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微博热搜上的graff珠宝,闪烁着亮眼的光芒。我大概知道林平之的用意。他们觉得宝石的光芒能够吸引龙,在他们固执的刻板印象中,龙是个守着黄金宝石的傻X。
我觉得有点可笑,那宝石的光芒只不过有点像白马的碎片而已。有点用,但不多。最重要的是,白马完成任务,就要把剩下的碎片都回收走了。林平之们着急忙慌地拜着各路曾经的灵验过的皇帝、将军。那不好意思,他们要不是有碎片的加持,早就死得透透的了。既然高渭已经成功,白马的其它碎片当然要收回,就像那美丽的流星一般,闪烁着比graff更加耀眼的光芒。
话说回来,你也许要问为什么林平之特别执着于让和尚道士们从早到晚都在念“刘天竞喜欢林平之”呢?因为白马有“融合”的能力,白马爱他并和他睡觉,他便能蹭上白马,一同“升维”,成为“龙”“凤”之类的高维生物。
所以林平之特别执着于要在梦里和我睡觉。不得不说,一直被坑的我终于脑子灵光了一回,连忙说自己或许是同性恋,喜欢女的,坚决不睡觉。他们所感受到的睡觉都可以看成是我在玩手指自慰搞暧昧之类的,当然不能算数。
唯一成功“融合”“合体”是霍去病。因为“召唤阴兵”这种事情高渭生前也没少干,而他正是用的霍去病的名义。所以他俩合体很快,看得我目瞪口呆。这样便等于两人都成功了。不得不说,他俩配适度很高。合体后白马都分不清谁是谁,这才是成功的融合,1加1还是1。
林平之?想得美。白马状态下的我不禁回忆起上一个临时主人了。喜欢他爽朗乐观的态度,比起阴暗扭曲,嘴上说着爱你手上用针扎你的林平之之流要强多了。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啊,只可惜他失败了。我会怀念他的。
终于可以大声说了,我不喜欢林平之们,我只喜欢我自己。再也没有融合的机会了,时间窗口已经关闭,这一次,回收所有的碎片。你懂的,白马使命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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