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走过走廊的时候,节拍器正好响到第一百二十下。
不是真的节拍器。是他心里的那个。从他十四岁被领养那年就装在心里,一秒不差,滴答滴答,把他的脚步切成均匀的薄片。他走在灰色的地板上,皮鞋底和环氧树脂之间发出极细微的摩擦声,每一步都踩在同一个节拍上。一秒两步,步幅七十五厘米。他量过。这栋楼里的走廊,从电梯口到他的办公室,要走八十四步。今天是八十四。昨天是八十四。明天也是。
护士站的小陈看见他,嘴唇刚刚张开,林墨就抬起右手食指。
食指伸直,其余四指虚握。手臂抬到胸口高度就停住了,没有多余的动作。
小陈的嘴合上了。
林墨没有看她,继续往前走。他的左手从白大褂口袋里抽出病历本,封面上的名字跳进视野——顾念,十九岁。
他翻了一页。照片上的女孩有一张苍白到近乎透明的脸,浅亚麻色的头发披在肩上,眼睛看着镜头,但瞳孔没有对焦,像两颗没有装电池的玻璃弹珠。
他合上病历。
门口站着周警官。这个三十五岁的刑警看起来像四十五岁,脸上的胡茬已经三天没刮,领带松松垮垮地挂在第三颗扣子以下。他手里夹着一根没有点燃的烟,拇指和食指之间的皮肤已经被烟熏得发黄。
“三个月了。”周警官说。
林墨停下脚步。
“她只说过一句话。”
“什么?”
“‘我已经死了。’”
周警官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压得很低,像是在说什么脏东西。
林墨的嘴角动了动。他推了推金丝眼镜,镜片反射出走廊顶灯的白光,遮住了他眼睛里的表情。
“让她死而复生,”他说,“是我的专长。”
然后他推开了审讯室的门。

