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人心不古

  玛的,现在这些打工仔怎么脾气这么大,自己这边就仅是问一下,普这家伙立刻吹胡子瞪眼的,搞的好像他是主家似的。

  但,我忍!因为现在的姚顺发现自己真的有点离不开普了,从打他到了这里之后,家里的事情就没有用他担心过,不光家中的账目清楚分明,内外的奴仆们也被管理得井井有条。

  这样的手下,有点小脾气,自己这个当老板的,还是忍一忍的好,要不然想找个同样合心的,那就有点难喽!

  “那这事就算是过去了,还有一件事情想找你商量一下”姚顺说道。

  听到姚顺还有别的事情,普这边也不摆脸色了,竖起耳朵听着。

  “现在天气越来越凉了,院子里的房间晚上睡起来也有点湿冷,我想在每一个住人的屋里垒一个火灶……”

  姚顺说的火炉就是现代依旧在某些地方存在的地火炉,这玩意儿冬天取暖的好处那还用说,不管怎么说,也比大家干熬着要好吧。

  干熬,姚顺是肯定熬得住的,裹着熊皮鹿皮的姚顺有什么抗不住的。

  但是家里的奴仆就有点遭罪了,虽然这个时代没有把他们当人,姚顺好像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但姚顺依旧不可能让他们过个冬天就减几个员,老姚受不了,于是便把自己在自媒体上看到的地火炉给拿了出来。

  这个时代的好就是,城邑的周边森林并不缺,冬日烧柴火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所以地火炉的可行性相当高。

  普听后问道:“这东西行不行?会不会烧死人?”

  见姚顺有点不解,于是普解释了一下。

  听到普的解释,姚顺明白了,每年冬天到了,都会有一些人家因为取暖的问题死人,不论是普通的农夫,还是奴隶,甚至是贵族,都可能中招。

  这时候的人还不知道一氧化碳是个什么东西,他们只知道好好的人家,晚上因为生火取暖,第二天早晨全家人整整齐齐没了,身上没有任何伤。

  想不明白,这时代的人就把这种事情归结于神话,说这些人得罪了火神,因此火神降下了神罚。

  当然,这破事儿骗不到姚顺,他更没有心思和普解释什么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他只需要把这东西做出来就行了。

  “放心吧,没问题的,我原本在我们姚邑中就这么烧的”姚顺说道。

  他回去现代的时候,的确是找那边的人问了一下,发现这玩意儿只要掌握住了关键的窍门,并没什么危险。

  普听到姚顺的保证,便点头说道:“那我立刻就去办”。

  “等等,还有事。去的时候再找一些木匠,我要打制一些家具”姚顺又说道。

  普把刚抬起来的屁股放下来,冲着姚顺问道:“家里的家具已经不缺什么了!怎么还要找人做?”

  这些日子,姚顺最不爽的就是现在的家具了,以前他都睡的床,现在呢,狗日的,睡的离地几公分的榻,这玩意儿坐下去,想特么站起来都有点麻烦,哪里如床睡的舒服。

  所以,今天无论如何,他都得找个人过来给自己造一张床,然后椅子什么的也都得给配上。

  “不一样,等造好你就知道了”姚顺懒得和普解释。

  普听后也不多言,等着姚顺说毕,他这边便找人驾着牛车出门,给姚顺办事去了。

  姚顺呢?依旧甩着膀子,到处闲逛,主打一个闲的没吊事!

  姚顺正走在街上,时不时就有年轻的女子对着姚顺放放电啥的,这时候还没什么礼教束缚,更没什么三从四德,平民女人的日子要是过的不如意,小包裹一收拾就回娘家去:老娘不伺候了。

  而且二婚三婚的女人也不愁嫁,有的时候生了两三个娃的女人,改嫁反而是有优势,因为在这个时代,能生养这一条就是女人最大的优势。

  不光是平民,就算是贵族也不太在意这些,娶二婚的女人做正妻的也不是一个两个的,贵族娶谁,那完全就看女人家族的地位,还有女人带的嫁妆。

  自家圈里养的小牛,那就是自己家的,是这个时代人普遍的想法。

  当然了,大贵族对于正妻还有媵生的继承人,肯定是有点要求的,只要是确定继承人是自己的种,有这么五六个真儿子存活下来,剩下那些别的好像也没有人太纠结是不是自己种这种事。

  当然了,脸面这东西,贵族们还是要的。自家老婆闺女浪出了天际线,那也不是什么好名声。

  像是姚顺这样,肥肥高高的,在这时候女人的眼中那是妥妥的实力派男人,肥那是证明有钱,高,那就不用说了,女人哪有不喜欢高高大大男人的?

