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角声响起,十六名带着各队旗帜的骑手宣告了下午比赛的开始,场内的十六支队伍按照他们预先商定好的战术开始了排兵布阵,韩仪大人采取了比较保守的策略,我们会以逸待劳,尽量晚地加入战斗。
韩仪大人的命令,是以一种我很熟悉的语言下达的,我几乎可以完全听懂,很像是某种汉语变体。我分辨出来这到底是什么口音,它与我听到过的任何方言都有区别,有些语句的用法也与汉语不太一样,但这仍令我感到无比亲切。
我们占领了一个小丘,并决定在这里保持守势,先让其他队伍去相互厮杀。这对我倒是挺友好,现在我可以看一看他们都是怎么打的。
远处有一棵巨大的梧桐树,在那棵树下面,有两支队伍正在相互靠近,其中一支队伍悬挂着一面灰色旗子,上面画着一只鸟,那只鸟画的十分精妙,是用许多线条交织而成,似乎是某种符文,看上去还怪漂亮的,汶德斯告诉我,他们是诺伦的勇士们组成的队伍,而正与他们交战的,是索伦公爵的队伍,索伦公爵正是费尔门德斯的亲家,诺伦的战士们排着密密麻麻的盾墙,在盾牌的缝隙中,刺出来许许多多的长枪,而索伦公爵的人则凭借着更优良的盔甲,以长枪方阵搭配阵中的长戟和巨剑向敌人逼近,他们向刺猬一样互相靠近,直到长枪能够顶到对方的盾牌。
“这个活动危险大吗?”望着远处正在长枪互刺的两队人马,我略显犹豫地向汶德斯询问。
“一般来讲危险不大,通常只会有一两个倒霉蛋会丢掉性命,不会出很多人命的,但是,致伤率可不低,打完一场比赛几乎每个人身上都带点伤,因为这个残废的也不乏其人。”
“你说什么?比武大会难道不都是用的钝化武器吗?”
“钝化武器难道就不是武器了吗?不要以为钝化后那玩意就变成没有杀伤力的玩具了,擅长使剑的人,即使手里拿的是木剑,也是极为危险的。”
“那...那我现在退出还来得及吗?”
“你想临阵脱逃吗?恐怕来不及了,朋友,会有人在边场巡逻,他们会制止你的行为,不过你要是实在害怕,你可以退到我方营地里去,比赛规定,营地是安全区域,不能在营地区域交战,它就在那边,只不过你得一个人跑过去。”他指了指远处的一群帐篷,那里离我们所在的小丘大约有八百米。
“不过要注意,其他队伍很可能安排了游击手对付落单的人。”他又补充了一句。
啊,区区八百米,那对我来说有什么难的呢?我立刻迈开双腿,如闪电般冲了过去,没有任何的游击手能追上我,就连他们的标枪也不行,箭矢呼啸着掠过耳边,几个人大吼大叫地在后面穷追不舍,我一溜烟冲到了安全区域,把短矛和盾牌丢在一边,往火堆旁一坐,舒适又惬意地看着远处的一个个方阵,安全的观战......
可有时候总是事与愿违,这只不过是我的想法罢了。我没有机会回去了,一支队伍找上了我们,汶德斯通过旗帜辨认出来,这是爱德文男爵所率领的队伍。
“列阵!”我们的指挥官,韩仪喊道。
四十多个人立刻按照预定计划面朝敌人站好,我们四个人在整个队伍的最左翼,左翼大多都是雇佣兵,雇佣兵们的装备风格各异,有的人手持刀剑,用大盾弥补自己护甲的不足,有的人喜欢用长杆武器保持与敌人的安全距离,还有的人对弓弩情有独钟。
我们的计划是在右翼进行突破,那里是韩仪亲自带来的士兵,有我们的剑盾手,甲士和戟兵,中央和左翼的步兵负责维持阵线稳定。
一般来说,比武大会的混战项目并不允许骑兵上场,所以我们准备了一些弓箭手和标枪手。现在敌我距离还有三百米左右,敌方在朝我们缓缓移动,但双方互相射箭的阶段确实是没有什么意思,比赛规定,所以弓箭手必须使用拉力在45-55磅之间的长弓参赛,这种磅数连正经战弓的底都摸不到的弓所射出的箭弹道并不好看,箭打中盾牌也只会弹开,直到标枪手掷出他们手中的短矛时,才算是有了些战果,一些人被标枪击中,被裁判判定为阵亡。
随着距离的拉进,双方队伍嘶吼着互相碰撞在一起,我身处盾墙碰撞的第一线,剧烈的震动晃得我头晕,奇怪的感觉缠绕在我身上,尽管我根本不敢把头伸出盾牌,但盾牌传来的晃动令我感到一种神秘的熟悉感,仿佛我已经经历过许多场战斗了。将视角抬高,尽管敌人的攻势很猛烈,但我们的长枪和盾墙很好的阻挡了敌人前进,使他们在这里寸步难行。
要是一直这样轻松取得胜利就好了,但是这世界上从来没有能轻易取得的胜利。敌人突破了我们的中央阵线,左右两翼被分割开来,敌人的破阵人员优先向我们的左翼,也就是我们这边,发动攻击。一群身着华丽服饰,手中挥舞着双手大剑的人旋转着攻进了我们的队伍,前一秒,我还顶着盾牌,拼命防御,后一秒,我就被打翻在地,不省人事。
