把自己的答案擦了。这不是标准答案。”

  讲台上的李嘉豪喊道:“哦豁——被发现咯——”

  “李嘉豪!”程莹莹双眼挂泪地瞪着他。

  刚才,她对了李嘉豪的答案,以为自己考了42分,比平时低了70分,她天都塌了。

  李家豪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笑得像迎着风的小白杨,声音清亮:“Sorry——太无聊了嘛。”

  “挺有趣的。他真帅。”李悦凑到程莹莹耳边道。

  程莹莹瞪了李悦一眼,道:“庸君,你真是色令智昏。”

  李悦唇角勾起,慢悠悠地说着:“你不也拿一堆早就会了的题,去问郑明嘛——不准笑我。”

  “哦。”程莹莹双手捧着发烫的脸,专注地看着英语试卷,好像心里只有学习。

  李悦也收回放在李家豪身上的目光。

  她的目光能轻易的落在世界各处,唯独落在他身上,会让她手足无措。

  可能会变成假小子,可能自卑到不敢吭声,会像张爱玲书里写得那样,卑微到尘埃里。

  她失去了自己。

  李家豪还在讲台上走来逛去,一会和这个开玩笑,一会又和那个聊八卦,被一群男生簇拥着,笑得没心没肺。

  即便李悦心里下了一场又一场的小雨,即便她就在他眼里,他也注意不到她。

  一如郑明注意不到程莹莹一样。

  即便如此,在学生时代有一个真心喜欢的人,无论结果如何,都是幸运的。

  喜欢的本身,就是回报了。

  尤其是在学校,一周有五天能看见喜欢的男生,让试卷、教室、晚自习都变成了放不下的回忆,美好的记忆。

  可16岁的程莹莹只觉得酸涩。

  铃声一响,又开始上自习课了。5

  向晚靠在窗边,看郑明写试卷,看着他坐得笔直的背,宽阔结实的肩膀,渐渐把刚才的英语考试抛到一旁。

  她看了郑明很久,最近,她迷茫的时候总喜欢看郑明。

  《最好的我们》里面,女主角耿耿在父母离婚后,升入了最好的振华中学,刚开始把同桌余淮当成心灵寄托,暗恋了余淮三年。

  16岁的耿耿迫切的想抓住什么。

  耿耿抓住了余淮。

  那16岁的向晚呢?

  马上放学了,她却一点也不想回家,她宁可在学不懂的教室里坐一整天,也不想回家。

  “向晚,我脸上有字吗?学习啊——”郑明连目光都未曾从试卷上抬起,只是微微动了动嘴唇,向晚却觉得有一双温热的手贴了心脏一下。

  她缓缓仰起脸,白炽灯的光落在她咖啡色的瞳孔上,像碎了的玻璃,轻轻地说:“说来也巧,我爸妈也离婚了。”

  郑明停下笔,没有流露出过多的怜悯或悲伤,而是用一种极沉静的目光注视着她,缓缓地点了一下头,说:“父辈关系的变化,本质上与你无关。”

  “他们和你的关系,没有任何改变。”

  向晚的目光闪烁了一下,迅速地下头,假装整理根本不存在的衣角,飞快用手背抹了一下眼角,小声说:“你不觉得我可怜吗……我叔叔伯伯都觉得我可怜。”

  郑明摸了摸她的头,俯身凑近,温热的声音拂过她的耳畔。

  “我理解你。”

  郑明看着她的眼睛,语气温柔地像六月的季风:“我还觉得你幸运。”

  “哪里幸运了?”

  “你的灵魂很美,人也很美,还很聪明,还有一个特别善解人意的同桌,多幸运。”

  少年笨拙却真挚的话语,像羽毛轻轻地搔过她的心间。

  那股压抑许久的悲伤,因为有人分担,变得不那么沉重了。

  少女低下头,嘴角不受控制地扬起,露出一个带泪痕,却无比真实的笑容。

  她想遇见郑明,真是一件幸运的事。

  “郑明,我们做朋友吧。我想和你做朋友,不是男女朋友,是朋友。”

  “我们一直是朋友。”

  “那我们今天正式确认朋友关系,纯洁友谊!”

  “既然这么正式,我有句话不吐不快。”

  “什么事呀?”

  “下次,你要在自习课上吃泡面,我就跟你扔了,味儿太大了。”

  “那下次,向晚吃泡面的时候,会请郑明吃一桶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就是这个意思,你肯定是馋了。”向晚拽着郑明跑在出校的路上,大声喊道:“你向晚姐姐,今天请你吃烤肠!明天会请你吃泡面的!”

  她清亮欢快的声音,在夜空下回荡。

  2007年10月31日晚上,月亮皎洁地挂在天上,月光如流水般落在他们身上。

  如果时间停在那一刻,也不错。

  时间的脚步从不停歇。

  就快要半期了,台风“鸿雁”也快来了。

  云都被太平洋上的台风卷走了,天蓝得无边无际。

  班上变得很吵很吵。

  大家都不想考试,都盼着台风假,盼着台风登陆撞上月考时间。

  大家都盼着在太平洋上发育着的台风“鸿雁”,做一个优秀的台风。

  11班的同学在半期考试前一天,没有总结考点,总结出了优秀台风的定义。

  一个优秀的应该是这样的:

  不占用周末时间,全市停工停课。

  调转方向,擦肩而过。

  领导防风有功,市民没有损失。

  然后放慢脚步,让全市再放假一天。

  那简直卓越的台风了!

本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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