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夏天。
林汐记得那天特别热,蝉叫得人心烦。她站在姑姑家门口,看着母亲周敏华的背影越走越远,手里攥着一个布包,里面是她全部的家当,两件换洗的衣服,还有一个破了的铅笔盒。
“别看了,你妈不要你了,以后你就是我的女儿咯。”姑姑林秀兰站在门口,叉着腰说。
林汐没哭。她七岁了,已经知道哭是没用的。家里四个孩子,大姐林芝,二姐林丹,她排老三,下面还有个弟弟林海。农村养不起这么多张嘴,总得送走一个。她是女孩,又不是最大的,也不是最小的,理所当然就是那个被送走的。
姑姑家在一个镇上,比村里的条件好一些。姑父在镇上开了一间小卖部,日子过得去。但林秀兰收留她,不是心疼她,是因为她只生了一个儿子,她一直想要个女儿。
“你说你妈也是狠心,这么秀气的女娃说送人就送人?”林秀兰端着饭碗,筷子在碗沿上敲得当当响,“唉,都是穷病惹得呀!”
林汐低着头,扒拉着碗里的饭,她不懂姑姑说的是什么意思,她也不敢说话。她知道自己说多错多,最好的办法就是当个透明人。
那天晚上,林汐被安排睡在表弟的房间。姑姑家的房子不大,两室一厅,表弟林晓峰住一间,姑姑、姑父住一间,还有条走廊放着很多货物。表弟房间里的木床是分上下铺的,表弟睡下铺,我睡上铺。
林汐躺在木床上,听着老式挂钟的滴答声,眼泪终于掉下来了。她不敢哭出声,怕被表弟听见,就把被子蒙在头上,肩膀一抖一抖的。
隔壁传来小孩的笑声。林汐知道,那是邻居家的小孩。她见过他一次,比她大一点,是个男孩,总是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摆弄手里的玩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