我倒在地上,暂时失去了意识,所幸汶德斯他们和其他被部署在左翼的士兵们坚持了很久,给我方在右翼安排的精锐士兵争取了足够的时间,最终击败了敌人。
当我再次醒来,已经是晚上了。汶德斯告诉我,下午的战斗我们取得了第五名的成绩,成功晋级了下一轮混战。
“我们打败了两支队伍,这一堆东西就是最后分给我们的战利品。”汶德斯指了指旁边堆着的一些盔甲和武器。
“我卖给了友军和其他队伍一部分,给你留了一些,有一把剑,一顶状态还不错的壶盔,一件带甲裙的札甲胸挡,这些你可以留着。然后,关于那些卖掉装备后的钱,这些是你应得的。”
他递给我一个袋子,里面装的是普拉塔罗萨银币,我数了数,有八十二个,这下能还昨天在费尔门德斯那里借来的钱了。
在接下来的十五天里,我们又参加了两场战斗,直到在第三次比赛中被淘汰,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在第三次混战中,我看到了一些与我印象中的比武大会稍有区别的地方,我看到了一些火枪手的上场。他们使用火绳枪,只装填火药和棉花,不装子弹,每次齐射都会有裁判随机决定谁被击中,我就是在一次火枪齐射后被莫名其妙地淘汰的。
赛后,汶德斯告诉我说,这是比武大会的特殊规则,只有挺过前两轮的队伍才能在之后的比赛中使用火器。这番话让我对这个世界的科技线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我又继续追问下去,这才得知,火药在这里已经取得了很广泛的运用,火绳枪和火炮在军队中已经普及,甚至连簧轮手枪都已经出现了。
当天晚上,我们在酒馆里喝酒,庆祝这次的收获。
“我们总共赚了多少钱?”我叉起一根香肠,蘸了蘸本地特产的酱汁,问道。
“具体的数目还要等把战利品全部卖出去再说,不过就目前的估算来看,在我们把我们自己的盔甲修好之后,应该还能剩下一千个左右的普拉塔罗萨。五百个归桑丘和塞巴斯蒂安,三百个归我,剩下的两百个银币是你的。”
“怎么我就只有两百个?”我问道。
“其中二十五个银币是我作为你的领主对你征的税,还有二十五个是你向我学习盾矛使用方法的学费”汶德斯微笑着告诉我。
“竟然还要交税?!诶,不过二百个也不少了,应该能花上个一年吧?”
“一年?差不多,通常,在戈尔汶托,普通市民一年的收入大约在一百五十个普拉塔罗萨左右,是刚好能维持温饱的水平,如果是行会里的普通工匠的话,收入大约就是二百多个普拉塔罗萨,能偶尔享用曼切特面包(一种精白面包),吃些不错的香肠,逢年过节再做几件新衣服,但考虑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战事和一些奇奇怪怪的赋税什么的,兴许哪天我没钱了就会来找你征一个‘没钱税’呢,我认为你这二百个银币只能保留不超过六个月。”
“呵!真是万恶的封建主义。”
“哈哈,当你有了足够的经验之后,咱们会平均分配的,来来来,喝酒~”
我确实对这分配方案没有意见,便举起了酒杯。酒馆里其实有不少在庆祝比赛的人在喝,今晚那可真是欢快。渐渐的,大家的脸都变得红扑扑的,气氛被烘托起来后,塞巴斯蒂安不禁欢快地吹起了笛子,见状,汶德斯似乎也不再顾及身份,爬到了桌子上开始唱歌,那显然是一首当地有名的祝酒歌,人们,不管是埃斯帕兰齐亚人,宁人,还是诺提亚人,都高兴地附和了起来,人们站了起来,相互碰杯,一起喝酒,并做着各种游戏,甚至还有人激动的亲吻了酒馆侍女,大家都其乐融融,仿佛世界中就只剩下了这个酒馆。
“亲朋四座,酒香四溢。♬
“欢喜的朋友们举起酒杯,♬
“今天没有任何事能让我烦恼,♬
“就因为我和我的朋友们一起开怀畅饮。♬
“喝吧,我的朋友,♬
“哪怕我们已经垂垂老矣,♬
“喝吧,我的爱人,♬
“哪怕我们已经两鬓斑白♬
“我们什么时候在乎过远方的浮云?♬
“因此,痛快的喝吧!♬
“把自己喝到像快过世一样的愚蠢!♬
“我们将会充满欢乐地,♬
“一起庆祝到天明,♬
“让我们把酒桶滚出来!♬
“把酒满上!♬
“让我们和天地一同旋转!♬
“管他这是否就是世界的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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