  不论什么年头,女人也没有说主要择偶方向是矮子的。

  普通庸脂俗粉的,也入不了姚顺的眼,最多调笑两句就算了,但是要是对上了眼,姚顺这货也不介意大家来一场友谊赛什么的。

  事后五个贝壳差不多就能打发了,自打从杨丰那里有了贝壳的来源,姚顺这狗东西阔气的很。

  因此,子顺这个名字,在昴邑这边,虽然比不上西门大官人,但也算是小有其名。

  逛着逛着,姚顺带着车,来到了集市。

  这里卖啥的都有,从吃的穿的到用的玩的,品类虽然不多,但放在这个时代也能算得上是琳琅满目。

  昴邑并不是小城市,放在现代看,就算地位不如北上广深,也差不到哪里去。

  这个时代,人口一两万的城市,那是妥妥的大都会。

  因此,从各地运来的商品,甚至远到上千公里的城邑产品,在这里都能见到。

  各地的特产,不论是粮食还是陶器,又或是铜制的武器,在这集市中都有出售。

  一般的东西自然入不了姚顺的眼,这时代的陶器,武器什么的,在他的眼中看起来都是垃圾。

  “咦!”

  就在姚顺路过一家粮铺的时候,铺子门口摆的一口小缸里的东西吸引住了姚顺,让姚顺不由迈着脚步走了过去。

  是什么东西呢?是米!

  没错,就是现代的米,虽然粒小了一些,米也有点发黄,但姚顺确定这玩意就是米无疑。

  来到缸前面,姚顺伸出手抓了一把米出来,在手心摊开,然后又把米放到了鼻前,轻轻嗅了一下米香。

  “贵客,这是我们邑的特产,从上千里外用大船运到泽邑,从泽邑用牛车一路运到这里……”店主殷勤的和姚顺介绍了起来。

  大米是好东西,店主这边觉得把这玩意运到这里来肯定能卖个好价钱,只是让他想不到的是,这边的贵族们吃的都是稷和粟,很少有喜欢吃大米的。

  普通的老百姓倒是想吃,可他们哪里有贝来买这些千里外运过来的大米。

  于是这事情就有点尴尬了,买的起的不想吃,想吃的买不起。

  两缸子米就在这里摆了快一个月,愣是没有卖出去多少。

  这时候粮食的计量单位是角,一角就差不多一升到两升的样子,具体多少姚顺也不关心,他自己开着制贝厂,还用担心这玩意儿?!

  “三角一匹,如果您要的多的话,还能便宜一点”店主回答道。

  姚顺说道:“这也太贵了”。

  三角大米也没有多少,居然就要一匹麻布,这价格的确是有点高。

  店主听后开始诉起了苦:“从我们南方邑运到这边可不容易,一路上虎豹豺狼的就不说了,冷不丁的还会遇到贼人,再加上路上的损耗,就算是这个价也是亏了本卖的,您要是全要的话,给一朋五贝如何?”

  不论什么时候,商人的话都不可靠,店主的话就是如此,虽然距离远,但是绝大多数路都是水路,通过船运把大米运到最近的码头,从码头到这里也就是一百多里的路程,车子运过来也就是十来天的时间。

  “这样吧,一朋二贝,你要是同意呢就把这些米全都送我家里去。”

  拍了拍手上的大米,姚顺冲着店主说道。

  店主一听立刻苦起了脸。

  姚顺见了立刻准备扭头走人,大米这玩意儿他是想吃,但是能弄到的办法又不是非要出贝买!

  当然,从现代往这边运也不便宜,这边几个贝壳解决的事情,就不用消耗珠子了。

  店主一看,自然叫住了姚顺,一边抱怨着姚顺会讲价,一边记下了姚顺家的住址。

  往前走了两步,姚顺发现固这小子正蹲在路边上,缩手缩脚的,面前摆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放着十来个鸡蛋,篮子旁边还有两只鸭子和三只鸡。

  “你怎么在这里卖这些?”

  姚顺走过去望着固,有些诧异地问道。

  虽然姚顺没有把野人那里收来的钱给固,但是他自己造贝币之后,也让人往固的家里送了二十朋过去,在这时候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钱财。

  数着日子,这也没有几天啊,这小子就把钱给花光了?

  见到姚顺,固站了起来,憨憨地摸了一下脑门子,笑着说道:“把家里的东西卖卖准备过冬!”

  “我让人给你送的东西没有收到?”姚顺追问道。

  固继续说道:“收到了,有些亲戚的家里困难,我借了他们去!”

  姚顺一听,心道:这不是二傻子么!没这笔钱的时候,亲戚家里就不困难了么?

  怎么这时候,有些亲戚也和现代人一个德性,见到亲戚家里有点钱了,就上门借去,还是只借不还的那种?

  人心打这会儿就败坏了?!

  “剑呢?”姚顺看他的身边没有那把铸铁剑,于是又问道。

  固的回答让姚顺更无语了:“舅说帮我卖了买几亩上好的耕地,只是现在还没有人买。”

  嘚!姚顺知道了,固这家伙纯粹就是个二傻子无疑,那剑怎么可能没有人买!这特么只要出现在市面上就不可能卖不出去的。

  另外几把都特么快成人家的传家宝了。

  这小子又被亲舅给诓了无疑。

本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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