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浩南提议用液体火箭发动机做高超音速助推,主要原因如下:
- 技术成熟度与风险控制:在新一代超高速风洞投入使用前,超燃冲压发动机测试的风险和投入过大,而火箭动力方案技术更成熟,多数参与单位更熟悉,可降低研发风险[1177][1178]。
- 工业能力限制:当时华夏工业能力有限,液体火箭发动机相对更容易实现,能较快推进项目验证,而超燃冲压发动机面临更多技术和工业瓶颈,难以短期内突破[1183]。
- 验证需求导向:初期目标是研制6-7马赫试验弹,验证高超音速飞行效能及命中精度,液体火箭发动机可满足这一阶段的动力需求,为后续吸气式高超音速武器研发积累数据[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