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亲非亲生
彩晨把浩哲送走后,一个人在沙发上坐着发起了呆,又不自觉的回忆起当年的那件事。
那个时候的彩晨家庭条件在那些同龄人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好,也因为自己是学校的校花,所以追求者颇多。
后来自己上大学的时候交了一个男朋友,可是父亲嫌那个男生的家里条件太差,所以硬是把两个人拆散了。
彩晨和那个男孩子一直背着她的父亲在偷偷约会。
有一次两个人在一起,被她父亲发现了,所以她父亲就找人打了那个男孩子一顿,并警告他不许再出现在彩晨的生活中,否则就马上让彩晨出国,永远不让他见到她。
那个男生和彩晨对这份感情异常的执着,即使冒着被打的危险也还是偷偷去找彩晨。
彩晨为此很是自责,所以彩晨选择在自己生日那天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他。
那个男生其实也不是那么随随便便的人,只是两个人都喝了少许的酒,在酒精的作用下,两个人就在一起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
就那一次,彩晨居然怀孕了。
她知道自己怀孕后也不敢回家,就说谎是一个朋友在外地帮自己找了一份工作,然后就跟着那个男生一起在这个城市的贫困区租了个小的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
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了些,但是两个人却非常恩爱。
天空过分的晴朗就预示着暴风雨的来临。
他们就这样贫穷但幸福的过了十个月,就在彩晨临产的当天,那个男孩子却意外事故从十几层的楼上失足摔了下来,当场死亡。
因为那个男孩子在工地上正在高空作业,突然接到彩晨的电话说自己像是要生了,肚子疼的厉害。
他一时心急居然忘了自己没带安全带,手机一松掉了下去,他自己猛地一跃,穿过护栏去抓掉下去的手机,所以生生的摔了下去。
彩晨疼痛难忍昏死了过去,被邻居送到了医院。
当彩晨的爸爸接到一个在医院当院长的好朋友打来的电话说彩晨在医院临产时,几乎都要气炸了。
毕竟是自己的父母,彩晨妈妈还是在第一时间硬拉着她爸爸赶到了医院。
孩子生下来后,彩晨的父亲擅自做主把孩子送到了一家偏远的孤儿院。
这么大的一个家族怎么能有这种伤风败俗的丑事发生?
还好打电话通知他们的那个朋友是个益友,不但没有把这件事宣扬出去,还帮彩晨在医院的隐秘病房安排了修养的地方。
彩晨醒后,爸爸和妈妈告诉她孩子一生下来就夭折了,紧接着又接到那个男孩子工地的通知说他已经意外身亡了。
彩晨一下子崩溃到了极致,近乎疯了。
每天什么也不吃,只是一味的哭。
彩晨爸爸那个朋友实在不忍心看彩晨这样下去,所以就偷偷告诉彩晨她的孩子其实没有死,而是被送到郊区某某福利院,并嘱咐她说千万就当做不知道,而且如果想不引起她爸爸的怀疑就必须回到她家,一切听从她父亲的安排,这样才有机会暗地里去照顾孩子。
自己最心爱的人永远的离开了自己,所以自己的心也跟着死了。
可是即使再伤心,她也必须坚强的活下去,就为了能好好照顾那个一出生就没有了父亲的可怜的孩子。
彩晨出院后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专注的在父亲的旗下做事,目的就是为了让父亲放松警惕,以便于更好的照顾孩子。
看着活泼的女儿越来越讨人喜欢,彩晨心里也开始越来越割舍不下这份母女亲情,所以开始盘算着怎么样才能把孩子带到自己的身边?
刚好那一年彩晨的嫂子,也就是凌志成的妻子怀了一个女儿,却不小心流产了。
因为失血过多,而且芳娜本身输卵管有严重的炎症的原因,医生建议他们不要再生育。
那可是芳娜盼了几年才有的女儿,这样还没有出生就夭折的亲骨肉,让她怎么能不痛心?何况以后还不能再生育。
凌志成为了减少妻子的伤心,所以通过各种关系、渠道终于办到了一个领养证。
其实按他家的情况,有自己亲生的儿子,而且夫妻双方都由生育能力的是不允许领养孩子的。
不过,这样的形式有一个女儿,妻子也会有所安慰的。
他们跟福利院联系好后就亲自去领养那个孩子回家。
不偏不巧的是彩晨的女儿就是在同一家福利院,那天凌志成打电话说收养孩子的事被彩晨听到了。
彩晨暗自打听到凌志成要收养的那个女孩也是三岁,和自己的女儿同岁。
只是那个孩子由于惊吓过度、发烧时间过久所以失去了之前的记忆。
彩晨暗想着:为什么不能‘狸猫换太子’?把自己的女儿和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对调一下?
