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难忘成都美食

  一

  书写完了,孙立标反倒睡不着了。

  以前在成都的时候,他躺下就着,累得像一条老狗,头挨着枕头就不省人事。现在闲下来了,觉反倒少了。有时候半夜醒来,睁着眼睛,看天花板上的灯影,听窗外偶尔驶过的汽车声,脑子里像放电影一样,一出一出地过。过的不是别的事,是成都那些年的吃食。

  他自己也觉得奇怪。那么多年的大事——谈判、建厂、装机器、搞基地——他都没怎么反复想过,倒是那些吃食,像钉在心里一样,怎么也忘不掉。油条的脆,豆浆的浓,火锅的麻,担担面的辣,豆花的嫩,串串的香,一样一样地往脑子里涌,涌得他口水都出来了。

  他跟林芳说:“我想成都了。”

  林芳正在敷面膜,脸上的表情看不清楚,但声音里头带着笑:“你不是刚从成都回来吗?”

  “不是想那个地方,是想那个地方的吃的。”

  林芳把面膜揭下来,扔进垃圾桶里,说:“你在成都七年,也没见你说过哪样东西好吃。怎么回来了倒想起来了?”

  孙立标想了想,说:“人就是这样,在的时候不觉得,走了才知道好。”

  林芳没接话,关了灯,翻过身去睡了。孙立标还醒着,睁着眼睛,在黑暗里想那些吃食。他想起第一次在成都吃火锅的那个晚上,诗小林带他去的,老火锅店,藏在一条小巷子里,门脸不大,里面大得很。牛油锅底,红油翻滚,辣椒和花椒在汤里沉浮,像一片红色的海。他那时候还不太能吃辣,吃了几口就满头大汗,嘴唇都肿了,但越吃越想吃,像上瘾了一样。

  那顿火锅,是他跟成都的第一次见面。辣得他眼泪都出来了,但心里头热乎乎的,像有什么东西被点着了。后来他在成都待久了,吃辣的本事也练出来了,从微辣到中辣,从中辣到特辣,一路升级,最后连成都本地人都佩服他。李明说:“老孙,你比成都人还能吃辣。”他说:“不是我厉害,是成都的辣椒厉害。再不能吃辣的人,在这儿待上几年,也能变成辣不怕。”

  二

  他想起了宽窄巷子的那家肥肠粉。

  那家店没有招牌,就在巷子深处的一栋老房子里,门口支着一口大锅,锅里咕嘟咕嘟地煮着肥肠汤,远远就能闻到那股香味。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女人,胖胖的,说话嗓门很大,动作也很利索。她每天凌晨三点就起来熬汤,用新鲜的猪大肠,洗得干干净净的,加上花椒、八角、桂皮、草果,小火慢炖四五个小时,炖到肠子软烂入味,汤头浓白如奶。

  孙立标第一次去吃,是李明带他去的。李明说:“老孙,这家店开了二十多年了,我上大学的时候就来吃。你尝尝,保准你忘不掉。”他要了一碗肥肠粉,加了一个冒节子,又加了一个锅盔。粉是红薯粉,滑溜溜的,咬起来很有嚼劲。肥肠切成一圈一圈的,炖得很烂,入口即化。汤头浓郁,麻辣鲜香,喝一口,从喉咙暖到胃里。锅盔是现烤的,外酥里软,掰成小块泡在汤里,吸饱了汤汁,咬一口,满嘴都是肥肠的香味。

  他吃完那碗粉,出了一身汗,觉得浑身上下的毛孔都张开了,舒服得像洗了个热水澡。李明问他怎么样,他说:“你说得对,忘不掉。”

  从那以后,他每个星期都要去吃一次。有时候一个人去,有时候跟李明一起去,有时候带从上海来的同事去。每次去,老板娘都认得他,远远地就喊:“孙老师来了?还是老样子?”他说:“老样子。”不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肥肠粉就端上来了,分量比给别人的多,肥肠也比给别人的多。他不好意思,说:“老板娘,你不用每次都给我加料。”老板娘说:“你不是本地人,在咱们这儿干事,辛苦了。多给你加两块肠子,应该的。”

