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陈记猪脚饭

  陈记酒楼正门,正午时分。

  张翼站在卤锅前,腰系白围裙。

  围裙上沾着酱色的卤汁印,布面被蒸汽润得发潮。

  身后鸡公碗摞成一人高,粗陶在日光下泛着釉光。

  远看陈记酒楼和金象阁两家中餐馆,景象格外的有意思。

  左边是开了数十年、一直要死不活的中餐馆陈记酒楼。

  卤锅坐在门口,白气一团一团地涌出来,升到半空才散开。

  每一团白气都裹着八角桂皮的浓香,顺着街道飘,钻进每一个路人的鼻子。

  右边是最近才开张,由泰国人开的中餐馆,金象阁。

  穿泰式围裙的伙计站在门口,扯着嗓子吆喝。

  这些伙计身后排着华人劳工的队伍,从店门口蜿蜒出去,绕过街角。

  张翼从大锅中捞出一只猪脚。

  铁钩刺入皮肉,提起来时卤汁顺着蹄尖滴落,在空中拉出酱色的丝。

  猪脚落在案板上,皮肉颤了颤,红亮的光泽晃眼。

  张翼拿起刀,刀刃落下,皮肉分离的声音细密连绵。

  猪脚被切成大小均匀的块,每一块都带着一指厚的皮和肥瘦相间的肉。

  断面处,琥珀色的脂肪半透明,瘦肉丝丝分明,吸饱了卤汁。

  张翼把肉块码在米饭上,白米饭垫底,红亮的猪脚盖在上面,油润的酱色渗进米粒。

  旁边的赵河接过张翼递过来的碗,从旁边的锅里捞出一只卤蛋,对半切开,蛋黄沙糯。

  最后赵河夹一筷焯过水的青菜搁在碗边,舀起一勺卤汁浇上去。

  卤汁顺着肉块流下,渗进米饭,在碗底汪成浅浅的一层。

  张翼从店内拿出一块刷着黑漆的木牌,用粉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字,立在了锅边。

  二十美分,管饱,前五十位免费。

  金象阁门口的队伍看到张翼立的牌子,一个个先是瞪大眼睛,后开始小声议论起来。

  “二十美分?我没眼花吧?”

  “这泰国人的饭都要二十五,对面那店居然要二十?”

  “二十美分,里面定然有猫腻。”

  ……

  金象阁的伙计,看到张翼摆出的牌子,也都是一愣,几人相互看了一眼,也不知是谁先笑了出来。

  “哈哈哈!二十美分,对面那个华人是不是疯了?”

  “谁知道呢?说不准人家想通过低价和我们抢生意。”

  “抢生意?就他们那些不干净的杂碎,只怕卖不了几份就要吃官司。”

  ……

  站在张翼身旁的赵河,看着对面那些不断看向这边,小声议论的华人劳工,以及带着戏谑笑容看向这边的金象阁伙计,心里也开始打鼓。

  “阿翼,你这定价是不是低了?”

  张翼没有说话,而是继续看着对面那些还在议论的人,等待第一个来他这边吃猪脚饭的人出现。

  面对一个价格低廉,还有家乡味道的美食,身在异国他乡的华人劳工们,心中虽然很想来尝一尝,可是他们手中的钱不允许。

  所有人都在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出现。

  张翼的目光扫过对面金象阁的队伍,最后目光落在了这支队伍末尾那一块。

  排在队伍末尾,要么是来晚了,要么就是手中钱不够,为了凑够吃饭的钱,又或者想要用最少的钱,看看能不能多混一些残羹剩饭。

  “二十美分,管饱,前五十位免费。”

  张翼吆喝了一声,金象阁的队伍末尾,一个瘦弱的中年劳工攥着手里的几枚硬币。

  瘦弱的中年劳工名叫李贵,是一名建筑工地的工人,七年前来到纽约,在这里一干就是七年。

  李贵低头看了一眼掌心,三个一美分,一个五美分,抬头看看金象阁门口的价格牌。

  咖喱鸡饭,三十五美分。

  李贵又低头看看手里的硬币。

  八美分。

  咕噜噜!

  李贵的肚子叫了起来。

  这顿饭可能是李贵今天唯一一顿饭,如果不吃饱,下午干活没力气不说,今天晚上也熬不过去。

  咕噜噜!

  李贵的肚子再次发出叫声,他目光在金象阁和陈记酒家之间来回游走。

  脚往金象阁那边挪了半步,又收回来。

  目光落回陈记酒家门口那锅红亮的猪脚上,喉结上下滚动。

  李贵咬了咬牙,迈步朝着陈记酒楼走去。

  华人劳工队伍看到有人朝着陈记酒楼那边走去,他们议论的话题也发生了改变。

  “你们看,李贵过去了!”

  “老李疯了吗?万一吃坏肚子,他可就完了!”

  “也不一定,让老李先去尝尝。”

  ……

  金象阁的伙计,见有人朝着陈记酒楼走去,他们笑得声音更加放肆。

  “你们看!有人去对面了。”

  “哈哈哈!正好有些穷鬼,想要铤而走险。”

  “无所谓,等他们吃了亏,自然会回来,到时候我们……”

  ……

  李贵咬着牙,耳边还能听到其他华人劳工的议论,他只能加快脚步。

  现在李贵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吃饱饭撑过今天去。

  李贵低着头站到张翼面前时,从远处看李贵整个人比张翼矮了一个头。

  咬了咬下唇,李贵目光落在面前那碗猪脚饭上。

  白米饭冒着热气,红亮的猪脚盖在上面,卤蛋的蛋黄沙糯得仿佛要化开,青菜翠绿。

  李贵咽了口口水,又咽了一口,抬起头看张翼。

  张翼在李贵眼中完全不像是一个厨子,就张翼那身围裙被撑得紧绷,小臂比李贵的大腿还粗,更像是一个专门为黑帮办事的打手。

  李贵喉咙蠕动一下,压低声音,语气带着一些磕巴。

  “真的……免费?”

  张翼把猪脚饭推到李贵面前,并放上一双筷子。

  李贵看了眼张翼,又看了眼面前的猪脚饭,小心翼翼地端起碗。

  碗是粗陶的,粗糙的釉面硌着掌心。

  李贵低头看着碗里的猪脚,颤抖的手拿起筷子,看了张翼一眼才夹起一块。

  第一口。

  牙齿咬下去的瞬间,皮是糯的,肉是烂的,肥肉在舌头上化开,瘦肉丝丝分离。酱香从口腔冲上鼻腔,八角的辛、桂皮的甜、丁香的麻,一层一层地漫开。

  李贵全身一颤。

  他瞪大眼,低头看碗里的猪脚。皮是红亮的,咬开的断面处,琥珀色的脂肪渗着油光。他又夹起一块塞进嘴里,这一次咀嚼得更慢。

  肉入口即化,酱香浓郁。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卤汁的味道渗进每一丝肉里,咸中带甜,甜后回香。

  李贵拨了一口米饭进嘴。

  卤汁渗进米饭里,每一粒米都裹着酱色。米是圆的,饱满的,在嘴里咬开时弹牙,混着卤汁的浓香。他闭上眼,缓慢咀嚼。

  每一口都是满足。

  李贵回过神时,碗已经空了,低头看着空碗,碗底汪着浅浅一层卤汁,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那口卤锅。

  锅里还有大半锅,红亮的猪脚在翻滚的汤汁里微微颤动。

  他犹豫了几秒,小心地把碗递过去。

  “那个……能再给一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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