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说回一个月前。我是个程序员,每天上班就想着摸鱼,手机从不离手。打水、上厕所、抽烟,眼睛都盯着屏幕。那天中午吃完饭,我过马路回公司,眼睛还看着手机。发现衣服上溅了油点,我就站在路中间想擦掉——结果那辆小轿车一点没减速,直接把我撞飞,甩到对面车道的大运车轮子底下去了。
毫无悬念肯定是无了。
故事到这就结束了。。。。。当然不可能,我可是主角,肯定有反转
再次睁眼,这里到处都是腐烂的味道,像下水道的老鼠跑过去溅起来的脏水扑到脸上。我低头看水里,自己的头发稀稀拉拉的,脸上烂了好几块,看着像死掉很久的尸体一样。
等一下。
我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最后只记得那个大车轮子。可我怎么会在下水道里?怎么变成这副鬼样子?连死都不能死个痛快的?
过了一会儿,我发现自己控制不了这身体。它只会自己一瘸一拐地往前走,停不下来。好像受到什么指引一样。
走出下水道,来到了一片广场,发现这里的同类还不少,啥式儿的都有,缺胳膊少腿的,歪眼嘴斜的,还有只剩一半身子的,都往同一个地方移动,原来是有一个受害者正在被分食,已经分不清是什么了,等我挪到地方的时候,地上也不剩啥了,我捡起吃剩的一点残渣,看着像是受害者的脑子,内心极度的嫌弃,但是却无法控制的塞到嘴里咀嚼起来。
忽然,好像什么东西在我的眼前闪回,随着我的咀嚼,闪回的频率越来越快且逐渐清晰起来,那坨灰白色的脑浆,味道比想象中还恶心,像嚼了一口发霉的豆腐脑,带着铁锈和烂肉的腥气。越嚼越快,眼前那断断续续的闪回也像开了倍速的短视频一样狂轰滥炸。
先是模糊的画面:一个穿战术背心的男人,短发,脸上有道疤,正在跟一群人喊话。背景是废弃的高架桥,远处有枪声和爆炸。他声音很大:“所有人听好!B队负责东侧封锁,C队跟我走,目标是那栋实验楼!别他妈犹豫,活下去才有资格摸鱼!”
然后画面一转,他跪在地上,脖子被什么东西撕开,血喷得像高压水枪。临死前他还在骂:“操……早知道就不接这破任务了……”
再然后,一切都黑了。
咔。
脑子里突然“叮”的一声,像手机收到消息提示音。
【记忆碎片吸收完成】
【宿主:李狗蛋(原ID:摸鱼小王子)】
【当前身份:低级行尸(LV1)】
【已解锁记忆来源:B队队员-老刀(真实姓名:刀锋)】
【获得基础技能:1.近战格斗(Lv1)-身体本能残留,拳脚比以前靠谱点,至少不会自己把自己绊倒】
【2.枪械精通(Lv1)-手感还在,但你现在连扳机都扣不动】
【3.战术意识(被动)-偶尔能闻到活人的味道,范围10米】
我愣住了。
等等,这是什么鬼?系统?盐都不盐了,开桂是吧!别人开挂我是嗤之以鼻,但是如果外挂开在我身上,那么对不起,我就是天选,当尸体我也要当天选,前世牛马当够了,穿成丧尸我TM必须当尸王!