  他走的那天,特意去吃了最后一碗肥肠粉。老板娘知道他要走了,不收他的钱。他把钱放在桌上,老板娘又塞回他手里,两个人推来推去的,最后他假装生气了,说:“老板娘,你不收钱,我以后就不来了。”老板娘愣了一下,然后把钱收了,说:“那你以后还来不来?”他说:“来。一定来。”老板娘笑了,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说:“那你来的时候提前说,我给你多放两块肠子。”

  他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鼻子酸酸的。一碗肥肠粉,几块猪大肠,不值什么钱,但那份情意,比什么都重。

  三

  他想起了陈麻婆豆腐。

  那家店在青羊宫附近,老字号,清朝的时候就开了。孙立标第一次去,是诗小林请的。诗小林说:“到了成都,不吃麻婆豆腐,等于没来过。”他们要了一盘麻婆豆腐,一盘回锅肉,一碗米饭。豆腐端上来的时候,还冒着泡,红油亮汪汪的,上面撒了一层花椒面。他用勺子舀了一勺,放在米饭上,拌了拌,送进嘴里。

  那个味道,他到现在都记得。豆腐嫩滑,入口即化,麻辣的味道在舌尖上炸开,像放了一颗烟花。辣是那种慢慢上来的辣,一开始不觉得,吃着吃着,舌头就麻了,嘴唇就肿了,额头上的汗就下来了。但越吃越想吃,根本停不下来。他一口气吃了三碗米饭,吃得肚子圆滚滚的,像怀了几个月的身孕。

  诗小林看着他笑,说:“孙老师,你这吃相,不像个记者,倒像个农民工。”

  孙立标说:“我本来就是农民的儿子。农民工的吃相,就是我的吃相。”

  诗小林哈哈大笑,说:“好,实在。我就喜欢实在人。”

  后来他每次去吃麻婆豆腐,都会想起那顿饭,想起诗小林的笑声。那时候诗小林还是市长,意气风发,走路带风。现在诗小林退了,在家种菜。时间过得真快,快得像成都的麻辣火锅,还没尝出味道,锅就见底了。

  四

  他想起了人民公园的鹤鸣茶社。

  那不是吃的,是喝的,但比吃的还让他难忘。鹤鸣茶社在人民公园里头,民国时候就有了,是成都最老的茶馆之一。竹椅,木桌,盖碗茶,一坐就是一下午。孙立标不常去,工作忙,没那个闲工夫。但偶尔周末没事的时候,他会一个人去坐坐,要一杯碧螺春,或者一杯竹叶青,看看报纸,听听周围的成都人摆龙门阵。他听不太懂成都话,但觉得好听,软绵绵的,像棉花糖,含在嘴里就化了。

  茶馆里有掏耳朵的师傅,拿着长长细细的签子,在你耳朵里转来转去,转得你浑身酥麻,像过了电一样。孙立标试过一次,觉得太痒了,没忍住,笑出了声。掏耳朵的师傅说:“老板,你是外地人吧?”他说:“对,安徽的。”师傅说:“怪不得。外地人第一次掏耳朵,都笑。成都人不会笑,他们会享受。”孙立标说:“那我也得学会享受。”师傅说:“那你得多来几次。”

  他到底没学会享受。成都人的那种悠闲,是长在骨头里的,学不来。就像一个成都人学不会像他那样拼命干活一样。各有各的活法,没有好坏之分。但他喜欢那种氛围,喜欢坐在竹椅上,端着盖碗茶,看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洒了一地碎金。那一刻,他觉得自己不是孙立标了,不是虹华的战略总监,不是成都分公司的负责人,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坐在茶馆里喝茶的普通人。那种感觉,很好。

  五

  他想起了深夜的路边摊。

  在成都的那些年,他经常加班到深夜。从研发中心出来,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几辆出租车在路边等客。他有时候不直接回宿舍,而是去路边摊上吃一碗面,或者几个串串,喝一瓶啤酒,然后才回去。