反正孩子都还小,彩晨也特意去看过两个孩子模样差不多:都是圆圆的小脸,水汪汪的眼睛,小巧的鼻子,薄薄的嘴唇。
再说也不会有人在意到底定好的要领养的那个是哪一个。
彩晨提前偷偷跑到福利院院长办公室去偷改名字和照片出来以后还暗自佩服了自己一下。
有谁会想到亲哥哥领养的女孩儿就是自己亲生的女儿,这样疼爱哥哥的女儿也是顺里成章的事,自己既可以好好疼爱自己的女儿,又可以和哥哥、嫂子的关系更亲近,这岂不是一举两得?
想到宝贝女儿以后可以在自己家这样优越的环境里幸福的成长,被那么多人疼、那么多人宠,彩晨的心猛然间开朗了许多。
可是她偷换资料的时候却没有发现其实窗外一直站着一个人,清清楚楚的看见了她所做的一切。
等确定她走远后,那个人才溜进了办公室把她之前修改的所有资料又偷偷换了回去。
这个人就是当初一直喜欢彩晨,却屡遭拒绝的一个相貌不齐的男生。
他虽然一直遭拒绝,但却一直偷偷的跟着彩晨。
当他知道彩晨喜欢的那个男孩子去世了以后又一次找彩晨想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他说他可以不介意彩晨之前的种种。
那个男孩子死后,彩晨一心把心思扑到了孩子身上,从没有想过恋爱的事,也从没想过再找男朋友,为了让这个人死心,她的确对他说了一些过分的狠话。
彩晨对那个男生说了那些不堪入耳的狠话之后却迅速和一个富商的儿子结了婚。
彩晨的目的很简单,不是喜欢、不是爱,只是为了听从父亲的安排,好不让父亲怀疑自己。
她结婚后的第二年就为婆家生了一个儿子,又因为自己有着优厚的家世,所以在婆家更是得宠。
她出入自由,花钱自由,没有人会干涉她,更没有人会监视她。
而那个男生一直不死心所以一直暗地里跟着彩晨,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彩晨以为他死了心,所以从没有想过他会在这个时候出现打乱她原有的计划。
这一切都在冥冥之中像是安排好了一样,所以凌志成抱走的那个女孩儿并不是彩晨的女儿。
彩晨只是远远的看着孩子被哥哥抱走后就以为事情和自己计划好的一切那么顺利,所以也偷偷的溜出福利院。
她都还没来得及去哥哥家看这个收养的侄女、自己的“女儿”,就被公司安排紧急到香港的分公司去处理一些事情,一去就是半年。
她以为在哥哥家的那个女孩就是自己的女儿,所以也就不担心孩子会受委屈,这半年来,她只是偶尔装作不经意的给嫂子打个电话,打听一下“小侄女”的近况。
知道她学会了说儿歌,知道她学会了跳舞,知道哥哥对这个孩子是多么的爱不释手,知道嫂子对孩子是多么的无微不至,知道孩子已经开始准备上幼儿园,知道孩子现在有多么的幸福、、、
她安心的在香港呆了半年,这半年她从没有回来看过这个孩子。
因为孩子在哥哥家,她放心。
她从香港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哥哥家看自己这个未曾谋面的“小侄女”,当然这是在外人眼里看到的。
当她看到自己的“女儿”时,觉得还是和她走之前一样的可爱。
她不曾察觉这不是自己的孩子,因为她觉得那个计划她做的天衣无缝。
即便是觉得孩子的某些地方和以前有了些许的变化,她也依旧不会怀疑。
因为她觉得孩子小的时候三五天不见就会变很多,何况她这一走就是半年呢?
彩晨骨子里还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
她觉得自己的女儿的幸福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都是用那个小女孩换来的,心里多少还是有些自责,所以她发誓用自己一辈子的时间去呵护、疼惜那个无辜的小女孩儿。
她想要让那个女孩儿做自己将来的儿媳妇。
这也许就是天意,如果她够狠心的话,她的女儿在福利院现在还是一个不被人疼的孤儿。
因为她的善良和自责,她几乎包揽了这个孩子的一切费用和生活起居。
在福利院,这个孩子吃的、用的、穿的什么都是最好的,她认这个小女孩当干女儿,殊不知她认的其实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好书等你评,快来成为鉴赏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