我忽然发现身体能动了。不是完全控制,但至少不再跟木偶一样只能往前蹭。我试着抬手,僵硬的胳膊居然抬起来了,虽然慢得像70岁老奶奶在做广播体操,但总比刚才那具行尸走肉强。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烂得不成人形的手指甲长成黑爪,衣服破成布条,肚子上有个被车轮碾出来的大洞,里面黑乎乎的,看不见肠子,但闻着味儿估计早烂光了。
“操……这外挂也太寒碜了吧。”我嘀咕出声,声音像砂纸磨喉咙,难听至极。
广场上其他行尸还在漫无目的地晃悠,跟下班高峰期挤地铁的社畜没两样,没人理我。我试着往后退了两步,每迈一步关节都在吱嘎作响,像生锈的自行车。
就在这时,眼前又“叮”了一声,这次是蓝色的半透明面板,出界面了,
【主线任务已激活】
【任务名称:活下去(阶段1)】
【目标:存活72小时,并提升至LV3】
【奖励:身体修复度+30%、随机技能解锁、记忆碎片x3】
【失败惩罚:永久抹除意识,彻底沦为无脑行尸】
【当前进度:0/72小时】
【提示:吞噬更多脑组织可加速升级,活人脑效果最佳】
我盯着面板,沉默了三秒。
然后内心OS疯狂刷屏:
“72小时?老子以前加班都能连肝72小时,这算个屁!”
“等等……活人脑效果最佳?所以我现在是要去吃人?”
“不是吧……我一个摸鱼程序员,穿越成丧尸后第一件事居然是去当食人魔?这反差也太大了!”
“再说了,我TM路都还没走明白呢,你让我去哪吃人去?谁家好人站那让我吃啊?”
广场边缘开始传来枪声,断断续续,像有人在清怪。我鼻子动了动,闻到一股热乎乎的、带着汗味和血腥的活人气味。
战术意识被动居然触发了:东边,距离大概八十米,有三个人,两个男一个女,正在往这边撤。
我咽了口不存在的口水。
身体本能开始躁动,想扑过去。但我现在好歹能控制自己了。
我深吸一口气(虽然肺早就烂了),在心里默念:
“冷静,冷静……先苟住。72小时而已,哥以前996都苟过来了,这破任务还能难倒我?”
然后我一瘸一拐地往反方向挪,决定先找个下水道口藏起来。
毕竟——
我可是主角。
就算当了僵尸,也得苟出个花来。
我一瘸一拐钻进最近的下水道口,还是那个味儿,臭臭的,熟悉得让人想吐。
“72小时……LV3……”我低声嘀咕,砂纸嗓音在管道里回荡,“行,先苟着发育。别人穿越是修仙种田,我穿越是种尸当苟王,也算独一份了。”
远处枪声还在零星响起,夹杂着几声短促的惨叫和咒骂。活人们估计正被尸群围得焦头烂额。我鼻子抽动,又捕捉到几缕更浓的活人气味,这次是从北边传来的,人数更多,气息更乱。
战术意识被动再次跳动:北偏西,约两百米,七到九个热源,正在缓慢移动,方向……好像是朝我这边来的?
“靠,不会吧。”我僵硬地扭头,看了眼自己肚子那个黑洞,“老子现在这副鬼样子,搁谁面前都是移动靶子啊。”
可身体里的那股躁动又开始作祟,像有只手在脑子里挠,催着我出去“觅食”。我死死按住这股冲动,靠墙坐下,尽量把呼吸——如果还能叫呼吸的话——压到最低。
“苟,就是要苟。”我在心里给自己打气,“那么多年牛马都当过来了,这点小场面算什么?先藏三天,升级了再说。到时候再考虑是继续当低调丧尸王,还是直接掀桌子当尸皇。”
想到这,我居然还有点小兴奋。
管道深处传来水滴声,一下一下,好像在帮我记着时间。
72小时。
我闭上眼——虽然眼皮早就烂得睁不开合不拢了——开始盘算下一步。
先找个更隐蔽的角落,其次观察活人动向,最后……如果实在饿得不行,那就挑落单的、受伤的、跑不动的下手。程序员的本质不就是优化资源、降低风险、苟到最后吗?
对,就这么干。
就算这辈子当了行尸走肉,我也得苟成行尸界的传奇。
想到这里,我咧开烂嘴,露出一排黑黄的牙,自嘲地笑了。
“嘿嘿,没想到当丧尸也能摸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