  路边摊的老板姓周,四十多岁,长得黑瘦黑瘦的,说话声音很大,隔着半条街都能听见。他的摊子支在一栋老居民楼的楼下,每天晚上九点出摊,凌晨三点收摊。卖的是串串香,各种菜串在竹签上,放在麻辣汤锅里煮,想吃什么拿什么,最后数签子算钱。孙立标是他的常客,几乎每天晚上都去。周老板看见他来,就把那几个固定的座位给他留着——靠墙的那张小桌子,能看见街景,又不太吵。

  孙立标坐下来,周老板就把啤酒拿过来了,不用他说。他要十个牛肉串,五个藕片,五个土豆,五个豆皮,再来一份冒血旺。周老板一边煮一边跟他聊天,聊的无非是些家常——今天的菜价涨了,儿子考试考了多少分,老婆跟他吵了一架。孙立标听着,偶尔应几句,觉得这比什么心理医生都管用。

  有一次,周老板忽然问他:“孙总,你是做大生意的吧?”

  孙立标说:“不是大生意,就是打工的。”

  周老板不信,说:“你别骗我。你每天那么晚才来,穿得也体面,肯定是做大生意的。”

  孙立标笑了,说:“我真不是。我就是在对面那栋楼里上班的。”

  周老板指着研发中心的大楼,说:“那栋楼?”

  “对。”

  周老板啧啧了两声,说:“那栋楼好高啊。我每天摆摊的时候都看着它。灯亮到半夜,有时候通宵都亮。你们这些人,太辛苦了。”

  孙立标说:“不辛苦。你们才辛苦。你们每天凌晨三点才收摊,比我们辛苦多了。”

  周老板摆了摆手,说:“我们习惯了。你们不一样,你们是干大事的。”

  孙立标没再说什么。他端起啤酒瓶,跟周老板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现在想起来,他觉得周老板说的不对。干大事的和干小事的,没有什么不一样。都是在讨生活,都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周老板的串串香,跟他种的芯片,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把一样东西做好,让人吃得安心,用得放心。这就是本分,就是手艺人的本分。

  六

  他想起了自己做的饭。

  在成都的头两年,他不会做饭。天天在外面吃,地沟油吃多了,胃吃坏了。后来李明教他做了几道简单的菜,西红柿炒鸡蛋,青椒肉丝,酸辣土豆丝。他学得慢,但学得认真,像当年学芯片技术一样,一步一步地来。第一次炒菜,盐放多了,咸得没法吃。第二次,盐放少了,淡得像白水。第三次,终于差不多了,但肉炒老了,嚼不动。他不气馁,一次一次地试,慢慢地就好了。

  后来,他学会了几道成都菜。麻婆豆腐,回锅肉,宫保鸡丁,水煮鱼。虽然不是正宗的,但味道还不错。李明和王思远吃过,都说好吃。孙立标说:“你们是安慰我。”李明说:“不是安慰,是真好吃。老孙你这个人,干什么都认真,做饭也认真。认真做出来的东西,不会差。”

  他做饭的时候,喜欢开着手机,听孙凤岭说话——不是真的听,是在心里听。他爹不会说菜谱,但他爹会说的那些话,比菜谱管用。比如:“炒菜跟种地一样,火候到了,自然就熟了。”比如:“调料不要放太多,多了就盖住了本来的味道。”比如:“做什么事都要有耐心,急不得。”这些话他从小就听,听了不知道多少遍,但直到他自己开始做饭,才真正懂了。

  他想,如果有一天他退休了,没事干了,他就在家里做饭。做给林芳吃,做给念芯吃,做给孙凤岭和夏玉兰吃。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他做的饭,喝他煲的汤,说说笑笑,那该多好。

