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俱乐部最终被佐治以犯罪证据胁迫臣服,具体处理如下:
- 证据胁迫:佐治向黄金俱乐部三巨头(李爵士、保安局副局长、廉署副专员)出示其犯罪证据,包括“袭击驻军小队”的假证,迫使他们臣服[469]。
- 项目移交:黄金俱乐部被迫推动深水埗码头扩建项目,最终由洪兴中标,洪兴通过该项目及周边土地增值获利[465][469]。
- 成员处置:三巨头在配合佐治后获得部分股份,但失去对俱乐部的主导权,成为佐治掌控下的势力,未被彻底铲除[469][471]。
佐治通过收服黄金俱乐部,进一步巩固了自身在香江政商体系中的地位,并为林枫的洪兴集团扩张扫清障碍[466][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