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续)

  他坐在那里,光着脚,脚趾缝里还夹着泥土。被太阳晒过的土是温热的,从脚趾缝里挤出来的时候还带着一丝太阳的暖意。他觉得那一刻什么都不缺。

  后来,他当了皇帝,住进了宫殿,穿上了龙袍。但他最怀念的,还是那个坐在田埂上看夕阳的傍晚。他怀念的不只是那一天的夕阳,他怀念的是那一天他什么都不是——不是将军,不是皇帝,不是一个必须做出无数生死抉择的帝王。只是一个坐在田埂上歇脚的庄稼人,等着母亲喊他回家吃饭。

  因为他知道,那才是真正的幸福——简单、安静、没有任何负担的幸福。他做了三十三年的皇帝,做了很多大事——昆阳之战、河北定鼎、光武中兴。但他始终没有忘记,他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他从土里来,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是让天下的农民都能像他当年那样,在傍晚时分坐在田埂上,安安静静地看夕阳。所有的战争、所有的政令、所有的宫殿和城墙,最终的意义只有这一个——让更多的人能坐在田埂上看夕阳,不用怕明天被拉去当兵、不用怕家里的米被征走、不用怕自己的孩子饿死在逃荒的路上。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忽然想起了一个人。那个人叫刘邦。他的高祖父,大汉的开国皇帝。他想起这个人站在咸阳的街头,穿着一身粗布衣裳,手里攥着半块没啃完的干饼,看着秦始皇的车驾从眼前经过。那个人看着那辆巨大的车舆,忽然说了一句话——“大丈夫当如此也。”

  刘秀忽然笑了。他想,他和刘邦,走的是同一条路——从布衣到天子。但他们选择了不同的走法。刘邦一生都在仰望与俯视之间挣扎——仰望着那辆高高在上的车驾,俯视着那些跪在他脚下的兄弟。而他,选择了平视——平视脚下的土地,他记得锄头有多重;平视身边的百姓,他记得草鞋的鞋耳该怎么编;平视生命本身的重量,他记得那个十六岁士兵胸口铜镜上的名字。他不是赢在比别人强,而是赢在一直记得自己是谁。他记得自己是樊娴都的儿子,是南阳春陵乡那个种红薯比谁都种的好的庄稼人刘秀。他种地的天赋比打仗高——他一直觉得,老天爷让他打仗,只是为了让他能在打完仗之后把地分给那些不会打仗的人。

  建武中元二年,二月戊戌,汉光武帝刘秀崩于洛阳南宫,享年六十二岁,在位三十三年。

  他走后,整个洛阳城为他戴孝。南宫外站满了自发来送他的百姓,他们默默地跪在街道两旁,一直从南宫跪到城门口。有人手里攥着一把小米,有人捧着一块刚蒸熟的红薯,有人光着脚、脚趾缝里还夹着田里的泥土。他们是来送一个皇帝的。也是来送一个会种地的人。那个人的手和他们的手一样粗。

  他死后,太子刘庄即位,是为汉明帝。明帝和后来的汉章帝,延续了刘秀的治国方略,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使得东汉王朝在立国后数十年间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史称“明章之治”。

  但刘秀的“光武中兴”,没有能够永久地持续下去。他管得住自己——在位三十三年,没有杀过一个功臣。管得住儿子——他教给刘庄的,比任何一个太傅教的都多。但管不住一代又一代的子孙。他死后不到一百年,东汉王朝就开始走向衰落。外戚专权,宦官乱政,党锢之祸,黄巾起义,董卓进京。天下再次大乱。那些他辛辛苦苦种下的种子——减税、放奴、善待功臣——被一代又一代的继任者遗忘或践踏。他在田埂上留给后人的那个夕阳下的位置,后来被马蹄踩成了一片废墟。

  又过了一百多年,公元220年,汉献帝刘协被迫禅位于曹丕,大汉王朝正式灭亡。那天刘协把玉玺交给曹丕的使者,使者双手接过,倒退着离去。刘协站在宫门口,看着使者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尽头。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的祖先刘邦在咸阳街头喊出“大丈夫当如此也”的时候,是一无所有的。现在他放下玉玺,也一无所有了。一无所有,反而轻松了。原来手里攥得最紧的东西,放下之后只是这么轻。

  但“汉”这个名字,却一直没有消失。它从一个王朝的名字变成了一个民族的名字。变成了一个世世代代刻在骨子里的身份认同。变成了一种文化的标签——汉语、汉字、汉服。一代代传到了今天。每一个自称“汉人”的人,血管里都流着那条从刘邦、刘秀开始的长河。那条河有时候涨水,有时候干涸,有时候改道——但它从来没有断过。

  在洛阳城南,有一片被当地人称为“刘秀田”的地方。那里的老农说,这是皇上当年种过的地。其实没有人能确定那块地是不是真的被刘秀种过——毕竟他离开南阳之后再也没回去种过地。但那块田埂还在。田埂上长着几簇野草,草根扎得很深。夕阳西下的时候,还有农人坐在上面歇脚,等家里人来喊他吃饭。他坐着的姿势和刘秀当年坐在南阳田埂上的姿势一模一样——也是光着脚,也是脚趾缝里夹着泥。他也在等母亲喊他回家吃饭。

  他不知道什么叫“光武中兴”,不知道什么叫“仁者之治”。他只知道,这块地,他爹种过,他爷爷种过,他爷爷的爷爷也种过。只要太阳还从东边升起来,从西边落下去,他就会继续种下去。他的锄头和刘秀当年用过的那把也许不是同一把——但锄刃入土的角度,几百年没有变过。

  这大概就是刘秀最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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