  七

  他决定回成都一趟。

  不为别的,就为吃。

  林芳说:“你疯了?坐三个小时飞机,就为了吃?”孙立标说:“不是为吃,是为那些忘不掉的味道。”林芳说:“有什么区别?”孙立标想了想,说:“吃是为了填饱肚子。忘不掉的味道,是为了填饱心里那个空的地方。”林芳不懂,但她没有拦他。她了解孙立标,他这个人,一旦决定了什么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他一个人去的。没有告诉李明,没有告诉王思远,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想一个人回去,一个人去吃那些忘不掉的东西,一个人走那些走过的路,一个人坐那些坐过的茶馆。他需要一个这样的行程,不是旅游,是归乡。成都是他的第二故乡,他要在那个故乡的土地上,走一走,看一看,吃一吃,把那些快要模糊的记忆重新擦亮。

  飞机降落的时候,他透过舷窗往外看。底下是一片平原,一望无际的,像一块巨大的绿色毯子。几条河流在平原上蜿蜒而过,在阳光下闪着银白色的光。远处是山,青黛色的,层层叠叠地堆在天边,像一幅水墨画。一切都没有变,跟他七年前第一次来的时候一模一样。变的只是他自己——头发白了一些,肚子大了一些,脚步慢了一些。

  他出了机场,打了一辆车,往市区开。司机是个年轻人,不太说话,只顾着开车。孙立标靠着车窗,看着外面的街景。成都还是那个成都,慢悠悠的,懒洋洋的,像一个睡不醒的老人。路边的小店还是那些小店,卖担担面的,卖肥肠粉的,卖抄手的,卖串串的,一家挨着一家,招牌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隔着车窗,看着那些招牌,觉得肚子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

  他先去吃了肥肠粉。

  八

  宽窄巷子的那家店还在。

  巷子比以前热闹了,多了很多游客,多了很多卖纪念品的小店,但那家肥肠粉的店还在,还是在那个位置,还是那么不起眼。门口的大锅还在,咕嘟咕嘟地煮着肥肠汤,香味飘出去老远。老板娘还在,胖胖的,嗓门大大的,动作还是那么利索。她看见孙立标,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孙老师?你咋来了?”

  孙立标说:“来吃你的肥肠粉。”

  老板娘说:“你不是回上海了吗?”

  “回了。但想吃你的粉了,就又来了。”

  老板娘哈哈大笑,笑得很响亮,整条巷子都能听见。她说:“你这人,有意思。坐,坐,我给你煮。”她转身进了操作间,不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肥肠粉就端上来了。还是老样子,红薯粉,肥肠圈,冒节子,锅盔,一样不少。分量还是比别人的多,肥肠还是比别人的多。

  孙立标端起碗,喝了一口汤。汤还是那个味道,麻辣鲜香,浓郁醇厚,像一锅炖了几天几夜的老汤。他闭上眼睛,慢慢地喝,慢慢地品,觉得那些快要忘记的记忆,像潮水一样涌回来了。七年前的那个下午,李明带他第一次来这里,他坐在那张小板凳上,吃得满头大汗。七年后,他又坐在这里,还是那张小板凳,还是那个味道,好像中间这七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他吃完了粉,喝完了汤,把碗放下,用纸巾擦了擦嘴。老板娘走过来,坐在他对面,说:“孙老师,你在上海好不好?”

  “好。”

  “还干那个……芯片?”

  “不干了。退休了。”

  老板娘说:“退休了好。退休了就可以到处吃吃喝喝了。”

  孙立标笑了,说:“对,到处吃吃喝喝。”

  他从钱包里拿出一张钱,放在桌上。老板娘又要推,他把她的手按住,说:“老板娘,这次你必须收。你不收,我心里过意不去。”老板娘看着他,犹豫了一下,把钱收了,说:“那你以后还来不来?”孙立标说:“来。只要你还开,我就来。”

  老板娘笑了,笑得眼睛又眯成了一条缝。

  九

  他去了那家老火锅店。

  还是那条小巷子,还是那个小门脸,一切都没变。走进去,里面还是那么宽敞,摆了十几张桌子,坐满了人。空气中弥漫着牛油和辣椒的味道,呛得他打了个喷嚏。他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服务员拿菜单过来,他点了毛肚、鸭肠、黄喉、牛肉、藕片、土豆、豆皮,又要了一个红油锅底,特辣的。

