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自大成狂,没事找抽

  “侍剑,你的脚真好看……”

  秦京墨刚刚突破,心神恍惚,骤然见此美景,下意识夸赞了一句。

  寻常贫家女子,自幼做农活,手脚不可避免的长有老茧,侍剑的玉足却是白白嫩嫩的,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烁着朦胧的美感,看起来分外诱人。

  侍剑面色羞红,娇嗔道:“你堂堂一帮之主,看起来是正经人,说话竟然这般不着调!我回去休息了!”

  侍剑回到房间,揉了揉羞成红苹果的俏脸,用被子盖住脑袋,顿了顿,又掀开被子,看向白嫩嫩的玉足。

  “原来帮主喜欢……玉足!”

  侍剑在茶楼做过伙计,听说书先生讲过武林典故,偶然听说过,有的男人喜欢细腰,有的男人喜欢丰满。

  现在看来,秦京墨喜欢……

  想到此处,侍剑觉得为难,细腰长腿杏眼弯眉,可以用衣服、化妆等等技法表现出来,玉足该怎么展现?

  难道给帮主更衣、擦脸时,自己踢踏着拖鞋?那未免太过放肆了!

  侍剑越想越觉得羞涩,越羞涩越忍不住细想,不知过了多久,侍剑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直到日上三竿。

  翌日清晨,秦京墨醒来,听到侍剑熟睡的声音,没有打搅她,换上一套武士劲装,去后花园里锻炼武功。

  这是家传秘籍记载的经验,无论任何关窍,只要“破关”,自身力量、敏捷和感官都会生出些许变化,变化或许不太明显,但一定会出现变化。

  秦家传承的是沙场武艺,在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战场,一丝一毫的力量都非常宝贵,因此,秦家祖辈专门研究出一套可以快速熟悉力量的武技。

  这套武技并非单独传承,而是融入锏法、枪法,让武者在练武时自然而然地熟悉力量,晨练结束时,秦京墨已然把新生的力量,用得如臂使指。

  放下双锏、长枪,秦京墨左手捏成虎爪,右手捏成龙爪,脑中回想丁不三的出招姿态,演练龙虎擒拿手。

  这套擒拿手讲究双手配合,十八种变化环环相扣,任意两招就能组合成新的连招,共有三百零六种连招。

  秦京墨天生神力,十七岁的时候气血达到极限,此后两年,除了在永昌成立帮派,其余时间大多在练武,诸多空手武技,最喜欢的就是擒拿手。

  想擒拿敌人,可以分筋错骨。

  想击杀敌人,上可以抓顶门,下可以抓丹田,前可以抓肋骨、膻中,后可以抓脊柱、后心,变化无穷尽。

  “咔!咔!咔!”

  一对利爪从假山上划过,崩裂出细密的石粉,烟尘笼罩方圆一丈。

  “喝!”

  秦京墨高高跃起,凌空转身,利爪从天而落,如猛虎擒羊,一爪抓向旁边的花木,只听“咔嚓”一声,手腕粗的树枝从中折断,洒落满地花瓣。

  倘若丁不三看到这个场景,怕是有多远跑多远,老不以筋骨为能,两人利爪对利爪、指力对指力,丁不三的老胳膊老腿,盏茶时间都支撑不住。

  此后数日,秦京墨除了盯着长乐帮的管事转型,就是翻武功秘籍。

  长乐帮是帮派,不是教派、宗派、武道世家,帮众来自三山五岳,各有不同的传承,有些人为了表达忠诚,献上绝学武技,积攒了上百卷秘籍。

  比如:陈冲之是秦家寨弟子,擅长五虎断门刀;邱山风是少林弟子,练过铁肘功和少林锏法;米横野那套三十六连招的快剑是哀牢山三十六剑。

  长乐帮的藏书楼内,多是二三流的武技,十有八九是大路货,不过,秦京墨从中发现两套很有趣的绝技。

  一套是豹捷堂香主展飞献上的铁砂掌秘籍,一套是由十三套武技组成的横练气功: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

  铁砂掌并非大路货,而是江湖一流掌法,只不过修行过程很痛苦,对毅力要求极高,最是适合——铁匠!

  修行铁砂掌,需要把双手放入灼热的铁砂中淬炼筋骨、经脉、皮肉,铁匠每天都在接触烧红的铁块,在抡大锤打铁的时候,顺便淬炼手臂筋骨。

  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是李存孝创出的武技,由于修行难度太高,被拆分成十三套绝技,在江湖广为流传。

  擅长外门功夫的高手,大多会根据自身武道路数,兼修数门绝技。

  十三套绝技从上到下是:铁头、铁喉、铁背、铁肩、铁臂、铁肘、铁拳、铁掌、铁指、铁腿、铁膝、铁裆,最后一套是心法的总纲——铁布衫!

  这套绝技非常适合培养下属。

  秦京墨把秘籍一一记录下来。

  这是来自老爹的特殊天赋:

  ——过目不忘!

