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出光匣。
我,霍去病,战无不胜的少年将军。
十二岁那年,我的姨母卫子夫被封皇后,我一跃成为长安最显贵的贵族少年。
家境优渥,桀骜不驯,可能很多人认为我只会成为一个纨绔子弟。
而年幼的我,却有一个做大英雄的梦。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十四岁,被正式选为羽林郎。得皇帝看重,兴许是因我有他年轻时的样子。
平时寡言少语,一开口却是锋芒毕露。孤高又如何,我有傲世的底气和才能。
十七岁,为天子侍中。
刘彻考我,我分析作战的话一语中的。我们都太依赖于传统的打法,故而屡战屡败。该学的不只是匈奴人的骑射,最重要的是他们作战来去如风,出其不意。
我的话让刘彻彻底感兴趣,他想亲自教我孙吴之兵法,我拒绝道:“顾方略何如耳,不至学古兵法。”
因地制宜,随机应变,胸中自有方略,何必去学古兵法呢。
漠南之战,跟随舅舅出征的我,一战成名。
率领八百轻骑,初战告捷,勇冠三军,封“冠军侯”。
十九岁的两次河西之战,夺取焉支山,抵达祁连山。
刘彻想要给我赐婚,我并未答应:“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我一心想要灭掉匈奴,只为黎民百姓安居乐业,将士的每一滴血没有白流。
二十一岁,漠北之战。
出征途中,我与父亲霍仲孺相认。当我还很小的时候,总是期望有个父亲护着我,疼爱我,后来这份期望成为奢求。
这是与他见的第一面,霍仲孺战战兢兢地对我下跪。
我面不改色:“去病不知为大人遗体也。”
霍仲孺连忙磕头:“老臣得托命将军,此天力也。”
所有的渴望,对父爱的幻想,化成粉末,无影无踪,我对他的情感复杂,不只是单纯的恨意。
可我耿耿于怀多年的,原来是这样一个怯懦、软弱的人啊。
后来狼居胥山刻石纪功,居高处观远景,山势险峻,峰峦叠嶂,豪情与苍凉尽显,粗旷的线条勾勒出山的孤寂。
回头看欣喜的将士们,我也笑了。
我做到了!
此时的笑颜比朝阳夺目,墨色长发随风而起,意气风发。
平日杀伐果断的外表下,是一颗比任何人都要炽热的心。那颗心,载满了雄心壮志,还有面对山河无恙、烟火寻常时的温柔。
这颗心更是经历生死与无数磨难之后,任满怀热血的赤子之心。
二十四岁,将星陨落。
元狩六年,汉方复收士马,会骠骑将军霍去病死,于是汉久不击胡。
天妒英才,他永远活在了二十四岁。霍去病像是西汉历史长夜中的流星,短暂却耀眼。
恍惚之间,后人透过书本,好像又看见了弓背霞明剑照霜的少年将军,冷峻的脸迎着秋风露出笑颜,骑马纵横沙场,肆意不羁地说:“随我征战,建功立业!”
他,
霍去病,
令匈奴闻风丧胆的少年将军。
十七岁天子侍中,
十八岁一战封侯,
二十岁拜为将军,
二十二岁封狼居胥,
二十四岁将星陨落。
少年人时常冷峻着一张脸,有不同于这个年纪的杀伐果断。
封狼居胥,饮马瀚海。银鞍白马,飒沓流星。
天纵将才的眼里不只是战局的胜负,而是战场之后的国泰民安、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大漠孤烟中,他一马当先,神情坚定决绝,将士们随他征战四方。
长安大道上,他鲜衣怒马,笑颜轻狂不羁,百姓们为他高声喝彩。
霍去病是长安风景里,最明亮,最耀眼的一抹色彩。
少年将军,不局限于我们历史课本中的寥寥几笔,也不会仅是考卷上重要得分要点。
当我们机械记忆他的战绩,却忘记了霍去病真正的模样。
他也曾是如此鲜活,是那个说出“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少年英雄。
他是西汉每个少年郎都想要追逐,想要成为的梦。
霍去病的光芒照耀着将士、百姓,已至西汉历史的漫漫长夜,还有处于和平年代的我们。
骠骑将军外表下独一份的温柔,属于西汉百姓和几千年后的中华儿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