  锅端上来的时候,红油翻滚,辣椒和花椒在汤里沉浮,像一片红色的海。他用筷子夹了一块毛肚,在锅里涮了十几秒,在油碟里蘸了蘸,放进嘴里。辣味像一团火,从舌尖烧到喉咙,从喉咙烧到胃里。他的额头上立刻冒出了汗,眼眶也红了。但辣过去之后,舌尖上留下一种麻,那种麻麻的感觉很舒服,像有人用手指在你舌头上轻轻弹了一下。

  他吃了一块又一块,吃了一口又一口,吃得不亦乐乎。吃到一半的时候,他忽然想起诗小林,想起他们第一次在这里吃饭的那个晚上。诗小林说:“孙老师,你吃得了辣吗?”他说:“还行。”诗小林说:“安徽那点辣,在成都面前不算辣。”他那时候还不服气,后来才知道,诗小林说得对。安徽的辣跟成都的辣比起来,就像一条小溪跟一条大江,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

  他拿起手机,想给诗小林打个电话,告诉他自己在成都,在吃火锅。但又一想,诗小林在上海,在家里的菜地里拔草呢,打电话过去说什么?说“我在吃火锅,你来不来”?太远了,来不了。他把手机放下,继续吃。

  吃到最后一筷子的时候,他把锅里的汤舀了一勺,倒在碗里,端起来,像喝酒一样,一饮而尽。汤很烫,很辣,很麻,从他的喉咙一直流到胃里,像一条火做的河流。他放下碗,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觉得浑身上下的毛孔都张开了,舒服得像脱了一层皮。

  十

  他去了鹤鸣茶社。

  人民公园还是那个人民公园,人多,树多,鸟多。鹤鸣茶社还是那个鹤鸣茶社,竹椅,木桌,盖碗茶。他找了一把竹椅坐下来,一个穿白褂子的服务员走过来,问他喝什么。他说:“竹叶青。”服务员说:“好嘞。”不一会儿,一碗盖碗茶端上来了,茶碗是白瓷的,碗盖上画着一枝兰花。他把碗盖掀开,茶叶在热水中慢慢舒展开来,像一朵一朵的花,在碧绿的茶汤里绽放。

  他端起茶碗,吹了吹,喝了一小口。茶有点苦,苦过之后回甘,是好茶。他靠在竹椅上,看着周围的人和事。隔壁桌坐着一对老夫妻,头发都白了,一人一杯茶,不说话,就那么坐着,看着公园里的景色。他们大概在这里坐了一辈子了,从年轻坐到老,从黑发坐到白发,茶换了多少杯,他们自己都记不清了。

  他想,如果有一天,他也老了,也退休了,他会不会也像他们一样,找一个茶馆,泡一杯茶,坐一个下午?他想了想,觉得自己可能坐不住。他不是那种人,他的骨头里没有那种悠闲。他习惯了忙,习惯了跑,习惯了想。让他一动不动地坐着,喝茶,看风景,他觉得那是一种折磨。

  但他喜欢看别人悠闲。看那对老夫妻,看那些打麻将的,看那些摆龙门阵的,看那些掏耳朵的。他觉得这些人才是真正会生活的人。他们不急,不躁,不慌,不忙,一天一天地过,一年一年地过,像一条小河,流得不快,但从来没有断过。

  他把那碗茶喝完了,又在竹椅上坐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走了。走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茶社还是那么热闹,人来人往的,好像什么都没变。但他知道,什么都变了。他变了,成都变了,这个国家也变了。只有茶没变,还是那个味道,还是那个温度,还是那一片一片的茶叶,在热水中慢慢舒展开来。

