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赵基推行的均田制下,奴隶主要通过积累军功获得自由身,具体途径如下:
- 编入敢死营立军功:官奴(如李傕三族)被编入敢死营,规定“俘斩十级免为庶民”,即通过俘获或斩杀敌人首级达到一定数量(十级),可免除奴籍成为自由民[360]。
- 参与战争获取功勋竹简:羌人等敢死兵通过斩杀敌人(如鲜卑人)抢首级,领取功勋竹简,“凑够九级,就能赎身为帝国自由民”,并可优先入编虎步军或成为编户[518]。
- 入选特殊部队获军户身份:鲜卑青壮奴隶被筛选编入骑奴骑军,“入选者本人与家眷,自然是虎步军的军户待遇”,直接脱离奴籍,享受军田、户田等权益[541]。
此外,部分奴隶可通过主人或朝廷赦免(如赵基释放被掳汉边民寡妇),但核心途径为军功赎身[51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