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观雾城,云雾山脚。
渔舟逐水爱山春,两岸桃花夹古津。坐看红树不知远,行进清溪忽值人。
宋白氏带着一对儿女和众多下人在深秋时节来到最富盛名的观雾城游玩。
方卿玉正好也在观雾城拜访曾经官场上的好友,年少的方萤月自然也相随,思及方萤月一个人呆在客栈十分无趣,又不是非常安全,若是与他一同寄住在好友家也不是很方便。方卿玉平日就将方萤月送至她舅母,也就是宋府的别院,让她与宋路轩和宋路遥一同玩耍。
那段时间观雾城人流十分的大,似乎是因为百年难得一见的七彩祥雾即将汇聚在观雾山顶,市井传说这祥雾是上古时期女娲补天脚下所踏,景色十分的漂亮,所以,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野夫,江湖游侠,都想要来到观雾山顶亲眼见证一下。
宋路轩平日里领着方萤月和宋路遥坐着马车乱转,两位姑娘看见路边有卖小吃的或者买一些小玩意都十分的感兴趣,非要下车去走路。
没有办法推辞,宋路轩只得让仆人先把马车驾回去,自己陪着两位小姐在街上逛。
等到全身上下挂满大包小包,在一家客栈歇脚喝茶时,宋路轩感觉这段行程终于透出了一丝光明。
方萤月平时出门都喜欢带一个面纱,她很讨厌那些只凭面貌就擅自评议他人的人。
大厅的位置总是能够最快的得知消息,不管是家长里短,还是江湖恩怨。
“哥,你听,他们在说血芝草”宋路遥耳朵竖的长长的听着隔壁几人的谈论。
“......二十年前被盗相府御赐宝物血芝草听说被找到了,不过好好的一株神草竟然已经被人切的七零八落的,真不知道究竟是何人会做这种事。”
“是呀,这血芝草还神补血,据说可救将死之人,应该是人人都会珍惜的宝物呀,怎还会有人将其切的七零八落呢?”
“你们还不知道吧,这血芝草被人发现实在一具尸体上呢!”
“啊?”
“不会吧”
“对呀,这怎么可能.....”
“哼哼,我可是亲耳从我在城主府做工的亲戚嘴里听说的,那具尸体,啧啧,听人说好多城主府的下人见过的都吐了好几天呢。”摸着自己的山羊胡,一个年纪稍大的男子夸张的说道。
“那具尸体不知道怎么会出现在所有人都禁止出入的后院门口的,身上仅穿着一件灰色的礼衣,裸露在外的皮肤都是化了脓的血包,脸都看不见了,不过看头发,应该是一个老人了吧”
“老人,老人怎会出现在禁止出入的后院?这种后院不是应该都圈养着一名绝色佳人的吗。哈哈哈哈”
那一桌的人顿时笑声变得**许多。
“佳人?西街的桂花院可多的是呢,怎么样,杨兄,你......”
后面的谈话已经没有什么好听的。
“哥,你说,那具尸体会是谁呢?”
“不知道。”宋路轩摇摇头,他们当然知道血芝草已经被找到,可是二十年前他们还那么小,对这些事情本就不熟悉,宋域和宋白氏对这件事情也似乎有点讳莫如深的感觉,什么也没有透露。
方萤月倒是对这些事情没有什么感觉,他们坐在窗边,从刚才开始她就一直用手撑着下巴,看着窗外,许久没有出过门的她很高兴,旁边的人说什么她都没有听见。
“哥,要不我们带月儿表姐去‘那儿’玩吧,她一定会很开心的”宋路遥看着方萤月出神的侧面,向旁边的宋路轩建议到。
低着头沉思了一会,瞄了眼旁边堆得高高的大小纸包,宋路轩毫不迟疑的点了点头。
“那现在就走吧”活泼的宋路遥总是不顾女儿家的矜持,大声叫喊,吸引力不少人的注意。
方萤月也转过来头,疑问的看向宋路轩。
“萤儿,我们带你去马场玩好么?”
“恩,路轩表哥,我都听你的”少女的声音永远都是这样的温柔。
宋路轩和宋路遥比方萤月早来观雾城十多天,他们在骄阳马场认识了两位非常不一般的少年,他们都很擅骑术和射术,其中那位总是穿着玄色衣衫的少年更是精通剑术,只不过性情稍微冷冽一些。
相比之下,另一名少年性格更加开朗,笑起来的时候总之会露出一口白牙,那性格,和宋路遥十分相投。
所以,一到马场,和宋路轩他们两人打了招呼,宋路遥就直接离开他们去寻找洛炎去了。
“遥儿!”
“没事,她这么聪明,应该找的到咱们的,路轩表哥,我们也进去吧”方萤月看着蹦蹦跳跳远去的宋路遥,摇摇头,对宋路轩说。
骄阳马场是一处公开的马场,不远处的马市有伺马人和马棚,可在此处租借或买卖马匹,这个马场就是专门为试马准备的,而由于此处的环境幽静,很多的公子哥都爱来这里跑马练手,其中却也不乏一些在江湖中行走的彪形大汉或者年轻游侠前来训练。
宋路轩在机缘巧合下遇见了当时因为识破卖马人敲诈奸计而差点被群殴的北长风,又在机缘巧合下稍稍‘帮助’了北长风教训那群**,更在机缘巧合下和北长风成为了挚友。
至于洛炎,是北长风很早以前就认识的同伴,他们相约在观雾城碰面。宋路遥在马场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小纠纷,其实也就是她在买马的时候趁宋路轩不注意自己偷偷的跑开,结果遇到一手快的小偷,直接将她挂在腰间的钱袋顺手拿走,正沉迷在卖马人精彩的讲说中,宋路遥丝毫没有注意。
不过幸好,旁边有一侠士,一个反手就将小偷擒住,那个带着小帽的小偷疼的嗷嗷大叫,宋路遥看了看腰间这才在人群中反应过来。
她十分愤怒,侠士还扭着小偷的手腕,她走过去,直接拧着带着小偷的耳朵,娇俏的声音大声的说“你竟然敢偷我的钱袋,真是最不可恕!!今天非要教训教训你不可。”
手一用力,小偷弱小的身子立马变得十分扭曲“哎哟哎哟”的叫唤。
旁边的侠士一看,捏住宋路遥的手腕,略微有点生气的质问“姑娘,虽然偷了你的钱袋,但是现在你这么做也实在太不应该了。”
“放开!快放开”
“如果姑娘坚持要‘教训’,请恕我不能从命”
“好好好,我不教训他,我放手了你也快放手,你捏疼我啦!”