  十一

  他去了周老板的路边摊。

  周老板还在那个位置,那栋老居民楼的楼下。他的摊子还是那么大,几张桌子,几把椅子,一口大锅,一堆串串。他还认得孙立标,看见他来了,愣了一下,然后喊了一嗓子:“孙总?你咋来了?”孙立标说:“来吃你的串串。”周老板说:“你不是回上海了吗?”孙立标说:“回了。又想你了。”周老板哈哈大笑,说:“你这人,有意思。”

  他给孙立标留了那个靠墙的位置,把啤酒拿过来了,还是那个牌子。孙立标坐下来,要了十个牛肉串,五个藕片,五个土豆,五个豆皮,再来一份冒血旺。周老板一边煮一边跟他聊天,聊的还是那些家常——菜价涨了,儿子考上了大学,老婆还是老跟他吵架。

  “你儿子考上大学了?”孙立标问。

  “考上了。川大。”周老板说,语气里满是骄傲。

  “好学校。学什么?”

  “学计算机。我说学那个有啥用?他说有用,以后能挣大钱。我不懂,随他去吧。”

  孙立标说:“学计算机好。以后说不定能来我们公司。”

  周老板说:“你们公司不是做芯片的吗?学计算机的去你们那儿干啥?”

  孙立标说:“芯片跟计算机,是一回事。离了谁都不行。”

  周老板不太懂,但他点了点头,说:“行。到时候让他去找你。”

  孙立标说:“好。你让他来找我。”

  他吃完了串串,喝了最后一瓶啤酒,站起来,跟周老板握了握手。周老板的手粗糙,有力,像他爹的手。他说:“周老板,保重。”周老板说:“孙总,你也保重。以后想吃了就来。”

  孙立标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一眼。周老板站在摊子后面,正在往锅里加汤,热气腾腾的,把他整个人都笼罩在一片白雾里。他看不清周老板的脸,但他觉得那团白雾很温暖,像一个怀抱。

  十二

  他去了虹华成都研发中心。

  他没有进去,只是站在大门口,往里面看了看。楼还是那栋楼,灰白色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楼前的旗杆上飘着国旗,红旗在风中猎猎作响。门口进进出出的人很多,有的背着包,有的拿着文件,有的在打电话。那些人他大部分都不认识了,都是这几年新招的年轻人。他们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这栋楼是怎么建起来的,不知道这片产业园七年前是什么样子。但他们不需要知道,他们只需要知道现在,只需要知道未来。

  他在门口站了很久,像一个老人站在祖宅前面,看着那些不认识的后辈进进出出。他想起了七年前,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荒地和几台打桩机。现在什么都有了,楼,路,树,人。他种的庄稼,熟了。

  李明从楼里出来,看见他,愣住了。

  “老孙?你什么时候来的?”

  孙立标说:“昨天。”

  “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不想打扰你工作。”

  李明走过来,一把抱住他,抱得很紧。孙立标拍着他的后背,说:“松手,松手,让人看见了不好看。”李明松开手,眼睛红了,说:“老孙,你瘦了。”孙立标说:“没瘦,还是那个分量。”李明说:“你骗人。你每次都说没瘦,每次都瘦了。”

  孙立标笑了笑,说:“走,带我去转转。”

  李明带他参观了整个产业园。他们在路上走了两个多小时,把每一条路都走了一遍,每一栋楼都看了一遍。李明一边走一边跟他介绍,这栋楼是哪家公司,那条产线是做什么的,这个月又有什么新项目。孙立标听着,觉得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走,比他预想的还好。他心里头很高兴,但不意外。因为他知道,只要土好,种什么都能活。成都的土,好得很。

  走到中心广场的时候,他停下来,看着那块刻着“成都集成电路产业园”的石碑。石碑上的字还是诗小林题的,那几个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金子一样。他蹲下来,用手摸了摸石碑的底座,凉凉的,滑滑的,像一块玉。

  他说:“李明,你干得好。”

  李明说:“不是我干得好,是底子打得好。你打下的底子,我们在上面盖楼,当然好盖。”

  孙立标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说:“别给我戴高帽子。我走了,这里还是这么好,说明这里已经不需要我了。”

  李明说:“需要。这里永远需要你。”