  别说是与武道相关的武功秘籍,就算是毫无意义的声波、乱码,秦京墨只要看一眼,就能完整复述出来。

  半月时间一晃而过,白自在接到白万剑的传信,得知大仇已报,疯病好了很多,恢复三五成清醒,他是个好面子的人,得知秦京墨需要灵药救命,除了雪蟒鳞片,还附赠了三朵雪莲,以及用雪莲和雪蟒炼制的“雪灵丹”。

  白自在对“雪灵丹”颇为得意,原剧情中,白自在去侠客岛喝粥,觉得侠客岛弟子会在腊八粥里面下毒,随身携带的解毒灵药就是“雪灵丹”。

  唯一的问题是,白万剑在信中对秦京墨多有赞许,又是年轻英俊,又是英勇侠义,把秦京墨夸到了天上,白自在看到之后,心中多有几分不爽。

  白自在性格狂傲、自大成狂,曾得意地炫耀:“威德先生白自在武功天下无双,上下五千年,纵横数万里,古往今来,没一个人能比得上我。”

  疯魔到极致后,更是自称“古往今来剑法第一、拳脚第一、内功第一、暗器第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大侠士,大宗师”,雪山派地处深山雪谷,方圆百里荒无人烟,白自在吃过千年雪莲,功力冠绝宗门,关起门来自娱自乐,雪山派那些弟子自然只能听之任之。

  白自在心说老子是古往今来天下无双的大英雄、大豪杰、大宗师,我儿子也是一等一的人物,秦京墨一个小辈有什么本事,竟然值得这般夸赞?

  想到此处,疯病占了上风,他以押送灵药为理由,亲自赶到镇江。

  白万剑离家两年有余,只知白自在骄傲自大,不知老爹骄傲如魔,白自在从大雪山赶到镇江,沿途数千里,体力损耗严重,暂时压制住了疯病。

  休息了一夜,白自在带着徒弟去往长乐帮,秦京墨接到拜帖,带着八位堂主出门迎接,抬眼看去,白自在穿着白衣白袍,身材高大、壮硕,头发胡须编了几根小辫子,看起来很滑稽,白万剑等人站在身后,簇拥着白自在。

  秦京墨拱手一礼:“久闻威德先生大名,今日得见,荣幸之至。”

  白自在哈哈大笑:“好小子!容貌果然很俊,老子当年……当年也是这般侠义,这才得到小翠的青睐!”

  白自在再怎么骄傲、疯魔,也说不出他和秦京墨一般英俊这等胡话,只推说是侠义,顺口提及自家夫人。

  事实上,白自在的疯病,一共有三个来源,一是坐井观天,打遍方圆百里无敌手,二是石中玉带来的刺激,其三便是因为丁不三的弟弟丁不四。

  约莫四十年前,丁不四和白自在同时爱上了史小翠,最终,白自在成功抱得美人归,丁不四痴恋史小翠,如狗皮膏药一般沾着,满口胡言乱语。

  天长日久,白自在心中不免生出几分疑虑,史小翠心高气傲,心说我特么快六十岁了,已经做了奶奶,哪有心思搞风花雪月?糟老头子不当人!

  两年多前,由于石中玉作恶,白自在和史小翠吵了一架,白自在打了史小翠一巴掌,史小翠怒而离开,白自在忍不住疑神疑鬼——史小翠离开后,会不会去找丁不四?不会吧!老子是古往今来第一英雄,胜过丁不四百倍。

  一方面,白自在越来越狂傲。

  另一方面,看到容貌俊俏、意气风发的小白脸,不免有几分嫉妒。

  钱财可以赚,武功可以练,容貌方面比不过,那就是真的比不过。

  看到剑眉星目、英姿勃发、俊朗如周郎的秦京墨,白自在心说这个小白脸若是去勾人,哪个女人受得住?小翠能不能受得住?肯定能!小翠喜欢我这种大英雄!不喜欢小白脸!小白脸能有什么好处?不过是脸比较帅罢了!

  白自在脑中诸般思绪一闪而过。

  “秦帮主,你帮我报了大仇,老子理应感谢你,但是,你刚才说威德先生只有‘大名’,当真欺人太甚!

  威德先生白自在是古往今来天下第一的大豪杰,是绝世无双的英雄,你却说我只有区区大名,秦帮主,自古饭可以乱吃,话却万万不能乱说!”

  白自在得意地看着秦京墨。

  在场众人,全都惊呆了。

  长乐帮帮众:这老东西是从哪儿冒出来的疯子?要不要去看看大夫?竟敢挑衅长乐帮,他是不是活腻了?

  白万剑:这老东西是我爹吗?我爹什么时候变成这个鬼样子?好不容易结交的关系,一句话闹成了仇敌!

  秦京墨:这可真是巧了,老子刚突破境界,就有靶子主动送上门!

本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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