侠士和宋路遥同时放手,小偷也立刻挣脱背后的束缚,逃命似的挤出人群跑了出去,周围看热闹的人一看人都跑掉了,哄的一声也都散开,只留下大眼瞪小眼的洛炎和宋路遥。
早已空旷的售马摊上,高大的男子和身材娇小的女子双双站立,一个低着头一个昂着头对视,脚下的树叶被微风吹拂,打着小卷。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不知道是谁,不解风情的先笑出了声,本来严肃的氛围骤然消失。少年和少女不知为何,看着对方,眉角嘴角都是笑意。
“我叫宋路遥。”她的眼神亮晶晶的,像是阳光下最闪烁的钻石。
“我叫洛炎。”一笑起来便露出一口白牙的阳光男子。
后来的后来,宋路遥发现洛炎竟和她一样喜欢行侠仗义信仰江湖拔剑潇洒,而他也真正做到了。
再再再后来,缘分这个东西让他们再次集聚在一起,想起宋路轩知道她与洛炎的相识过程后诧异的神情,宋路遥就忍不住想笑。
“萤儿,待会你见到我的朋友不要怪他太无理,他呀,性情就是有点冷,人还是很不错的。”
“嗯,表哥很担心我哦,还是那人真的很怪呢?有表哥怪吗?”方萤月调皮的说。
“萤儿,你还记着呢,那是意外!那个时候我已经认出你来了。”宋路轩脸涨得通红
小时候方萤月在相府小住的时候有一次兴致高昂的听宋路遥的唆使,偷穿宋路轩的衣服,结果有些大,穿在身上松松垮垮,发髻也没有束起,若是只从背后看,小小的身影绝对会被认成一个小公子。
刚好宋路轩推门进去,以为是来丞相府的哪一个小客人进错了门。冷淡的让那个背影出去,而方萤月听见声响之后立刻转了过去,结果不小心踩到长长的衣摆,眼看就要跌在地上,宋路轩认出来萤月来立刻跑过去接住她,结果就是两人抱着摔在了一起。
而摔在一起的两人,宋路轩的嘴唇刚好贴在方萤月的侧脸。
误会就这样产生,因为方萤月一直认为宋路轩是将她当一个男孩亲了!
他们来到骄阳马场最大喂马场,这些马分别被圈养在一个个单独的隔间里面,有些是雇人喂马,有一些则是自己亲自喂。木头做的马圈里面十分干净,看起来长期都有人清理。
“路轩表哥,这座马场难道就没有归属人吗?看起来挺干净的。”
“马场没有人经营,但是草场属于观雾城,所以,观雾城主经常派人来清扫。”
“哦...是这样的吗?这位城主人还是挺好的呢”
“他为人也很德高望重,曾经似乎是一位将军,立下过不少的功劳,后来据说是个人原因自愿前来观雾城当城主。看,他就在那前面”
边走边聊的方萤月和宋路轩很快就到了喂马场上最后一个马棚。
马棚前的少年正在将一匹毛色雪白的马牵出,马的鬃毛在微风中轻轻颤动,看起来十分的柔顺。
“长风!这边”神色冷峻的少年耳朵微动,似乎听见有谁在叫他,偏转过头,望向方萤月这边。
方萤月凝神注视着他,嘴角挂着温柔的笑,就像是清晨最晶莹的那滴露珠,清澈透亮,早在游览马棚的时候她就取下了面纱,此时的笑容,动人心弦。
北长风牵着马缓缓走过来,缓缓的看清楚了宋路轩身边女子的容貌,眼中闪过一丝惊艳,但很快又被冷峻的神情遮盖。
北长风并不多话,很少与外人交流的方萤月也基本没有什么交际能力,宋路轩相互介绍打过招呼之后,三个人就陷入了一股奇异的寂静氛围,大家你看我我看你。
许久之后......
宋路轩忍不住开口“我们去骑马吧,萤月,要是你不会我可以教你。”
“好。”
“......”点了点头。
宋路轩不知道从哪里牵出了两匹枣红马,其中一匹额头上还有一块白色的胎记。
“萤月,当初我买马的时候想到可能你会喜欢,所以也‘顺便’给你买了一匹,他应该是除了长风的御雪更快的马了,喜欢吗?”有胎记的那一匹就是送给萤月的。
“路轩表哥,谢谢你”方萤月看着这匹看起来十分秀美的枣红马,心里十分喜爱。
一旁的北长风却突然想到,他之所以会遇到宋路轩,似乎....就是因为当时宋路轩一直在一旁央求那个坏脾气的老板,让他把这块有胎记的马卖给他,似乎当时至少央求有三个时辰吧。
北长风心里很疑惑“顺便”这两个字的含义。
不过,当他看见方萤月温柔的脸上露出更加温柔的微笑时,他,怎么会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宋路轩要这么做。
清澈的不是笑容,而是人心。人的欢喜的却能够通过笑容来展现,但是,只有发自内心的笑容才能感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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