  孙立标笑了笑,没说话。

  十三

  他在成都待了三天。

  三天里,他把所有想吃的东西都吃了一遍。肥肠粉,火锅,麻婆豆腐,担担面,抄手,豆花,串串,冒菜,蹄花汤,锅盔,蛋烘糕,三大炮,赖汤圆,龙抄手,钟水饺。有些东西他在上海也能吃到,但味道不对。不是东西不对,是地方不对。吃成都的东西,得在成都吃。离开了成都,那东西就不是那个东西了。

  最后一天晚上,他一个人去了九眼桥。

  九眼桥是成都的一条酒吧街,沿着河,两岸都是酒吧和餐厅。晚上很热闹,灯红酒绿的,年轻人很多。他找了一家清吧,在河边坐下来,要了一杯酒,看着河面上的灯火发呆。河水流得很慢,几乎看不出在流,灯火在水面上的倒影摇摇晃晃的,像一幅被打碎了的画。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他在成都七年,从来没有来过九眼桥。他太忙了,每天都在干活,不是在办公室,就是在工地,不是在工地,就是在路上。他从来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坐在河边,喝一杯酒,看夜景。不是没有时间,是没有心情。他心里装着太多的事,装不下这些闲情逸致。

  现在他有了。他心里空了,那些事放下了,可以装别的东西了。但别的东西是什么呢?他不知道。也许是更多的吃食,也许是更多的书,也许是更多的陪伴家人。他还没有想好,不着急。他有的是时间。

  他把那杯酒喝完,站起来,沿着河边走了一段。风吹过来,凉凉的,带着河水的腥味和远处火锅店的香味。他深吸了一口气,觉得成都的夜晚真好,好得让人不想走。

  但他得走。上海在等他,林芳在等他,念芯在等他。孙武庄也在等他,那里还有一锅炖鸡,等他回去喝。

  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往酒店的方向开去。车窗外,成都的夜景一闪一闪的,像一条流动的星河。

  十四

  回到上海的那个晚上,林芳问他:“成都的吃的好不好?”孙立标说:“好。”林芳说:“那你还去不去?”孙立标想了想,说:“不去了。去一次就够了。再去,就不是那个味道了。”

  林芳不懂,但她没有问。她只是说:“我给你留了饭,在锅里,热一下就能吃。”孙立标走到厨房,打开锅盖,里面是一碗鸡汤,金黄色的,漂着一层油光。他端着那碗鸡汤,喝了一口,烫得嘶了一声。汤是他娘炖的那种味道,不是成都的味道,是孙武庄的味道。他慢慢地喝着,觉得心里头那个被成都填满的地方,又被孙武庄填满了。

  他喝完汤,洗了碗,走到书房里,坐在书桌前。台灯亮着,稿纸铺着,那支英雄牌钢笔放在笔筒里。他把笔拿出来,拧开笔帽,在稿纸上写下了几个字:难忘城府美食。

  他想了想,又把那行字划掉了。

  他重新写:那些年在成都吃过的饭。

  又觉得不好。

  他再写:成都味道。

  还是觉得不对。

  他想了很久,最后写了四个字:种地的人。

  然后,他开始写。写他爷爷种桑苗,写他爹种麦子,写他在成都种芯片。写那些吃食,不是写吃食本身,是写那些让他忘不掉的人。写老板娘,写周老板,写诗小林,写李明,写王思远。写那些味道,不是写味道本身,是写那些味道里藏着的记忆。

  他写了很久,写到夜深了,林芳来催他睡觉。他说:“你先睡,我再写一会儿。”林芳说:“你明天再写不行吗?”他说:“不行。现在不写,明天就忘了。”林芳叹了口气,自己回屋了。

  他继续写。写到凌晨两点,终于写完了。他把笔放下,把稿纸一页一页地摞好,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读完之后,他觉得鼻子酸酸的。不是因为写得好,是因为写的那些东西,都是真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味道,都是真的。他没有编,没有美化,没有夸张,只是老老实实地写下来了。

  他站起来,走到阳台上,看着窗外的上海。上海的灯火还是那么亮,万家灯火,像一片金色的麦田。他想起了成都的夜晚,想起了那些灯火,想起了那些吃食。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那些吃食之所以让他忘不掉,不是因为它们有多好吃,是因为它们是他那些年生活的见证。他吃过的每一碗粉,每一顿火锅,每一串烤肉,都刻着他那些年的记忆。那些记忆里,有苦,有累,有孤独,有欢喜,有绝望,有希望。所有的这些,都融在那些吃食里,被他一口一口地吃进了肚子里,变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他再也不会忘了。不是因为记性好,是因为那些东西已经长在了他身上,像孙武庄的土,像成都的地,像那些他亲手种下的芯片。风吹不走,雨打不烂,时间冲不淡。

  他转过身,走回书房,关了灯,回屋睡觉。

  这一夜,他睡得很踏实,没有做梦。

  十五

  第二天早上,他把那篇稿子给林芳看。

  林芳看了很久,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读完了,抬起头来,眼眶红了。她说:“立标,你这篇写得比我以前看过的你写的所有文章都好。”

  孙立标说:“好在哪里?”

  林芳说:“好在真实。以前的文章是为别人写的,这篇是为自己写的。”

  孙立标想了想,说:“也许吧。以前写文章,是用脑子。这篇写文章,是用心。”

  林芳把那篇稿子折好,还给他,说:“留着。等念芯长大了,给她看。”

  孙立标把稿子放进抽屉里,跟那本翻烂了的《白鹿原》放在一起,跟那支英雄牌钢笔放在一起,跟那幅从孙武庄寄来的画放在一起。这些东西,都是他的命根子。他这辈子,就这么多了。

  他走出书房,走到阳台上,看着窗外的天空。天很蓝,云很白,阳光很好。远处的高楼在阳光里闪闪发光,像一座一座的金字塔。他想,他这辈子,走了很远的路,从孙武庄到省城,从省城到上海,从上海到成都,从报社到虹华,从记者到种地的人。路很长,但每一步都算数。他没有白走,没有白干,没有白活。

  他想起了孙凤岭说的那句话——土好。

  是的,土好。孙武庄的土好,上海的土好,成都的土好。这片土地上的每一寸土都好。他在这片土地上种过麦子,种过桑苗,种过芯片,种过文字。种什么都能活,只要你不糊弄它,它就不糊弄你。这就是他这辈子学到的最大的道理,也是他这辈子想留给女儿、留给后人的最大的财富。

  他转过身,走进屋里。林芳在厨房里做早饭,念芯在房间里背英语,客厅里的电视开着,播的是早间新闻。一切都是那么平常,那么安静,那么温暖。

  他在沙发上坐下来,拿起茶几上的一本书,翻开,看了起来。是一本关于成都美食的书,林芳昨天从书店买回来的。他看着那些熟悉的菜名,想起了那些熟悉的味道,嘴角不自觉地往上翘。

  阳光从窗户里照进来,落在他的身上,暖洋洋的。他把书翻到某一页,停下来,看着那一页上的照片——一碗热气腾腾的肥肠粉。

  他看了很久,然后合上书,闭上眼睛,靠在沙发上。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成都,回到了宽窄巷子的那家小店,回到了那个没有招牌的老房子前面。老板娘端着一碗肥肠粉走过来,笑着说:“孙老师,还是老样子?”

  他睁开眼睛。

  阳光还是那么暖,林芳还在厨房里忙碌,念芯还在房间里背英语,电视还在播着新闻。一切都还在,一切都好。

  他拿起手机,给孙凤岭发了一条短信:“爸,我下周回去。炖鸡。”

  这一次,他没有等回复。他知道他爹不会回,但他知道他爹看到了,他娘也看到了。他们会炖好鸡,在家里等着他。就像以前一样,就像永远一样。

  全书及附记至此,共三十一章,完。

本章说
同人创作0条评论

好书等你评,快来成为鉴赏第一人

上起点App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